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上市公司分紅的新規定
這個規定是對再融資的公司提出的,並不強制所有公司3年分紅一次
Ⅱ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和上市公司股票不分紅,有何區別
股票分紅和不分紅肯定是有區別的,雖然A股市場分紅要扣稅和除權,但最終分紅股票和不分紅股票有以下四大區別:
區別一:分紅股票證明公司有賺錢能力
上市公司股票只要有分紅能力的公司就證明公司是有錢賺的,不管上市公司是採取現金分紅還是高送轉,前提條件都是公司有賺錢的。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長期沒有分紅,或者連分紅的能力都沒有,這家公司業績肯定不怎麼樣。這些公司難道想要自掏腰包來分紅是不現實的。
但假如上市公司都不分紅,根本不存在納不納稅的問題,即使想納紅利稅也沒資格。但不管怎麼樣,有能力納稅就證明有個人所得收入,這就是區別。
總結分析
根據A股市場的實際案例得出結論,股票分紅和不分紅有三大區別,公司是否有賺錢能力;紅利是否再生投資;是否具備價值投資;當然還有一區別是納稅和不納稅的區別等等,所以股票分紅和分紅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Ⅲ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
1、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俗稱股東分紅權,指股東基於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東行使該權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從實體上公司需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二是從程序上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得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通過。在以上兩個條件未滿足時,股東的盈餘分配權尚只能是法律層面的期待權益。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潤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長期不分紅,從程序上來說,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以股東先行內部救濟為原則,即股東可以提出召開股東會,討論利潤分配方案。3、股東的盈餘分配權(股東分紅權)訴訟救濟途徑:當公司具備上述的利潤分配條件,股東可以依法提起盈餘利潤分配訴訟;當公司過分提取任意公積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東的盈餘分配權時,任何一個股東都可以資本多數決濫用,股東大會決議侵犯股東正當權利為由,向法院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的撤銷之訴或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的確認之訴,同時請求分配股利。
Ⅳ 上市公司的股民可以得到分紅嗎
享受分紅派息是股東的基本權利,你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的股票,就有權利享受分紅,分紅派息是由交易系統自動劃入股東帳戶的,比如說6月1日分紅,那所有在股權登記日登記擁有股票的人的市值就會自動增加了,你在股權登記日以後把股票賣掉了,也可以照樣得到分紅。如股票登記日是5月29日,你買了股票,到了31日股票漲停了,你賣出了股票,那麼6月1日,你可以照樣得到分紅。
Ⅳ 股票什麼時候分紅
股票分紅一般都是在出年報時擬定,股東大會核准,然後宣布股權登記日,現金派發日等。
一般來所,都是年中進行紅利派送的多。股票分紅的時間一般在半年報、年報公布的同時公布分紅預案,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
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但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具體如下:
1.基本條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
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
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
如果公司大股東不願分紅,利用表決權故意阻撓,導致股東會無法通過分紅的決議,小股東還可根據《公司法》規定實施司法救濟。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5)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擴展閱讀: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
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Ⅵ 上市公司能給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紅嗎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當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紅。盈利多的公司分紅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紅就少。但有一點要注意的是,並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會分紅。
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紅,會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時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紅會自動到賬,但具體到賬時間要看實際情況。股票分紅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發錢,俗稱為派息,一種是發股票,俗稱送股。至於要採取哪種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決定。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按照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順序進行分配。公司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如公司當年無利潤,一般不得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Ⅶ 上市公司股票現金分紅
算的是對的,玩的就是游戲。
這個只對大股東有好處,人家持股是不會動的,不在乎股價小的波動,但分紅後股票數量不變,卻增加了很多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