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設限的是公司的發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1)000723股份公司的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B.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都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如下: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義務如下: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C.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其他股東出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2、對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D.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向社會公眾廣泛的發行股票籌集資本,任何投資者只要認購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以說只要持有股就是股東,大會是可以依法參加的人
E.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是自然人還是法人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沒有具體要求是自然人的要求。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等事項。
《公司法》同時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應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據此,非依上述規定辦理過戶手續者,其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為向公司出資,並且其名字登記在公司股東名冊者。
F. 股份公司法對股東的人數怎麼規定
股份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符合法定人數發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G.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債務由誰承擔
股份有限公司債務由該公司全部承擔。但若公司經營狀況惡化,導致資不抵債的,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所負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H. 美錦能源公司到底前景如何
挺好的。
1、從公司角度來看:公司主要從事煤炭、焦化生產和銷售,另外還有豐富的的煤炭和煤層氣資源,具備「煤-焦-氣-化」一體化的完整產業鏈,是全國最大的獨立商品焦生產基地之一。
2、從行業來看早前國家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了有關新能源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的通知,示範暫定為四年,並以「以獎代補」的方法,對於入選示範名單的城市群按其目標完成情況給予獎勵。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想要實現產業化的資金,一般來源於地方和企業統籌到的獎勵資金,把人才引進來,團隊建設起來,以及新車型、新技術把示範做好,應用做好等等。
總的來說,美錦能源在新能源行業真的是非常優質的一家保險公司了,有望在國家新能源汽車布局中迎來新的高速發展和紅利。
拓展資料:
1、美錦能源主要從事焦化廠、煤礦、煤層氣的開發、投資,批發零售煤炭、金屬材料、建材、勞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屬鎂、鐵礦粉、生產的加工和銷售。美錦能源,即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產品包括煤炭、焦炭、天然氣等。
2、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1月12日,控股股東是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姚俊良、高反娥、姚俊傑、姚俊花、姚三俊、姚四俊,總部位於太原市迎澤區。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為福州天宇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3、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5月15日在深證證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銷商是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薦人是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為000723。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晟乾創盈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蕪湖信美紓困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