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破產的小股東該怎麼申請
小股東不能申請公司破產,因為只有債權人以及債務人可以申請。小股東也不能申請重整,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才能向法院申請重整。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㈡ 小股東可以申請公司破產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作為債務人的企業法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其債權人也可以申請該債務人破產。第二條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後,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和本規定第七條的規定,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三條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者證據保全的,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第四條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並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㈢ 股東到底如何申請破產
股東不能申請破產,只能申請解散公司。申請解散公司,然後再清算。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不到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也不能申請解散。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㈣ 小股東可以申請企業破產嗎
小股東可以申請企業破產嗎
法律分析:
小股東不可以申請企業破產。公司的股東是不能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的,可以申請破產的人只能是公司法人或者企業的債權人。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㈤ 股東申請破產的條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一、企業法人(即債務人)自行啟動破產申請的條件,應當同時具備以下二個條件:
1、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2、 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及《企業破產法》第八條的規定,建議債務人申請破產的,應當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 書面破產申請;
2、 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 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 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和安置預案;
5、 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6、 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7、 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8、 債權清冊(即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9、 債務清冊(即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㈥ 公司法規定小股東可以申請破產嗎
小股東不可以申請企業破產。公司的股東是不能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的,可以申請破產的人只能是公司法人或者企業的債權人。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㈦ 盈利中的股份公司,大股東為了踢出小股東申請破產重組,合法嗎
盈利中的股份公司,大股東為了踢出小股東申請破產重組,那是不可能的,或者說是很難得。第一,申請破產是有條件的;第二重組的成本也是很高的;第三審批不是那麼容易那麼簡單的;第四大股東弄虛作假當然不合法,那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第五小股東不出去,大股東一點招都沒有,大股東是沒有辦法踢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