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減持股都是限售股 怎麼減持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企),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即股價波動風險全由流通股股東承擔),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⑵ 重整重組前大股東減持正常嗎
正常
股東減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運營現狀,當他認為公司的市值已經超過公司的實際價值的時候就會選擇減持套現。
股東減持原因眾多,比如發現更好的投資對象、套現還債、對公司的成長能力沒有信心等。因為地位特殊,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減持尤其引人注意。大股東一般都是公司的控制股東,主營業務也與其絲絲相關,大股東持續不斷的減持,一般是看淡公司前景的表現,這也是大小非減持讓市場恐慌的原因。但是逆向分析,大股東減持可能引起實際控制人變化,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轉換從此脫胎換骨
拓展資料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在於定義,自主性,司法保護程度,成本,對企業經營現狀的影響,計劃方案的通過條件,以及時間效率上的不同。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
外部重組是以資產買賣(收購、合並)、掉期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並在企業或企業之間分配優秀資產,以便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好處,從而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中,企業買賣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失去獨立主體的資格。事實上,資產的所有權僅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轉移。因此,這種形式的資產轉讓的法律本質是出售資產。
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根據優化組合的原則調整和分配其內部資產,以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利益,從而為運營商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利益。在這個重組過程中,只有企業的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了變化,資產所有權沒有轉讓,這屬於企業的內部運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會產生與他人的法律關系。
⑶ 限售股,減持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收益的20%繳納所得稅;
2、不用自己操作,轉讓之後自有開戶證券公司代扣代繳;
3、所謂收益即轉讓價格減去取得成本;
4、取得成本按上市時向交易所備案的取得成本計算,如不備案,稅務局將按收益的15%計算;
5、目前國內部分省和地區給當地證券公司一部分退稅優惠,即20%中地方留存部分的95%左右可以退回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可能會退給股東個人。當然,該項政策隨時可能取消。
(3)股東減持方案擴展閱讀:
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中國A股市場的限售股,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類是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另一類是新股首次發行上市(IPO)產生的限售股。
征稅問題
征稅原因
[1]一是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後,股票市場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劃分,只有限售流通股與非限售流通股之別,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後都將進入流通。這些限售股都不是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上取得的,成本較低,數量較大,解禁後在二級市場轉讓,獲益很高,卻與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一樣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待遇,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會反應比較強烈。
二是解決政策不平衡問題。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業轉讓限售股所得都徵收所得稅,個人轉讓限售股與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業轉讓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問題。
征稅范圍
此次納入征稅范圍的限售股包括:
(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三)其他限售股,即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關於限售股的范圍,在具體實施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通過結算系統給予鎖定。
⑷ 股東減持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稀釋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由於大股東減持1%,往往會給證券市場帶來數千萬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特別是那些從金融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股東持股的大幅減少表明,公司領導層發現,公司未來盈利能力將大幅下降,股價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達到不可逾越的高點,這將明顯抑制股價。
如果降息出現在熊市,那將是更糟糕的消息。在熊市中,投資者一直處於恐慌狀態。一旦出現壞消息,就會加劇其對股票的拋售,導致股票單邊下跌,甚至可能出現跌停現象。無論是牛市還是熊市,股東持股減少都可能影響股價下跌。作為散戶投資者,他應該遠離股東減持的股票。上市公司公布減持方案後,可能已經減持時間過半,但仍無股東減持。在這種情況下,股票價格可能上漲而不是下跌。投資者可以繼續關注公司的公告。這一減少可能與主要的籌資活動相配合。
⑸ 大股東減持如何收稅
大小非減持優惠方案(按地稅%獎勵計算)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個人限售股減持稅收優惠、大小非減持、原始股減持、拋售員工股、高管離職賣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減稅方案:
一. 按限售股減持徵收個人所得稅總額的36%(地方稅收留存的90%)支付獎勵費用。目前採取如下兩種方式操作:
1)減持成交金額不到一億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90%給予優惠返還。二次征稅不要求強制執行。
2)減持成交金額超過1億以上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100%返還,二次徵收要求執行(有納稅憑證)。
二. 該獎勵政策從2012年3月12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如遇國家財稅政策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限售股減持獎勵於繳納稅收全部入庫(一般為交易次月15日之前進行納稅申報及清算)後7個工作日內兌現。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及時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稅費。
證券公司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規定時間上繳當地稅務部門納稅保證金賬戶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將其60%上繳國庫,40%地方財政留存。
對於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給客戶。高額的稅收優惠,大大降低了客戶的限售股減持成本。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案例:若個人應繳稅款為100萬,則其中60萬上繳中央,40萬歸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為計提總額獎勵90%,納稅人可獲政府財政獎勵36萬。
⑹ 大股東減持如何收稅
由賣出的證券營業部代扣。.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證券公司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規定時間上繳當地稅務部門納稅保證金賬戶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將其60%上繳國庫,40%地方財政留存。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限售股減持獎勵於繳納稅收全部入庫(一般為交易次月15日之前進行納稅申報及清算)後7個工作日內兌現。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稅費)。如果納稅人未能及時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稅費。
拓展資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六個月的。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六個月的。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綜上所述,公司大股東經常會減持手中股份,這樣就從資本市場套現。股東減持所得的收入按照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根據目前實行的稅收優惠措施,股東減持還可以拿到獎勵,抵扣個稅應納稅額。這里要注意,股東減持的比例不得超過持股的10%。
⑺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持限售股,其減持應遵守哪些規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東來所持限售自股,其減持應遵守以下規定: (1)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2)應嚴格遵守股東股改時所作出的相關承諾。大股東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關規定和股東承諾的情況下才能解禁後 (3)此外,還應遵守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規定,即預計未來一個月內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減持股份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
⑻ 大股東減持目的是什麼後期股價會漲或者下跌
大股東減持有目的有以下兩種說法:
一、避稅說:「少股東」半價接棒
海特高新今日公告稱,9 月10日接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通知,其與子李飈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5594.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6016%)轉讓給李飈,每股轉讓價格為10.05 元,為公司最新股價的49%。
股權轉讓完成後,李飈將持有公司18.99%股權,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再春為第二大股東。公司表示,本次股權轉讓有利於公司確立長期的戰略發展規劃,穩定公司股權結構。
就在前一日,仁和葯業公告,其控股股東仁和集團於9月9日與境內關聯自然人楊瀟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方式轉讓持有的1.5億股公司股票。轉讓價款為每股2.86元,為公司最新收盤價的50%。
楊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仁和集團董事長楊文龍之子。本次權益變動前,楊文龍持有仁和集團73.11%股權,仁和集團持有公司44.54%股權,楊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仁和葯業股權。本次權益變動後,仁和集團持有公司29.40%股權,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楊瀟持有公司15.14%股權。就此次轉讓原因,公司同樣簡單表示,系基於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
幾乎如出一轍的是,之前潛能恆信「少東家」亦是半價受讓股權成為公司二股東。潛能恆信控股股東周錦明將其所持的32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股份轉讓給其子周子龍,轉讓每股轉讓價格僅為11.93元,為最新收盤價的49%。
集中在9月份,多家民企的「少東家」紛紛出場,子承父業,均是半價受讓,且口徑又是驚人的一致,其背後出於什麼目的?
有不少市場人士認為,「半價」轉讓股權或存在為避稅考慮的因素。而為了堵上這種避稅的漏洞,國稅總局不久前頒布了《關於加強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構建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份文件如落到實處,將增大股權轉讓避稅的難度。」
二、套現說:利好之前蹊蹺轉讓
與上述較「單一」的轉股動機相比,萬昌科技家族內部的股權轉讓或能看清另一番端倪。
8月21日,萬昌科技披露重組預案,公司擬以29億元的交易總價買入北大之路100%股份。本次交易後,萬昌科技將轉型生物醫葯,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未名集團,實際控制人也易主他人。方案一出,公司股價連續8個漲停,最新收盤價達到40.92元。
然而,就在預案公布前一天,萬昌科技控股股東高寶林與其母親王素英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王素英將其持有的公司2142.6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15.22%)全部轉讓給高寶林,價格為每股8.33元,理由是家族內部持股調整。
復牌前蹊蹺的股權交易不得不令人生疑。據悉,股權轉讓前第一大股東高寶林可流通股825.94萬股,限售股2477.82萬股;第二大股東王素英所持2142.60萬股為流通股。轉讓後,高寶林所持流通股為2968.5萬股。
「今年萬昌科技業績遞增背後是,公司大股東解禁即將期滿,控股股東『易主』更方便套現,又可以享受股價上漲機會。」某投資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與此同時,除萬昌科技外,報喜鳥的股權轉讓則頗顯幾分資本運作的味道。公司控股股東報喜鳥集團以協議方式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79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轉讓價為4.48元每股。受讓方吳婷婷、吳真生、陳一帆均為報喜鳥集團的關聯人,其中吳婷婷系公司董事長、報喜鳥集團董事長吳志澤之女,吳真生系報喜鳥集團監事、上市公司原董事,陳一帆系報喜鳥集團總經理、上市公司原董事陳章銀之子。
有投行人士認為,就此次協議轉讓,從報喜鳥集團的股東層面來說,存在著明顯的不公平,需要後續用其他的交易來對部分股東進行補償;另外,目前整個服裝行業普遍不景氣,在轉型的同時完成交班也是慣常操作。原標題:民企家族內部低價轉股 或為避稅或為套現。
⑼ 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股票需要停牌嗎這種情況股票會大跌吧
好像是持股超過5%的股東是需要在證監會備案的,他們減持是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操作的,只能在大宗交易平台進行減持。一定要有公告,不需要停牌。
股東減持不一定就導致股價下跌,如果注意看公告,減持現象很正常。
無論是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或者在二級市場減持,肯定都是有買家的,沒有買家,他又把股票賣給誰了呢。
大股東可能是企業,也可能是個人,都可能出於自身的問題而賣出持股,不一定是不看好這個公司,如果這個大股東是企業,這個企業自身有戰略變動,需要投資其它方向,可能減持。或者公司需要流動資金,也可能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