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不同意增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不願意追加投資的,可以由其他股東認繳出門,或者由其他投資者認繳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❷ 公司小股東不同意增資拒絕簽字怎麼辦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即可。
(2)否定股東增資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增資
股市用語。 已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稱為增資。 上市公司為業務需求經常會辦理增資(有償配股)或資本公積新增資(無償配股)。
增資的概念: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
流程
1、增資公司授權經辦人,攜帶其公司執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證,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領取相應表格。內資咨詢櫃台領取。當天完成
2、領取表格時,工商局中相關人員會告知辦理所需要准備的資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
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驗資報告。
(4)公司股東決議。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執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證。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准備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檔。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此步驟順利可1個工作日完成)
如果對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過存在疑惑,可攜帶這個二份文件及執照,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詢。排內資的櫃台。
4、聯系會計事務所及銀行,將要增資的金額匯入公司驗資的臨時賬戶,賬戶所在銀行出具證明(收款憑證、對帳單及銀行詢證函回函)(3-4個工作日)。
將證明(銀行郵寄至事務所)、營業執照及之前的驗資報告交付會計事務所,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1-2個工作日)。(如果需要節省資金被凍結時間,可在第三步驟完成後,再開設零時驗資帳戶)。
費用:會計事務所按注冊資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費用。(進出口公司的增資報告)。
5、當所需准備資料裝備完成後,由代理人遞交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現場做審核。通過,出具《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
6、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可憑《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上表示的日期,攜帶此單據,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費用:增加註冊資金(注冊資本)與原注冊資金(注冊資本)之和未超過1千萬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費。(詳細收費請查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
8、在領取新執照後,使用法人身份證為公司臨時驗資帳戶解凍,將資金轉入相應帳戶。
增資流程概括總結: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意義
1、籌集經營資。
2、保持現有運營資金,減少股東收益分配。
3、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獲得法定資質。
5、讓企業獲得更高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網路(增資)
❸ 公司股東不願增資
摘要 依增資擴股依據公司法規定,應當由股東會決定。首先由董事會提出增資議案,然後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開股東會,並就此進行表決。股東會對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則以公司章程為准)。
❹ 股東增資怎麼算
股東增資是指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增資股東將掌握公司更多的股權,而沒有增資的股東的股權則被稀釋,但是沒有權利剝奪未增資股東的股東權益。具體增資比例以及股權稀釋比例,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執行。
❺ 不同意增資,大股東是否能強行增資
增資需要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叫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叫股東大會。這是公司法賦予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權利。
❻ 否定股東資格是如何的
股東是一個股份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是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所以說股東的存在對於一個公司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股東對於公司也具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在公司具有一定的股東資格,那這些資格是怎樣的呢?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資格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為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啟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於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資格喪失
股東資格的喪失是指股東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喪失股東身份。從我國《公司法》規定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如解散、破產、被合並;
2.自然人股東死亡或法人股東終止;
3.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轉讓;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購;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贈與、納稅、被善意取得等。
綜合以上知識,我們知道,股東資格的取得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條件,股東是一個公司發展的基礎,所以說處理好股東的資格關系以及地位,對於一個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❼ 公司其中一個股東增資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公司增資是一項重要活動,要開董事會決定。當然要其他股東的同意,至少要符合公司董事會章程規定的,投票決定的比例要求。
❽ 共兩個股東,小股東不同意增資而大股東要求增資怎麼辦
摘要 小股東可以選擇退出,要求大股東收購自己的股份,或者由公司回購。
❾ 關於公司拒絕增資股東股份稀釋問題
公司法規定:增資、減資、合並、分立、改變公司形式、改變公司章程、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決權2/3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
那麼,A占股78%,超過了2/3,可以強行通過股東會決議,強行通過增資,而B不同意也不可以。
那麼,B開始的時候,占股比例為22%,一共是100萬,那麼,B的股權是22萬。當B占股為1%時候,注冊資本為22/1%=2200萬,也就是說,應該增資:2200-100=2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