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控股股東和普通股東的義務有何不同
公司控股股東和普通股東的義務相同,權利相同,實行同股同權,不同點僅在於股權份額不同,由此,產生了巨大差別。
供參考。
② 控股股東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控股股東的權利有董事和監事候選人提名,義務有應當忠誠勤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利用法人的獨立地位給公司或者是債權人造成損失,也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③ 控股股東的權利義務
法律分析:控股股東的權利:改制重組、提名董事和監事候選人、分紅、表決、查閱等。控股股東的義務:1、不得濫用控股股東的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2、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3、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司規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 控股股東的義務體現在哪幾方面
控股股東,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的規定,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所以,控股股東有兩種情形,一是持股比例在50%以上,符合此項即為控股股東;二是雖然持股比例未達到50%,但其享有的在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表決權足以實際影響股東會會議的決議。
3.濫用股東權利的賠償義務。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濫用股東權利或者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第20、21條)。
⑤ 控股股東的信義義務的對象主體有哪些
控股股東信義義務 的主題對象是所有股東。如果是上市公司,那麼對象主題是所有證券投資者。
針對我國證券市場上大量存在的 控股股東通過截留、挪用等行為侵佔上市公司資金和利用非公允關聯交易、操縱公司重大決定等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我國《民法通則》、《公 司法》以及一些行政規章雖然對此有所規制,但規制大多集中在對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上,而對操縱董事會及公司高管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責任追 究明顯不足。本文認為,引入英美法系國家的受信義務,可以彌補現有法律對控股股東規制不足的缺陷。
⑥ 什麼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的義務有哪些
控股股東是指上市公司中佔比股份最高的那個單位或這個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最大的股東。控股股東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多種:一是代表維護全體股東利益;二是維護上市公司權益和利益;三是執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四是做好公司運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