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法人和股東需要變更,在此期間,公司是否可以繼續正常營業
發票是可以正常開的,但是如果發票開在變更之後的話.哪么稅費就要由新法人及新股東來承擔。
⑵ 我是自然人獨資公司法人,私下有股東協議入伙,我媳婦和我鬧離婚,她有權阻止公司營業嗎
任何人都無權妨礙公司正常經營。
第一,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即使是個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私下有股東入伙協議,可能說明你的公司表面上是你一個人,實際上的股東卻有多人。
第三,離婚是對財產的分配,如果是婚後財產,對於股權的價值也需要進行分割。
第四,具體的分割方式,涉及到多個方面,合夥人或者變現可能性等都有影響。
供參考。
⑶ 企業欠款無法正常經營股東可以申請破產保護嗎
按照規定,股東有權申請破產。
⑷ 法人因個人經營犯罪導致企業關門對於其他股東有影響嗎
法人因為個人經營犯罪導致企業關門,對股東是有影響的,首先你的資產要縮水,企業不能正常經營,會造成停產損失,對股東當然也是影響非常大的
⑸ 公司法人把公章等拿走不讓公司經營公司其他股東能不能以妨礙經營為由告公司法人侵權呢
對於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罷免他的公司法人代表資格,然後將股東會關於罷免公司法人代表的回憶決議書拿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法人代表變更手續。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⑹ 股份公司股東阻礙公司正常經營,該怎麼辦
按理股份公司以持股權多少票決,盡管那位股東自從公司成立至今都沒有參與公司的經營,如果他持股權多(他又聯合那2名股東),達到控股,還就得聽他們的,如果他持股權少,他還就得聽從股東會決議,他如果不講理,可訴諸法律。 你也可以提出公司終止議案。
⑺ 公司股東糾紛
建議你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起訴,他要求退股是不合法的,因為改變了公司的基本性質.起訴的同時可以申請採取保全措施,解決你公司目前的緊要問題.
建議起訴,起訴的同時可以申請採取保全措施,解決你公司目前的問題減少損失,請和我聯系
看來只能起訴。
可以通過起訴解決,但一般比較慢。
建議報警試試,因為涉嫌破壞企業經營,最好由警方出面要她交出公司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