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兩個股東持有股份一樣,怎麼辦
很簡單,誰想作主,直接在二級市場增持就可以了,還有收購董事會席位,誰多誰說了算。
Ⅱ 股東之間可以代替對方出資,同樣還佔有相應的股份嗎
可以出資,雙方協商即可。並簽訂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Ⅲ 兩家股東股權比例相同,都是40%,請問誰能合並財務報表依據何在
A與B股權相同,那麼它們就不存在合並與不合並,統一報表就可以!財務守則462頁第9款765條已經說明清楚!
Ⅳ 公司兩個股東,股份相同,職務怎麼分配
兩個股東,其中一個肯定要做法人代表,另一個可以做總經理。法人代表許可權很大,為了防止一方私自對外借款擔保之類的行為,另一方要有足夠的實權,最好是掌管財務,總之要平衡,否則很難持久。
Ⅳ 關於公司兩個股東一樣出資,持有股份是否應該一樣
可以不一致。具體持股比例自由約定。
《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股東股份相同擴展閱讀:
案例:
《深圳市啟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鄭州國華投資有限公司、開封市豫信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股權確認糾紛案》【(2011)民提字第6號)】,明確了股東可以自由約定持股比例:
二、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是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但公司的有效經營有時還需要其他條件或資源,因此,在注冊資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況下,我國法律並未禁止股東內部對各自的實際出資數額和佔有股權比例做出約定,這樣的約定並不影響公司資本對公司債權擔保等對外基本功能實現,並非規避法律的行為,應屬於公司股東意思自治的范疇。
Ⅵ 股東出資相同,股份不同
肯定可以。這個沒有明文的法律依據的。雙方約定就可以了。
Ⅶ 在股份制企業如有一方股東又單獨經營與股份企業相同業務違法嗎
如果該股東在公司中持股達到20%的話,就是觸及「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競爭對手
同業競爭是指上市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與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所控制的其他企業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近似,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
關聯企業特指一個股份公司通過20%以上股權關系或重大債權關系所能控制或者對其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的任何企業,是以會出現20%是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的說法。
雖然不是違法行為,但是這樣子的股權結構,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如果在上市前,這樣的股權結構也必須先行解決,方能通過審核,成功上市!
Ⅷ 公司兩個股東,股份相同,怎麼相互制衡
股份相同,在表決上很難平衡,達不成一致意見,公司事務難以形成有效決議。如果平衡的話,可以考慮各方指派的董、監、高人員上進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