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體企業能進行股權轉讓嗎
集體企業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權可以轉讓,如果是集體企業自身轉讓,須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整體轉讓後,企業改制為公司制的組織形式。
② 集體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程序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六十五條集體所有制的各類公司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公司的法律、法規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甲公司是集體企業,持有乙金融類上市公司股份,該股份在禁售期內.現在甲公司要將該股份轉讓給丙私營公司
問:甲公司是集體企業,持有乙金融類上市公司股份,該股份在禁售期內.現在甲公司要將該股份轉讓給丙私營公司,證券交易所說禁售期內不能過戶,請問怎麼辦?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1、明晰股權結構
應就被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如審閱被收購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同、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等必要的文件。審慎調查,明晰股權結構是為了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合同各方均符合主體資格。避免當合同簽訂後卻發現簽約的對象其實不擁有股權的現象發生。
2、資產評估
明晰股權結構,確認轉讓的份額後,應請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所對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及權益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並將評估結果報國家有關資產評審機構批准確認。
3、確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共同約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4、出讓方的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2)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4)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權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並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5)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債務外,無任何其他負債;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5、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2)保證支付股權轉讓的資金來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約資金及資產承擔轉讓價款。
6、確定轉讓條件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確定轉讓的條件。轉讓的條件中可包含:出讓方同意轉讓股權的同意函;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會一致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受讓方同意受讓股權的同意函;評估結果已獲資產評審中心批准確認;出讓方向受讓方提供關於股權轉讓的全部文件資料、法律文件、帳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關合同報相關的審批機構批准。
7、確定股權轉讓的數量(股比)及交割日
8、確定股權轉讓的價值
9、設定付款方式與時間
10、確定因涉及股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
11、確定違約責任
12、設定不可抗力條款
13、設定有關合同終止、保密、法律適用、爭議解決等等其他條款。
④ 集體企業股權轉讓給私人企業有賠償嗎
股權轉讓,用人單位主體資格不變,不涉及對員工的經濟補償。如果當地有集體企業改制政策的,屬於改制范圍事項的,可按照政策執行。
⑤ 關於集體企業轉制及股權轉讓事宜
共同共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類似於職工持股會,具有獨立的資格。其作為獨立持股實體,依據章程行使權力,是否需要全體人員還是半數以上人員簽署,要看章程的約定。沒有約定,則僅需加蓋委員會或持股會印章即可,也有的持股會屬於企業工會,按工會法和工會章程辦理
⑥ 集體所有制企業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需取得的手續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基本步驟:一、取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依據是《條例》第十四條。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依據《條例》第十五條 。三、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出具評估報告,依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 、第八條。四、貨幣收購,劃賬驗資;非貨幣收購,則需要評估,再驗資;五、工商變更登記,依據《條例》第十五條 。
其中《條例》第十四條「設立集體企業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審批部門批准,並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後,方得開始生產經營活動「;第十五條「集體企業的合並、分立、停業、遷移或者主要登記事項的變更,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由企業提出申請,報經原審批部門批准,依法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⑦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將公司全部股權集體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合法嗎可以進一步辦理法定代表人變
問: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將公司全部股權集體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合法嗎?可以進一步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嗎?先行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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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⑧ 我是集體企業轉股份制的股東和員工,後我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請問我還算股東嗎沒有轉讓和買賣股份。
是否是公司股東和你是否是公司員工不是一回事,呵呵...只要你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該公司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