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你是一家大型企業單位負責人,你如何設置企業的會計機構
一般來講大型企業的會計機構的話,首先會有一個資金科專門負責資金的,另外一個會計科負責核算,還有就是稅務科負責報稅的相關事宜。
『貳』 什麼是會計機構設置方式
會計機構是負責各單位內部組織領導和直接從事會計工作的職能部門。建立和健全會計機構,是保證做好會計工作和發揮會計作用的重要條件。
在處理好本身的日常會計工作外,同時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所屬單位的會計工作,審核、分析、批復和匯總所屬單位上報的會計報表,核算本單位與財政機關、上下級之間有關繳撥款等會計事項,對所屬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總結交流先進經驗,處理屬於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各項工作。
(2)伊利集團的會計機構的設置擴展閱讀:
組織好會計工作,必須認真貫徹會計工作崗位責任制。會計工作的崗位責任制是指為了加強會計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財務會計制度的貫徹執行而在財會機構內部,按照會計工作的任務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情況,建立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一種責任制度。
這樣,可以合理使用人力,提高會計人員的責任感和紀律性,加強會計人員之間的協作和監督,促使會計人員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改進工作方法,保證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
『叄』 企業會計機構設置有哪些共對應的會計崗位有哪些其崗位的職責有哪些
根據企業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組織形式設置會計機構,配置有關會計人員,是企業進行會計工作的前提條件,設置會計機構,既要符合《會計法》的要求,又要與企業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組織形式相適應。
『肆』 一般企業的會計機構設置是什麼急急急。。謝謝
國有大型企業的會計機構設置比較全,有負責資產的,有負責成本核算的、還有資金管理、
分會計和出納
『伍』 會計機構設置三種情況
摘要 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師,已經收到了您的問題,很高興為您服務。
『陸』 會計機構的設置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
了解企業單位設置會計機構之前,首先明確,企業單位指的是那些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盈利單位。它包括各種類型的企業組織。一般而言,除了那些規模小、業務簡單而不需要設立專門會計機構的單位外(但必須進行正常的會計核算),所有的企業單位都必須要設置會計機構。
會計機構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合規合法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單位的實際情況。
2、全員性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當約束醫院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力。醫院院長應當對該院的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
3、全面性與系統性結合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當涵蓋醫院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崗位。並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4、權責明確、相互制衡原則。內部會計控制應當保證醫院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5、成本效益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當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動態性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隨著外環境的變化,醫院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改和完善。
『柒』 會計機構的設置有哪些要求
《會計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對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設置作了如下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這一規定包括以下三層含義:
第一層含義是: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會計業務繁簡情況決定是否設置會計機構。會計機構是各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職能機構,會計人員是直接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建立健全會計機構,配備數量和素質都相當的、具備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是各單位做好會計工作,充分發揮會計職能作用的重要保證。因此,為了科學、合理地組織開展會計工作,保證本單位正常的經濟核算,各單位原則上應設置會計機構。但考慮到單位有大有小,業務有繁有簡,《會計法》如果「一刀切」,要求每個單位都必須設置會計機構,勢必脫離實際。而且,是否設置機構,設置哪些機構,應當是單位的內部事務,不宜由法律來強制規定。因此,《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根據自身的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設置會計機構,是較為適宜的。但是,無論是否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會計工作必須依法開展,不能因為沒有會計機構而對會計工作放任不管,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第二層含義是:不能單獨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應當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這是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崗位責任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由會計工作專業性、政策性強等特點所決定的。「會計主管人員」是《會計法》中的一個特指概念,不同於通常所說的「會計主管」、「主管會計」。「主辦會計」等,而是指負責組織管理會計事務、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負責人。《會計法》沒有對如何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作出具體的規定,主要考慮到,在現實中,凡是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都配備了會計機構負責人。但是,對於沒有設置會計機構、只在其他機構中配備一定數量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的單位,《會計法》規定應在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目的是強化責任制度,防止出現會計工作無人負責的局面。會計主管人員作為中層管理人員,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權,按照規定的程序任免。
第三層含義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有關代理記帳的問題,將在隨後的問題中再進行闡述。
『捌』 企業內部會計機構設置主要有哪幾種說明適用范圍
中山學文潘老師為您解答
(1)獨立設置會計機構 一般適用於賬務健全,企業規模大的企業
(2)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需要指定會計主管人員,這種適合分公司或者分部
(3)不具備設置的-需要找代理記賬,這種常見於個體戶或者小規模納稅人
『玖』 會計機構設置是什麼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會計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主要內容有,單位會計機構設置,會計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會計人員迴避制度。
『拾』 會計機構是如何設置的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從事會計代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2.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3.總會計師
(1)總會計師是主管本單位會計工作的行政領導,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是單位會計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參與單位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是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的參謀和助手。
(2)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設置總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