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輔導周期是多長
確保上市輔導的質量,提高擬上市公司的素質和規范運作的水平,一般上市輔導周期為3-12個月。
B. 上市輔導到上市多久
摘要 一般上市輔導期到上市為3-12個月。
C. 上市輔導階段的公司算上市公司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0
D. 上市輔導期到上市多少時間
公司在申請上市後,都需要進入一段上市輔導期,確保上市輔導的質量,提高擬上市公司的素質和規范運作的水平,一般上市輔導周期為3-12個月。
E. 上市公司自身進入輔導期後的主要工作都有哪些能否說得具體點
上市公司進輔導期怎麼可能?是擬上市公司吧。
被輔導改進的工作主要看券商前期盡職調查中企業存在的那些問題,比如
股權結構的合理性、三會管理的不規范、財務制度的健全規范、關聯交易的規避與控制等。
F. 企業上市輔導期是什麼意思
企業上市輔導期:根據規定,保薦機構(保薦人)在推薦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應當對發行人進行輔導。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遵循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認真履行審慎核查和輔導義務,並對其所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為了保障股票發行核准制的實施,提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素質及規范運作的水平,保證從事輔導工作的保薦機構(保薦人)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依法履行職責,中國證監會分別於2006年5月、2008年12月實施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6)上市公司中期輔導擴展閱讀:
上市輔導期限制性規定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8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輔導工作辦法》(證監發2001125號)已經廢止。上市輔導期至少一年的規定已經失效。
2009年6月14日期開始施行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將上市輔導期至少一年的限制性規定去掉,不再對上市輔導期時間做硬性規定。
G. 上市輔導到lpo還有幾個階段
IPO上市輔導機構輔導企業上市流程詳解
1、聘請輔導機構
企業選擇輔導機構要綜合考察其獨立性、資信狀況、專業資格、研發力量、市場推廣能力、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等因素。根據《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證委發[1996]18號)的規定,持有企業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企業前5名股東之一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成為該企業的保薦機構。如果企業想使輔導機構與保薦機構合二為一,就不宜選擇上述不具備獨立性的證券經營機構擔任輔導機構。
2、輔導機構提前入場
按規定,上市輔導應在企業改制重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後正式開始。但是,改制重組方案是企業發行上市准備的核心內容,是上市輔導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果可能,輔導機構在與企業達成輔導意向後,就應及早介入企業發行上市方案的總體設計和改制重組的具體操作。
3、雙方簽署輔導協議,登記備案
待改制重組完成、股份公司設立後,企業和輔導機構簽訂正式的輔導協議,在輔導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到企業所在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
7、輔導書面考試
輔導機構將在輔導期內對接受輔導的人員進行至少1次書面考試,全體應試人員最終考試成績應合格。
8、提交輔導評估申請
輔導協議期滿,輔導機構如果認為輔導達到計劃目標,將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輔導工作總結報告」,提交輔導評估申請;輔導機構和企業如果認為輔導沒有達到計劃目標,可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申請適當延長輔導時間。
9、輔導工作結束
證監會派出機構接到輔導評估申請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輔導工作的評估,如認為合格,將向證監會出具「輔導監管報告」,發表對輔導效果的評估意見,輔導結束;如認為不合格,將酌情要求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輔導時間。
H. 上市輔導期到上市多少時間
一般來說,上市輔導後3-12個月左右公司會上市。
依照相關規定,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初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前都需要對該公司進行一定時間的輔導,這段輔導期,中國證監會並未做硬性規定,但保薦機構應做到對擬上市公司盡心輔導,並提高擬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運作水平,規范該公司的體制管理。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上市公司具有以下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了上述要求外,還需要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