㈠ 大股東如何逼走小股東
如下:
(一)大股東不給小股東分紅,逼小股東低價出售股份。
(二)大股東把公司做的沒有利潤,再低價買來小股東股權。
(三)以借款形式轉移公司資金。
(四)以交易形式轉移公司核心資產。
公司盈利後,分紅是需要經過股東會的,如果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達到了51%,分不分紅即由大股東說了算。
注意
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只要達到了51%,就能決定自己的工資獎金是多少,比如公司有5萬的利潤,大股東就可以把自己的工資獎金定在5萬,有10萬的利潤也可以定在10萬。這樣下來公司就會永遠都沒有利潤,長時間沒有利潤中小股東會坐不住,會想把自己的股份賣掉,然後退出這家公司。
但是沒有利潤的股份沒人要,小股東只能賣給大股東,這個時候大股東就以很低的價格把小股東的股份收購了。
㈡ 小股東如何制約大股東
法律分析:小股東很難制約大股東,除非是眾多小股東成為一致行動人,共同對抗大股東。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 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㈢ 一個企業里作為小股東,面對大股東的強力壓迫,將如何在捍衛自己的尊嚴
第一:你有沒有見到你的股權證明文件?權責是怎麼分配的?別是被忽悠了第二:如果確定你是股東之一,那麼,根據《公司法》,公司的任何政策股東有知情權,董事會需要向股東出具定期的財務報表等,要確定保護股東的利益,合理分配收益與按股份承擔經營風險第三:你們之間是否有明確的協議,是十年才能退股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已經在《公司章程》里註明等等以上:根據這些情況建議:1、弄清楚,必要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出面;2、准備撤資,將股權轉讓,這樣的公司經營方式很可能存在著損小肥大的不法現象,對你長久發展不利;3、掌握證據,隨時准備進入司法訴訟環節。
㈣ 大股東可以踢出小股東嗎
不可以的,不管股東持股比例大小,享有同樣的權利,只是表決權和利潤分配權不如大股東強大,但大股東也無權把小股東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