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了解內部控制和控制測試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與措施的總稱。
2、控制測試:指用於評價內部控制在防止或發現並糾正認定層次重大錯報方面的運行有效性的審計程序。
二、特點不同
1、內部控制:內控的目標是強制性的,措施是防禦性的。所以COSO(美國反舞弊性財務報告委員會發起組織)的報告里寫到「再好的內部控制體系,它不能夠把一個劣跡斑斑的或沒有經營智商的管理層變成一個非常有經驗、頭腦和能力的管理層。
2、控制測試:控制運行有效性強調的是控制能夠在各個不同時點按照既定設計得以一貫執行,這與「了解內部控制」不同。在了解內部控制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時,只需要確定某項控制是否存在,被審計單位是否正在使用。
三、作用不同
1、內部控制:握先進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職業舞弊及內部審計等理論掌握快速診斷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方法,評價內部控制的效果並進行改進提升管理層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能力,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環境明確如何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建立適合企業自身情況的內部控制系統。
2、控制測試:在所審計期間,注冊會計師擬信賴控制運行有效性的時間長度。擬信賴控制運行有效性的時間長度不同,在該時間長度內發生的控制活動次數也不同。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擬信賴控制的時間長度確定控制測試的范圍。擬信賴期間越長,控制測試的范圍越大。
② 內控測試中關於成本費用的測試要對企業人員進行訪談 可以提哪些問題
首先內控測試中以檢查和查閱為主,對成本和費用的測試亦然,詢問僅作為找不到證據、或者為系統控制的補充方法。而且《規范》、《指引》當中對於測試的方法沒有明確的要求,沒說一定要訪談。主要根據流程和實際情況
對於成本費用的詢問(訪談):成本費用是如何控制?是否有必要的審批(查看證據最好)?超出預算如何處理?總之圍繞著控制來
③ 內部控制測試主要包括哪4點
包括4點
④ 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測試的含義
在調查了解階段主要關注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建立或實行情況,目的是擴展情況面從而能獲取線索;在審計階段必須時就要使用內控測試,目的是在較低代價解決線索和證據問題。
⑤ 在什麼情況下不用對企業進行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測試
內控風險比較高,預計不能接受,准備實施全面的實質性審計,就不用對內控進行測試了
⑥ 了解內部控制和控制測試的區別與聯系
1.了解內部控制[內容、程序、必要性]
了解內部控制,包括以下兩個內容:
1評價控制設計的合理性:一項控制單獨或連同其他控制是否能夠有效防止或發現並糾正重大錯報
2確定控制是否得以執行:該項控制是否實際存在且被審計單位正在使用。
注冊會計師通常實施下列程序,以獲取有關控制設計和執行的審計證據:
1詢問被審計單位人員[評價設計是否得以執行]
2觀察特定控制的運用[是否得以執行]
3檢查文件和報告[評價設計是否得以執行]
4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中的處理過程穿行測試。[是否得以執行]
注冊會計師在每項財務報表審計業務中都要了解內部控制。
2.控制測試[內容、程序、必要性]
控制測試是指評價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程序。評價的內容包括控制:
1在所審計期間的相關時點是如何運行的。
2是否得到一貫執行。
3由誰或以何種方式執行。
在了解控制是否得到執行時,注冊會計師只需抽取少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觀察某幾個時點。但在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需要抽取足夠數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對多個不同時點進行觀察。
控制測試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需要實施。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1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2僅實施實質性程序並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控制測試程序:詢問、觀察、檢查、重新執行。
3.兩者的區別
1程序所屬的類型不同:了解內部控制屬於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屬於進一步審計程序。
2目的不同:了解的目的是評價控制的設計、確定控制是否執行,控制測試的目的是評價控制的執行效果。
3程序有所不同:穿行測試主要用於了解內部控制,重新執行主要用於控制測試。
4必要性不同:了解內部控制是必要程序,控制測試不是必要程序。
5程序的范圍不同:在了解控制是否得到執行時,只需抽取少量交易檢查或觀察某幾個時點。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需要抽取足夠數量的交易檢查或對多個不同時點觀察。
⑦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測試
穿行測試總是要做的,如果穿行測試做出來,沒有控制點,或者控制點失效,那就不用做內控測試了,直接做詳細科目審計,涉及完善的審計程序,因為內控失效,所以實質性測試要抽很多樣本。
⑧ 企業內部控制怎樣評價
內部控制檢查與評價業務流程
1. 目標
通過規范內部控制的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確保檢查評價工作按規定程序和適當授權進行,實現預期目標;確保檢查評價工作的方法和標准一致,減少檢查評價工作的隨意性;確保集團公司和企業在年度財務決算中恰當披露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並促進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不斷改進、完善和嚴格執行。
2. 風險
由於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設計不合理或控制不當,可能導致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評價不恰當;可能導致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評價工作存在隨意性;可能導致年度財務決算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外披露的信息失當而受到外部監管機構的處罰。
3. 工作流程步驟與控制點
3.1 成立和確定檢查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組
★3.1.1 企業(或總部)應當成立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檢評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擔任,成員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銷售、采購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3.1.2 檢評領導小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則,確定或組建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檢評組」)。檢評組可以設在(或授權)財務或審計部門,也可另行組成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參加的檢評組,組長可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擔任。
3.2 制定檢查評價工作計劃
3.2.1 檢評組每年年初根據本流程規定和檢評領導小組的要求,編制內部會計控制檢查評價工作計劃,具體明確各類業務定期抽查的時間(按季或半年或年進行抽查)、抽查樣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隨機抽查的方法,明確檢查人員的分工和各有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以及完成檢評工作的時間目標和要求。
★3.2.2 檢評組將檢評工作計劃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審閱後,提交檢評領導小組審定。
3.3 實施檢查和計算得分
3.3.1 檢評組人員根據工作計劃,按規定的抽樣比例和方法,隨機抽取各類業務的樣本。同時依據各自的分工,對所抽取的業務樣本控制點,按照規范的業務流程表中控制點和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及授權等要求,實施符合性測試。
★3.3.2 檢評組人員將檢查測試情況按每筆業務逐筆如實進行記錄(包括抽查時間、抽查方法、抽查的具體業務合同或憑證編號、檢查測試得分結果等),建立檢查評價工作底稿,簽字後交檢評組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審核簽字。
3.3.3 對檢查測試中發現控制點缺失或控制點雖然存在但未按規定實施控制的,一律按扣減法扣減該控制點的權重得分。每筆業務控制點權重總分為100分,扣除扣減分數後即為該筆業務內部會計控制執行的實際得分。
3.3.4 同類業務逐筆得分相加除以筆數即可得出該類業務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得分。各類業務簡單平均得分相加除以類別數即可計算出全部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綜合得分。
3.4 編寫檢查評價報告
3.4.1 檢查人員根據抽查業務的內部控制檢查測試的得分情況,可以對各類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評價,也可對全部業務內部控制執行總體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綜合評價。
3.4.2 凡內部控制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可認定為「無疏漏」或者存在「輕微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好;在85-9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較好;在70-8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實際執行中是否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重大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差。及時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實際執行中發生了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則相應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檢評組根據內部控制業務檢查結果情況,編寫《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檢查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檢查評價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二)檢查樣本的抽取方法和測試結果情況;(三)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具體分析;(四)加強改進內部控制的意見和建議。檢查評價報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
★3.4.4 檢評組負責人對各檢查人員的檢查工作底稿和扣(計)分情況以及《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進行審核修改並簽字,報分管內控領導/總會計師審閱。
3.5 審定上報檢查評價結果
3.5.1 檢評組將內部控制檢查情況和初步評價意見向內部控制檢評領導小組匯報,如實反映檢查測試結果和定性定量評價意見,並將《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報領導小組審定。
★3.5.2 檢評領導小組審議內部控制檢評結果,並對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及檢評組提出的意見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體改進措施貫徹落實。
★3.5.3 將經審定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和有關業務內部控制檢查得分情況匯總表一並上報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備案,或對外發布。
3.6 考核獎懲
3.6.1 每年年度終了後,檢評組應當根據全年檢評綜合得分及評價情況(按季檢查的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檢查的為2次平均得分,按年檢查的為1次平均得分)提出內部控制執行的獎懲意見,報檢評領導小組審議。
★3.6.2 檢評領導小組審核獎懲意見,並將審核結果報企業辦公會議審定後兌現。
3.7 集團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評價
3.7.1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根據企業上報備案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情況,對企業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基本評價。
★3.7.2 為增強集團公司檢查評價的科學性和可靠性,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評價企業時還可將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在本年度開展的財務稽核、財務(決算)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所進行的檢查評價結果納入評價范圍,並按企業自我評價得分權重40%、企業外部評價得分(如兩家或三家都有評價得分則取平均得分)權重60%計算,得出新的綜合得分和評價結果。
3.7.3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再以各直屬企業為權數,計算出全部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平均得分,從而得出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年度總體得分和評價結論。
★3.7.4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依據各企業或總部有關部門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檢查測評情況,編寫集團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檢查評價報告》,報經集團公司領導或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後,即可對外發布,並進行獎懲。
★3.7.5 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針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缺陷,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
⑨ 怎樣進行企業內部控制測評
從審計意義上來說,內部控制測評(簡稱「內控測評」)是指審計人員採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和執行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測試,並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以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的過程或活動。現實中,多數企業或單位內部控制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陷與不足,與理想狀態有著一定的差距。本文就怎樣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開展內控測評談點看法。
一、收集與內部控制有關的文件資料。審計人員在對某個單位進行審計時,首先應當詳細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詳細情況和管理現狀,並盡可能地收集齊全該單位涉及內部控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特別是比較重要的控制環節和控制因素。調查了解收集的文件資料既包括被審計單位形成書面文字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操作程序等,也包括沒有留下文字記錄,僅僅以討論通過、領導拍板、電話通知等形式所作出的一些具有遵循執行作用的規定等。
二、搜集、查找與被審計單位及審計目標有關的外部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規定。一般認為,審計人員搜集、查找有關的制度規定,很多情況下是在查出問題後用作處理處罰的依據,其實不然。許多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規定的制定,其出發點本身就是為了規范,為了管理的需要,尤其是一些操作性強、內容具體的制度等,審計人員完全可以用來作為內控測試的依據和內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盡可能多地找尋到與被審計對象、與本次審計目標有關的各種外部規定,獲得最大范圍可以進行內控測試的原始資料。
三、編制內控測試審計工作底稿。上述兩步工作完成後,接下來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管理制度規定情況和搜集好的原始資料進行認真仔細研究,並把它們分類、歸納和整理,然後用簡明扼要的語言編製成能進行具體測試的審計工作底稿。這種自己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一戶一用,比較符合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具體情況,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四、測試、修正和補充審計工作底稿。審計人員在用上述審計工作底稿或審計程序表進行具體測試時,仍有可能遇到與實際狀況不太一致或不相符合、不適用的情況。這時,審計人員應當及時對原測試內容進行調整、修正和補充,或者直接在測試底稿中加以註明,說明被審計單位的實際狀況,使他人通過查閱審計工作底稿,能夠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現狀有個比較概要、真實和正確的印象。總之,內控測試要緊緊抓住被審計單位實際,以反映被審計單位真實內控狀態為目標,而不是其他。
五、評價與對照。審計人員用自己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完成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初步測試後,便可根據測試結果得出內控評價。由於測試內容是根據被審計單位情況進行設計的,因此測試結果一般比較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所得出的內控評價也一定比較客觀、正確,使下一步要進行的實質性測試有了比較明確的方向和范圍。
採用上述步驟所進行的內控測評,難點在於編制適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的審計工作底稿上,因為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內容越貼近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所得出的內控評價也就越真實正確,可信度越高。這就要求審計人員開動腦筋,花費大力氣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狀況和外部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認真仔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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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內部控制測試和內部控制審計的區別
內部控制測試是指審計人員通過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和運行情況,並進行相關測試,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以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和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時間和重點的活動。
內部控制審計就是確認、評價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過程,包括確認和評價企業控制設計和控制運行缺陷和缺陷等級,分析缺陷形成原因,提出改進內部控制建議。
內部控制測試是日常測試,對內部控制規范等的一個自我測試,可以納入企業的常規化工作,對各個環節進行持續地測試及調整、優化。
內部控制審核是階段性的,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測,分析原因,對內部控制整體環境、機構、運行機制等提出改善建議。
一個是日常的,從小處著手改善的,一個是階段性的,從大范圍系統性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