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詐騙團伙股東怎麼定罪
法律分析:詐騙團伙員工的定罪有兩種:(一)員工知道團伙從事詐騙活動仍然積極接受安排從事犯罪行為,此時員工屬於共同犯罪,需要承擔詐騙罪的刑事責任,只是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可能被認定為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二)員工不知道團伙從事詐騙活動,誤認為是日常的正當工作而無意識參與了犯罪行為的不構成犯罪,不與團伙主要成員一起承擔犯罪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㈡ 整個公司詐騙,法人有罪,其他股東有罪嗎
這個是有影響的,要看情況的。法人不是人,是單位。
㈢ 公司大股東涉嫌詐騙,公司法人會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詐騙涉及刑法的問題
是要根據情況量刑的
股東承擔的責任緝工光繼叱荒癸維含哩要看公司性質
比如有限責任公司就承擔股東出資額的責任
㈣ 公司詐騙股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詐騙股東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㈤ 公司有詐騙,法人代表要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有詐騙,法人代表要承擔的責任,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公司違法經營,企業法人代表不一定承擔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對單位犯罪的處罰絕大多數是採取兩罰制,也就是對單位處以罰金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自由刑或罰金和沒收財產。
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要追究兩種人的法律責任:第一是直接負責人。也就是違法行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財務經理、財務總監。
2、如果企業法人代表本身有違法犯罪活動,會依法判刑入獄。法人作為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如果公司涉嫌詐騙的還參與其中,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5)企業詐騙股東的責任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繫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於雇員范疇。故公司法人詐騙,其他股東應當承擔民事或者經濟責任,法定代表人承擔刑事責任。
㈥ 公司涉嫌詐騙股東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公司涉嫌詐騙罪,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責任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以河南省為例,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對於詐騙犯罪,我們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6)企業詐騙股東的責任擴展閱讀:
案例:兩男子隱瞞公司債務轉讓股權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被批捕
為還舊債欠新債,私自拿公司土地作抵押借款,負債累累後隱瞞債務轉讓公司。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合同詐騙案。
犯罪嫌疑人廖敏和金江因欠了很多債務,被債主催還,四處借錢以新賬還舊賬。金江向放高利貸的陳振借400萬,遭到拒絕,陳振表示要借給「身份硬的人」才有保障。兩人於是找到江西省信用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總經理彭某,由其向陳振借款400萬,再轉借給金江和廖敏。
借款時,二人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兩人當時是天源陶瓷太陽能燈具有限公司股東,遂告訴彭某,他們只是需要打土地款435770元到高新區政府,用於公司辦土地證相關手續。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高新區政府會全額返回給該公司。
就這樣,廖敏與金江在未告知公司股東蘇勇的情況下,私自以天源公司土地作抵押,給彭某打欠條借得400萬。並欺騙彭某說,政府一打錢給公司,就立即還款,註明借期一個月。而事實上,高新區政府將400萬返還給公司後,兩人並未還錢給彭某,而是把錢用來還其他私人債務。
此後,廖敏與金江又私自以天源公司名義欠了200萬元,債主找到公司大股東蘇勇催帳。蘇勇怕二人瞞著他讓公司負債累累,急於賣掉公司。三人在隱瞞公司土地被抵押和各種隱形債務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了天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2014年7月6日,廖敏在珠海市被抓獲歸案,並被景德鎮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拘留。經調查,廖敏與金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涉嫌合同詐騙罪,由昌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㈦ 企業法人犯詐騙罪,我是股東,有責任嗎
如果參與了法人的詐騙,無疑是同案犯,肯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參與詐騙,而且對法人的詐騙並不知情,這樣就無需承擔責任。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