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份制公司整體出售,小股東不同意,可以阻止嗎
開股東大會,研究決定。他不同意,等賣了,他繼續去做股東去呀
『貳』 公司轉讓和所有股份轉讓是什麼區別
二者均屬於股權轉讓,除股權變化外,其他未變。員工合同也沒改變,所以合同有效,繼續執行。 不需要重簽合同,勞動關系沒有改變。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是法律賦予員工的權利。其區別就是在於一個是公司所有權的轉讓,一個是股權的轉讓。
所有股份轉讓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股份轉讓一般包括股份回購和並購。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叄』 我們公司最近准備重新整合股份,有部分股東准備轉讓股權,就想咨詢一下關於公司股權整體轉讓的流程是怎樣
問:我們公司最近准備重新整合股份,有部分股東准備轉讓股權,就想咨詢一下關於公司股權整體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有沒有什麼特別規定?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依據公司法公司的股權只能轉讓,公司賣了股東的股權仍然存在,沒有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公司是不能轉讓的,轉讓時沒有全體股東簽字這轉讓協議是無效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公司買賣轉讓協議無效。公司法人代表對這次轉讓行為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肆』 股份整體轉讓還是各自轉讓
協商,協商不成轉股失敗。
『伍』 企業整體出售都交什麼稅
企業整體資產轉讓,也叫整體資產投資,實際上就是企業的一項資產投資活動,是指企業將自己的全部凈資產投資換取股權或部分非股權的行為。企業整體資產投資後,企業由原來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轉化為從事投資經營活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四條規定,企業整體資產轉讓是指一家企業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既然是企業的資產投資活動,那麼企業的不動產、無形資產等就要繳納營業稅,而動產則是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不過,對於企業以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投資的行為,按照稅法規定可以不繳納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如果企業資產轉讓時有增值,則存在免稅整體資產轉讓和應稅整體資產轉讓兩種情形。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規定,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如果企業整體資產轉讓交易的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除接受企業股權以外的現金、有價證券、其他資產不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或股本的賬面價值)20%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上述整體資產轉讓中,如果轉讓方除了獲得股權外,還獲得了其他非股權支付額,這部分金額則視同銷售部分資產,需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企業整體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自己持有的企業股權,全部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股權資產的轉讓行為。對於這種股權轉讓,由於不涉及企業資產的所有權變化,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只需要繳納所得稅。對於單位法人來說,股權轉讓所得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個人股東來說,則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企業整體產權轉讓,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將企業的資產、債務及勞動力等進行作價轉讓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轉讓一個企業的全部產權。因此,只有企業的所有者或企業的主管部門才有轉讓權。這種情況的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對於這種轉讓行為,按照稅法規定不需要繳納流轉稅,但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77號)規定,納稅人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產權轉讓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凈收益凡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額上交財政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陸』 有限公司控股人可以單方將整個公司賣出去嗎
不知道你公司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他沒權賣整個公司,他只能賣自己的股份,無權出售其他股東的公司股份。你可以和他商議,你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他的那部分股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的規定: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所以他只能出售他的那部分股權,而不能整體出售。
『柒』 公司股份整體轉讓是否要通知債權人
公司如果只是內部股東發生變化,一般無需通知債權人,因為並不涉及公司資產的變化;公司只有在合並、分立、減資、解散等特殊情況下才應通過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債權人。
『捌』 公司整體轉讓與股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轉讓是股權轉讓的最極端行為,意思是將公司全部轉給別人,原有的法人、股東與新的受讓方沒有任何聯系。而股權轉讓通常是將公司的部分權屬轉讓給其它方,公司法人和部分股與公司並不能完全脫離關系,甚至還可能有控制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玖』 計程車公司股份整體轉讓需什麼手續
1、委託律師設計股權轉讓方案。
2、由律師起草、審核相關文件。然後通過股東會會議討論並形成決議。
3、由律師攜帶股東會決議、出資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前往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