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萬達2名高層離職 他們是誰為什麼離職
大連萬達集團高級副總裁尹海和萬達商業地產副總裁陳平已經離開。
據接近萬達的人士向澎湃新聞透露,尹海是王健林的老戰友,1993年從沈陽軍區復員後加入大連萬達,在負責萬達財務的崗位上待了13年,在這之後轉而負責萬達的行政,總共在萬達待了24年。「尹海的離開比較意外,跟著王健林一起從開始干到現在的人很少離開,他也不太可能去別的公司。」上述人士如是說。
公開資料顯示,尹海出生於1963年,現年54歲,自1993年1月起,曾擔任萬達集團副總裁、財務總監及財務副總監等職務。1997年7月畢業於復旦大學會計學的函授課程,1999年9月獲得遼寧省人事廳(現為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的高級會計師資格。此外,尹海同時擔任萬達集團董事、高級副總裁。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擔任萬達集團副總裁。
B. 萬達集團財務總監賀鑫是哪裡人是不是本人要找的那個賀鑫86年生!四川射洪
過來集團財務總監候選人是個非常好的人,是不是本人要找到那個核心鍛煉來省的特別的能力非常好。
C. 萬達哪兩名元老級高層離職了
近日,媒體報道,王健林又失去了兩員大將。大連萬達集團高級副總裁尹海和萬達商業地產副總裁陳平已經離開。
資料顯示,陳平現年54歲,1985年7月畢業於華南工學院(現更名為華南理工大學),獲得工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加入萬達集團,曾擔任萬達集團副總裁及南京項目公司總經理,擔任萬達商業地產副總裁兼任萬達學院院長,陳平共在萬達工作了16年。
失去兩元大將,不知王健林會作何感想!
D. 萬達復利理財集團公司的財務總監是誰
不用知道它具體是誰,肯定是個騙子單位。
E. 公司財務總監叫什麼
財務總監由董事會決定並且聘任,行使財務監督和財務審計職能,對董事會和董事長負責。
財務總監同總經理的關系,與集團公司是否設立總會計師有密切聯系。總會計師作為經營班子成員是對總經理負責的,而財務總監一般作為董事會成員是對董事長負責的,兩者「各為其主」。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屬董事會領導,兩者之間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財務總監同總會計師的關系,他們雖然服務對象各異,但在工作范圍和內容上主要都是財務和會計領域,有許多相同之處,只是在工作方法、工作重點上各有側重而已。總會計師側重於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而財務總監則側重於財務監督和財務審計。現時有些公司和企業集團,將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合二為一,只設財務總監一職,這樣財務總監也就同時具有了既為所有者服務又為經營者服務的「雙重身份」。在這種情況下,財務總監常常由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決定並聘任。
所以講,財務總監就是CFO,首席財務官,屬於副總裁的層級。
F. 財務領導是誰
通常都是財務總監呢,若公司沒有財務總監的這個職位的話,那就是財務部的那個主任之類的領導。
G. 財務負責人是財務總監還是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一般由財務總監擔任。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意指首席財政官或財務總監,是現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價值的頂尖管理職位之一。隨著經濟發展和全球化的深入,傳統的財務管理知識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的需要。
財務負責人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嚴格的說必須有會計師資格的人才能勝任,且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參與公司重大事項及生產經營決策。由於財務管理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國有企業財務負責人均為領導班子成員。
(7)萬達集團財務總監是誰擴展閱讀
財務主管與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的區別?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財務主管只是一個代號,財務總監是協助總經理分管財務的最高負責人,他可以是CEO,也可以是財務副總裁,也可以是總會計師,也可以是財務總監,財務總監干什麼,既然是分管的最高負責人,當然乾的的大事,比如財務戰略制定,融資計劃安排,財務經理搞不定的外部協調工作等;
財務經理是財務總監下面具體執行的部門管理者,他可以是財務部經理,也可以是財務會計部經理,也可以是財務管理部經理或者部長,負責落實財務總監制定的財務戰略;
財務主管則是財務部門內部的業務主管,比如核算主管、稅務主管、融資主管、財務分析主管,財務主管的工作簡單說就是具體幹活的。
舉個簡單例子,財務總監制定了融資戰略,計劃今年銀行貸款1億元,財務總監出面和銀行行長談妥了融資意向後,工作就交給了財務經理,財務經理出面和和銀行客戶經理對接落實貸款申請的具體操作細節後,財務主管就按照財務經理的要求負責准備申請材料如可行性報告等具體工作,當然財務主管手下可能還會有助理或者會計員等最小的兵協助搜集資料加工數據。
答案參考知乎作者:南山非凡馬
H. 請問,財務副總和財務總監,哪個權利大
所有財務具體事宜由總監負責,出了問題也負主要責任的,財務制度健全的都有這個職位財務副總,一般來說不會具體負責財務上的什麼事,在重大決策問題發揮作用,
I. 財務總監是由董事會任命還是總經理任命
財務負責人的任命分為提名和任命,根據大部分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是經理(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總經理)提名財務負責人,董事會決定聘任的。
但是,由於公司法賦予股東對章程中某些事項的自主約定的權利,而且經理的職權是完全可以不按公司法列舉的職權進行約定的,所以會存在財務負責人的提名和任命權全權歸董事會的情形。
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財務負責人與總經理的關系還是看董事會怎樣設置的問題。
(9)萬達集團財務總監是誰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關於董事會職權的規定,董事會與財務有關的職權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要順利行使這些職權,顯然離不開財務總監的配合和支持,這樣,董事會對財務總監的日常工作就必須實行領導;財務總監的日常工作也不能借口是產權部門委派而不服從董事會的領導。實際工作中,為了工作便利,產權部門在委派財務總監時也通常都將財務總監推薦進入董事會。
財務總監同總經理的關系,與集團公司是否設立總會計師有密切聯系。總會計師作為經營班子成員是對總經理負責的,而財務總監一般作為董事會成員是對產權部門或董事長負責的,兩者「各為其主」。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屬董事會領導,兩者之間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