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麗珠集團(000513)回購B股1000多萬股,說明此公司有縮股B股的意向或者利用價差來盈利。
②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意味著什麼
①改善資本結構。股票回購可以改善公司資本結構。雖然回購股票會使公司資本減少,但是也會使公司的資本得到有效利用,每股收益會有所增加。
②穩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股價過低無疑會對公司經營產生嚴重影響。如果股票價格太低,投資者會喪失投資該公司的信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開拓市場的能力都產生重大影響。這時,上市公司對股票進行回購,可以支撐公司的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提升上市公司的形象,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會隨之提升。
1、股份回購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
2、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如果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為了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這是一種利好,在一定程度上會刺激股價上漲,反之,如果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為了今後的變相減持,則是一種利空。
3、股票回購注銷是什麼意思
股票回購注銷是指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上回購一些股票, 回購之後, 再把它注銷, 公司回購股票並注銷其目的如下:
①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 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從而使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降低被收購的風險。
②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餘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
③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當上市公司的股價較低,且低於其內在價值時,上市公司會進行回購股票注銷的操作,來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以及維護公司形象。
4、公司可以強制回購股票嗎
不能。有限責任公司三種情況下股東可要求公司回購。股份有限公司在四種情況下股東可要求公司回購。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的股票: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回購的股票,應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③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往往是基於以下幾個好處:
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
當公司管理層認為股價被低估,無法體現公司實際價值時,通過股票回購,可以增強買盤的力量,托住股價,延緩進一步下跌,同時將公司價值被低估的信息傳遞到二級市場,增強投資者的信心,避免發生踩踏事件引發的跌跌不休。
改善資本結構,提升每股收益
若將回購的股份進行注銷,公司可以降低總股本,以此提升每股收益,降低市盈率。低市盈率意味著較低的相對估值,從而提升投資價值。
此外,回購股票是調節公司財務杠桿的途徑之一。當公司認為目前的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佔比過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的方式,提升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從而一定程度上降低加權平均融資的成本。
用於員工激勵
回購的股份若不進行注銷,則可用於進行員工股權激勵等內部激勵行為。
現如今,ESOP股權激勵已經越來越成為一種標配,是公司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的重要工具。但是,股權激勵作為一項費用列支時,則往往代表了高額的支出。富途ESOP根據專家意見了解到,如果將低價回購的股權用於員工激勵,可以攤薄股權激勵成本,在財務報表上可以減少對利潤的影響。
反收購的有效工具
股份回購還是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的有效工具,通過減少在外流通股的數量,既可以防止競爭對手趁低吸納,同時可以提高現有股東的持股比例,有利於歸集公司的控制權。
④ 為什麼回購社會公眾股,可以提升股價呀
原因是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社會公眾股會導致市場上這公司的實際流通股份會被降低,這種做法是一種無形中的「縮股」(縮股就是減少公司的股票數量),一般這種被公司回購回來的股票,在計算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等指標時是不計算這些股票應占的權益,這一般會導致公司的每股收益會被提升等情況出現,從而導致公司的股票的價格估值提高,最終可以提升股價。
⑤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回購社會公眾股
回購的涵義是什麼?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的區別在哪裡呢?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很多小夥伴無疑都急切的想知道,今天我就給大家詳細講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本意上也是證券回購交易,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一時刻就約定下了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其可拆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運轉等辦法,從股票市場上買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可是在絕大部分時候,公司會讓回購股票看做「庫藏股」保存,短時間內不插手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者是在需要資金的時候出售它。
2、債券回購: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一時間里,使用著契約的方式,約定了在以後的某一天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就從交易發起人本身出發,凡是抵押出債券,有借入資金的這些交易都叫做進行債券正回購;只需要是資金主動借出的,關於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若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話會因為這些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分析還是要依據實際情況來:
1、回購後注銷:假若在股價低估的這種情況下,回購股票,隨後注銷,這樣就會招致公司的流通總股數減少,抬高了每一股的收益,這樣操作是利好。股價要是並沒有被低估,就回購股票,特意引導一些不知曉真實情況的民眾來哄抬股價,這樣就會虧損股東的權益,這其實就是利空被藏了起來。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下,並且是作為庫存股不參與股份注銷,然後一旦當股價在高位時,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存有炒自己股票的嫌疑,所以不注銷便代表著利空。當然,從短期來看的話,回購股票就等於大資金買入股票,對股價來說是比較友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能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包括正回購,也包括逆回購,相當於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進行逆回購主要是為了進行以下調節,一方面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還能調節利率。一方用抵押融入資金,抵押來源於一定規模的債券,這一過程就是正回購,同時也是會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也是央行經常用來當公開市場操作手段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簡單說就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且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會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其實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好處還是沒好處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討論:
1、逆回購: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所以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資金進入實體企業過後,如此一來,是可以刺激企業運轉的,因此會對股市利好。等市場上的資金在增加後,那就能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就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一旦央行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少了,就會導致沒有多餘的錢再流入股市當中,進而使投資情緒變悲觀,狠狠地刺激股價。因此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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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
(二)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三)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四)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原則上應當符合上市條件;公司擬通過回購股份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證券交易所的批准;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條 回購的股份自過戶至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之日起即失去其權利。上市公司在計算相關指標時,應當從總股本中扣減已回購的股份數量。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新股。
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披露前5個工作日或者對股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
第十二條 因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導致股東持有、控制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該等股東無須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⑦ 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中國證監會有權要求其暫停或者終止回購股份活動,對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予以糾正,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六條 利用上市公司回購股份進行欺詐、操縱市場或者內幕交易的,中國證監會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三十七條 為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出具意見的相關專業機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發表的專業意見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對相關專業機構及簽字人員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吊銷其業務資格。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08〕 39 號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行為,我會制定了《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現予公告,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3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包括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等內容。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的委託: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三)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相關業務規則,加強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信息披露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程序保障的合規性監管,對回購股份交易實行實時監察,防範內幕交易以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為的發生。
十二、本補充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⑧ 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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