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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內部崗位控制

發布時間:2022-04-02 01:03:28

1. 內部人控制和股權分散的區別什麼是內部人控制,什麼

一、"內部人控制"現象釋義所謂"內部人控制"現象,是指獨立於股東或投資者(外部人)的經理人員掌握了企業實際控制權,在公司戰略決策中充分體現自身利益,甚至內部各方面聯手謀取各自的利益,從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監督,使所有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內部人控制"風險,是由美國斯坦福大學的青木昌彥針對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特有的情況而提出來的,是指從前的國有企業的經理和工人在企業公司化的過程中獲得相當大一部分控制權的現象。證券投資基金在信託契約中對基金管理人規定了諸多的義務。但是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的實質決定了,在基金資產的權利問題上,存在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進而存在"內部人控制"風險。所謂證券投資基金的"內部人控制"風險是指作為委託人的基金持有人,其目標是追求基金資產投資收益的最大化,而作為代理人的基金管理人,其目標是追求個人的收入最大化,兩者的目標並不一致。由於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先天性的缺陷,即基金持有人的高度分散性。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的重要投資決策並沒有發言權,其並不能對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因此基金管理人(即內部人)就實際上掌握了基金資產的控制權,從而在基金投資決策中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證券投資基金"內部人控制"現象產生的因素分析及對策探討基金管理人的專業素質尤其是職業道德對投資者的利益影響較大。所以我們必須在基金管理人中引進競爭機制,讓投資者有的選擇餘地。下面我們通過對證券投資基金"內部人控制"產生因素分析來探討對策。1.基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內在因素。現代公司制有兩大特徵,一是法人財產制度,二是法人治理結構。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由於投資者人數眾多不可能進行直接經營管理,只能通過一個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管理,即基金持有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運用,交由基金託管人託管。也即在組織形態上證券投資基金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離的,即證券投資基金蘊涵著出現"內部人控制"的內在條件。並且在我國,大多數基金主要發起人同時又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因為按照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基金管理人是由基金發起人選定的。這樣就造成主要基金發起人以一筆相對較小的發起人認購資金(發起人作為持有人擁有證券投資基金3%的股份約6000萬),可以穩獲得巨額的年基金管理費(約5000萬)。明顯地,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選擇,缺乏競爭機制。在現階段,投資者面對的不僅有管理人管理水平風險,更重要的是時刻面臨著管理人職業道德風險。因為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大的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為主發起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在人事、關聯交易等方面存在種種利益關系。因此,基金管理人很可能會動用基金資產為其控股股東服務,最終受損的將是廣大基金持有人。從以上分析可知,不僅僅是因為基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內在引發了"內部人控制",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也外在地方便了"內部人控制"的操作。如何防範這種不良體制的運行,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1)對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進行調整。由於投資者的極度分散,所以若讓投資者擁有經營權,所花代價可能是得不償失。我們從基金管理公司方面嘗試探討。A、讓基金公司擁有部分所有權: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也應向基金投資,並且應佔到一定比例;B、選舉基金持有人(不包括發起人)的代表進駐基金公司,作為獨立的監管部門監督基金管理人的運作。並且將相應的規章制度寫進基金信託契約。(2)減少基金發起人與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內在聯系,規避可能發生的基金與券商的聯手操作。(3)放寬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標准,在管理公司中引入競爭。管理公司的設立首先要求的是基金管理公司及發起人的資信情況,根據《暫行法》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具備七個條件,其中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與國外成熟的管理公司相比,國內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資信要求是比較嚴的,這對保證才起步的中國基金管理公司的內在質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從長遠發展看,這一嚴格的規定也會使許多公司,甚至一些資信較好、業績優秀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失去機會,不利於公平競爭,不利於基金管理公司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我國基金業的長遠發展。在此,筆者建議放寬管理公司設立標准,把那些經營能力強,又規范守法的公司吸收到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新興的金融領域,促進整個基金業的發展與壯大。(4)通過市場竟爭投標選擇基金管理公司,讓優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多管理幾只基金。2.基金運作結構失衡,基金所有權分散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重要因素。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契約規定了基金持有人(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三方的權利與義務。基金持有人與基金託管人均可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但由於基金投資者的高度分散性,投資者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權僅只是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投資者對自己資產運作的監督是事後的,具有極大的滯後性、虛弱性。而基金託管人代表基金持有人進行監督則有很大局限性。一方面基金託管人為了加強與基金管理人的合作,受自身利益驅動的限制,把權利當作籌碼,為自己今後佔有利地位可能對基金管理人的違規行為睜隻眼閉隻眼;另一方面基金託管人的監管體制並不健全。沒有上層監管,只是一種信用交易。並且國內對監管中何為肯定能監督的條件,何為隱性監督的條件並無說明,也不存在處罰問題,約束與反約束並未成立。可以說現在國內基金託管人很少有做到嚴格按規事的。基金治理結構中有失衡的一面,只能寄希望於管理人職業道德品質上。3.基金信息分布不對稱,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的信息知情權不足是產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的又一根源。基金管理人由於其職業性及管理公司機構組成的特性,其掌握較多資產經營信息,而基金持有人極其分散,知道信息也較少,在客觀上形成信息分布不對稱。另外,在"兩權分離"情況下,基金持有人在獲得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的充分信息知情權方面也有障礙:第一、監控成本,也即委託-代理關系中的代理成本。第二、信息公告的安全性。基金管理人出於基金運作的安全性考慮,在一定的時效內將會拒絕向基金持有人發布有關基金運作信息。第三、信息的非真實性。基金管理人在發生用基金資產為自己謀取私利時,為了逃避基金持有人的監控,有可能向基金持有人提供虛假信息。那麼,如何才能克服這種基金的先天缺陷呢?一般來說可以採取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4.對策探討筆者本著研究的精神,在此對激勵機制與監督約束機制的方案及政策規定作一番探討。首先,從激勵機制上來看,是讓基金經理人分擔信息分布不對稱所產生的風險,也即讓基金經理人的利益與基金收益掛鉤。然而非常遺憾的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建立激勵機制方面所做不多,其主要的手段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基金資產的凈值以一定比例(如2.5%)收取基金管理運作費用,但是基金管理人及投資專家們卻沒有任何利益的激勵,沒有利益分成,沒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也沒有購買基金管理公司的股票期權,這樣投資專家們就極有可能結成聯盟合謀牟利。在設計激勵機制方案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對我國股票市場以及證券投資基金分配方面的特點作一說明:(1)由於股票市場規模與運作規范、監管體系等方面的制約,存在著基金管理人操縱股票價格和基金資產凈值獲得高額管理費用的可能。由於我國股票市場尤其是流通股市場的規模還比較小,市場監管還有很多缺陷,證券投資基金這樣的大型機構投資者完全有可能操縱股票的價格及基金的凈資產值。以一隻20億元規模的基金為例,若其以資產的10%投資在一隻股票上,就達到2億元。這樣對於總市值為20億元,流通股佔30%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有可能控制該股票三分之一的流通股,再加以眾所周知的一些違規操作方式(如對敲、聯手操縱、製造假消息等),足以影響股票的市價。基金管理人若通過惡炒所控股票的手段來操縱基金資產的凈值,基金持有人不僅要付出過多的管理費,同時還須承擔因此而引致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而這種情況的根本解決,卻不應只著眼於基金業,根本措施在於整個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建設,整個監管體系的嚴厲與完善。(2)基金管理費用的提取標准應充分發揮激勵作用現存大部分基金其管理人的報酬均按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也出現了一些基金按1.5%的年費率加業績報酬來計提),這必然影響到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為了自身利益。會盡量推遲基金收益的分配,這有可能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發生沖突。(3)政府給基金業的一些優惠政策,使基金能夠坐享超額壟斷利潤。例如對基金進行新股配售,這讓基金輕松地擁有巨額利潤,對基金給的不是市場空間,對基金業的成長壯大並不利。綜合以上分析,我們提出如下幾種方案。方案一,基金管理人的報酬以基金資產凈值的某一較低的百分比(如1.5%)為基數,並每年根據基金相對於同一時期的大盤表現提取業績報酬。其業績報酬的提取可以採取累進比率。例如超出大盤表現的某一相對百分比如10%按超出部分收益的10%提取,超過10-20%部分的收益按15%提取,超過20-50%的部分按20%提取,超過50%部分按超過部分25%提取。顯然,這一方面可以保證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凈值獲得一定的基本收入;另一方面,激勵著基金管理人盡量去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盡量去追求更高的超額利潤。可以說這一方案已得到投資者與大部分基金管理人的認同。例如1999年6月份發行的12隻基金均採用了1.5%收取固定管理費和業績提取法,並且不少以前的基金管理人(如基金漢盛、同益、普惠、景宏、泰和、金泰、開元、興華、安信、浴陽等)也自發調整管理人報酬,由原來2.5%的年度管理費調減至1.5%年費固定費率。這種激勵方案可說是有其優點的。因為按業績計提報酬,可促使基金加大二級市場投資規模,鼓勵基金管理人努力運作,以獲得的收益。但由於監管體制與基金管理人的素質原因,這在一定程度卻加大了二級市場的震盪,造成極壞的影響。各類基金為了追求利潤,紛紛退化了在招股時承諾的投資理念,這確是應引起管理層的注意,加強監管,加強操作的規范性,加強基金行業的自律和法制建設。總的來說,此方案由於沒有從根本上給基金管理人長期激勵,才造成了可能的炒作現象。若能在此方面進行完善,這種激勵機制才更有發展的潛力。方案二,基金管理人的報酬採用期權激勵。股票期權在市場上已廣為流行了,可以說是一種極為有效的激勵方式。它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性期權,就是未來以給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力。它有效地將管理人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結合起來了,避免了經營者的短期行為,較好地解決了經營管理者(代理人)的激勵問題。由於現存基金一般封閉期均為15年,完全有期權制存在的基礎。筆者基於股票期權的這種內涵,借用股票期權內在長期激勵約束機制的思想,在此提出對基金管理人報酬採用期權激勵的方案。基金管理人每年以基金資產凈值的1%年費率提取固定比率報酬,其超過同期銀行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20%以上時按超過部分的20%提取業績報酬。由於基金資產凈值中包含有尚未實現利潤,為了避免基金管理人炒作基金資產凈值,應對基金管理人進行長期激勵。具體方案如下:基金發行時,基金預留10%的基金單位,用於對基金管理人的期權激勵。基金管理人每年有一次行權機會。即若基金超過同期大盤表現的20%時可以以基金發行價和基金資產凈值之間低者價獲得基金規模的0.83%基金券。兩年後允許流通50%,三年之後允許全部流通。若超過同期大盤表現的30%時,基金管理人可以以基金發行價的90%或基金NAV之間低者認購基金規模的0.83%基金券。若基金錶現低於同期大盤表現,則基金管理人只能以基金發行價的150%或基金資產凈值之間低者進行認購。每年如此,直到第12年。第12年可以認購0.87%,此時基金管理人本身也已認購了10%的基金單位,其又受兩方面的激勵:一是基金資產凈值的增長,二是基金爭取展期。因此基金管理人也會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若基金通過繼期請求,其期權激勵方案可按此思想類推。其二,從監督約束機制上來進行調整與完善。基金作為一種典型的信託投資工具,其具有明顯的委託-代理關系制度。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中主要當事人是基金投資者、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暫行法中對基金的設立、募集和交易、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基金的投資運作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監管。可以說,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從一開始就是十分重視規范和監管的。但是由於理論水平和經驗積累方面的欠缺,我國基金監督約束機制的實際運作中還是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從對基金的運作機制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知道,基金持有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構成了委託-代理關系的三角。他們各司其職,權利與義務清晰,形成了一種權力制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和利益共享的機制。從理論上來講,這種內部制衡機制是相當科學的,也是基金得以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現實中其表現卻說明還是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的。筆者結合前人的觀點及自己的思考提出如下研究結果。第一是基金持有人權力發揮的有效性問題。由於基金規模大,基金持有人高度分散,他們一般來說只能通過在二級市場上對基金的買賣表達自己的意願,無法對基金管理人形成直接監督,也即只能"用腳投票"。分散的基金持有人若想對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監督,成本太大。如何解決這一矛盾呢?筆者借鑒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結構思想,建議在基金運作機構中引入監事會。監事會由基金持有人挑選,平時全權代表廣大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管理及時進行監督與指正,遇特殊情況,有權申請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進行商討。監事會最好由社會上專業機構公開招標競選產生。其出任與退任由基金持有人表決,對廣大基金持有人負責。其薪酬建議以基金凈資產的一固定比率提取(0.05%)。其退任與否只需基金持有人1/3通過即可,每年舉行一次。其也受證監會審核與監管。其次由於基金管理人經常代行基金所有權,致使託管人迫於自身業務拓展的利益驅動,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放鬆其監督權,導致二者制約關系的相對弱化。造成這種影響的根源在於基金管理人的選擇過程。在我國,基金管理人是由擁有基金3%股份的基金發起人選擇,而最關心基金業績的97%的基金持有人卻對基金管理人沒有事先選擇權。而一般來說基金發起人所選擇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是自己全權控股的公司。顯然,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發起人有合謀利益的基礎,這一運作機制有違科學性原則。建議嘗試如下做法: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與基金的設立分離。即基金管理公司由有資格進行基金經營管理的專業機構發起成立,其管理人才應向社會公開招聘,並均應通過執業資格認證。基金設立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參與基金的發起,基金發起人應在市場中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招標,真正做到良性競爭,讓作為基金業核心的基金管理公司真正規范成熟發展。基金託管銀行應由基金發起人選擇,其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有效監管才能充分體現。可以說只要引入了基金管理公司選擇中的競爭機制,其他問題就相應得到解決或弱化。第三,健全基金管理公司的內部管理機制。目前,國內新成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實際運作中都有一套內部管理機制,但健全程度及有效實施程度各不相同。對於尚處於試點階段的中國基金管理公司,在法規上應給予一定的規定,應把建立內部隔離設施(防火牆)作為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條件之一,同時通過完善對基金管理人員的資格注冊,規范從業人員的素質,給基金管理公司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並且在管理公司內部應建立合理的監察文化,建立監察稽核部,以確保基金管理公司運作符合監管標准。最後,完善全國范圍內的社會監督機制與法制化建設。法律的約束及社會的監督是一個行業、一個公司健康發展必須的外部約束環境。我們不應僅局限在基金業這個框子內,而應從整個國民經濟的良好運行出發,建立涉及經濟生活、法制生活等各個方面的社會監督體系,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2. 內部控制合理的組織架構是怎樣

企業的組織架構決定了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關系模式,是企業能夠良好運行的基礎,有助於提高企業運行的效果和效率,從而實現企業的目標。組織結構在組織系統中起著框架作用,有了它,組織系統中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才能正常流通,使組織目標的實現成為可能。正如COSO內部控制報告所說企業的組織結構提供了一個構架,在此構架中規劃、執行、控制和監督為實現企業目標而進行的活動。一個合理有效的組織結構,是企業成功的基礎。它可以使整個企業指揮自如,協調配合,信息暢通,使上級的指令及時下傳,下級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上達,還可以使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相互監督、互相制衡。因此,企業應當重視組織結構的設置和改進。實際當中,企業存在著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可能導致企業缺乏科學決策和運行機制,難以實現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組織構架設計不適當,結構層次不科學,權責分配不合理,可能導致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或缺位、推諉扯皮,運行效率低下等風險。因此,組織架構的設置,對優化企業治理結構、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而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組織架構對企業有效構建和實施內部控制是至關重要的,是企業設立具體內部控制制度的前提,直接影響著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整體有效性。企業構建內部控制體系,首先要從規劃組織結構開始,這是最基礎性的工作,可以說組織結構使有效的企業內部控製成為可能。一個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決定了內部控制的結構和流程,也就是說,對於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企業應該有相適宜的組織。因此企業在進行組織設計時,應該而且必須顧及內部控制的要求,既能夠保證組織高效運營,又能適應內部控制環境的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變革。企業應當依據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同時,企業應當根據經營目標、職能劃分和管理要求,明確高級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以及基層作業單位的職責許可權,將權利與責任分解到具體崗位。企業應當通過內部管理制度匯編、員工手冊、組織結構圖、業務流程圖、崗位描述、許可權指引等適當方式,使企業員工了解和掌握內部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情況。企業的組織結構必須反映企業的目標和計劃、管理人員可利用的職權、企業所處的環境條件,同時必須為組織配備恰當的人員。組織結構的設計應當明確誰去做什麼,誰要對什麼結果負責,並且消除由於分工含糊不清造成的執行中的障礙,還要提供能反映和支持企業目標的決策和溝通網路。

3. 內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現

國有資產流失、會計信息失真是我國國企改革過程中的內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現形式。當前一般認為內部人控制問題主要表現有:過分的在職消費;信息披露不規范,而且不及時,報喜不報憂,隨時進行會計程序的技術處理;短期行為;過度投資和耗用資產;工資、獎金等收入增長過快,侵佔利潤;轉移國有資產;置小股東利益和聲譽於不顧;大量拖欠債務,甚至嚴重虧損等。
內部人控制問題的形成,實際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 和控制權與剩餘索取權不相配的問題。

4. 內部人控制是什麼意思

視野咨詢認為,所謂「內部人控制」是指現代企業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控制權)相分離的前提下形成的,由於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導致了經營者控制公司,即「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其根本還是屬於內部控制范疇,以下是內部人控制形成原因及其解決辦法。

形成原因:內部人控制問題的形成,實際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 和控制權與剩餘索取權不相配的問題。1、國有資產產權主體缺位;2.國有資產債權主體缺位;3.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不相配

照成影響:內部人控制會照成籌資權、投資權、人事權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經營者手中即內部人手中,股東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督。

解決辦法:當前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即經營者濫用職權、監督失控的狀態,可以說問題出在企業內部,而其根源在企業外部,即外部職責的懈怠和外部治理功能的缺失。
(一)建立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法人產權制度,健全規范法人治理結構。
(二)理順國有產權委託代理關系。
(三)強化公司內部監督機制。
(四)完善和加強公司外部監督體系。

5. 什麼是內部人控制

所謂「內部人控制」是指現代企業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控制權)相分離的前提下形成的,由於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導致了經營者控制公司,即「內部人控制」的現象。籌資權、投資權、人事權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經營者手中即內部人手中,股東很難對其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股東利益與經營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沖突如:經營者的短期行為、過度投資、過分的在職消費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損害了股東的長遠利益,提高了代理成本。而權利的過分集中又使得「內部人」控制著會計信息的誠信程度,在經營者利益的驅動下勢必會製造出誠信程度低的會計信息。

6. 如何進行部門內部崗位定編

定崗定編的工作原則
以戰略為導向,強調崗位與組織和流程的有機銜接。以企業的戰略為導向、與提升流程的速度與效率相配合。
以現狀為基礎
強調崗位對未來的適應。一方面必須以崗位的現實狀況為基礎,充分考慮崗位價值發揮的基礎條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慮組織的內外部環境的變化、組織變革與流程再造、工作方式轉變等一系列變化對職位的影響和要求。
以工作為中心
強調人與工作的有機融合。充分考慮任職者的職業素質與個人特點;體現職位對人的適應,處理好崗位與人的之間矛盾,實現人與職位的動態協調與有機融合。
以分析為手段
強調對崗位價值鏈的系統思考。不僅是對職責、任務、業績標准、任職資格等要素的簡單羅列,而是要在分析的基礎上對崗位價值鏈上每個環節應發揮的作用的系統思考。包括該崗位對組織的貢獻,與其他崗位之間的內在關系,在流程中的位置與角色,其內在各要素的互動與制約關系等。
定崗定編的要點
定崗定編的基本依據
是企業的發展戰略、業務目標 這在許多企業中並不十分明確,就事論事憑感覺或印象要某個或某些部門裁減崗位或人員,往往遇到很大的阻力。 其實,定崗定編的基本依據是企業本身的發展戰略或業務目標,企業在特定的時期內,要完成什麼樣的戰略目標,構成了企業形成一切工作的中心,包括定崗定編。如果企業的戰略目標不清楚,或者根本沒有,企業里的一切工作都失去了方向和依據,包括定崗定編。這似乎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但在實際工作中,又會經常遇到類似的情況:企業業務目標不明確、或者明確但不科學,在這種狀況下,定崗定編是無法進行的。勉強進行,也缺乏說服力。作為國內著名的咨詢公司,鷹騰咨詢為多家企業設計了組織架構及定崗定編方案,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同。 定崗定編的目的是實現「人、崗、事」三者之間的合理匹配,以達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目標。這里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弄清楚企業要做的「事」。有了工作目標,然後才需要相應的崗和人來做。當然,企業的戰略目標,也就是「事」的確定,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它必然涉及企業一系列內外部的因素,如經濟環境、市場競爭、技術變化、客戶需求等各方面的影響。弄清楚企業戰略目標是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
定崗定編的具體依據是工作流程
戰略目標明確後,並不意味著定崗定編就可以自動進行了。定崗定編的具體設計,還需要先理順工作流程。前面我們說到了「人、崗、事」之間的匹配,其中「事」是基礎。但做同樣的「事」採用的流程可以是很多的。不同的工作流程必然帶來崗位設置的不同。優化的流程可以給出最有效的崗位設置,而陳舊的流程很容易造成崗位工作的低效率。因此,定崗定編必然涉及的一項前提性工作就是「流程優化」。 一提到流程優化很容易被人們認為是一件復雜的工作。其實流程只不過是完成任務目標的方法和過程,它根據目標的繁簡程度可採用的優化方法和程度也可以不同。涉及企業總體變化的流程重整是一種優化,局部流程的小改小革也是一種優化。只要新的流程能夠使輸出大於輸出、是一個增值的過程,它就是一個優化的流程。我們把優化流程中的關鍵環節找出來,設置成崗位,賦予其職責,並根據該環節的工作量配置相應的員工數,定崗定編就能夠做到是科學合理的。
定崗定編應從業務人員著手
企業的崗位數量有很多,特別是生產(或服務)流程復雜的大企業更是如此。事實上,在這些崗位中,最重要的是直接從事經營的崗位,它們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核心部分,定崗定編應該首先把這些核心崗位搞清楚。 企業內各種崗位是具有一定比例關系的,定崗定編應把握這些基本的比例關系。一是直接與非直接經營部門之間的比例關系;二是直接與非直接經營部門內部各種崗位之間的比例關系;三是管理崗位與全部崗位之間的比例關系。各種非直接經營崗位的確定雖然要依據其各自優化的工作流程,但也必須考慮它們與直接經營崗位之間的比例關系。這些比例關系是眾多的企業在長期的經營管理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大家工作流程不斷優化的積累。有些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經常對各行業的關鍵指標進行統計並公開發布,其中包括企業崗位情況的統計。
崗位設置的常用形式
定崗定編中的「定崗」也即是崗位設置工作,在具體設計中可用的形式有很多,歸結起來常用的有三種:基於任務的崗位設置、基於能力的崗位設置和基於團隊的崗位設置。 1)基於任務的崗位設置 即是將明確的任務目標按照工作流程的特點層層分解,並用一定形式的崗位進行落實。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崗位的工作目標和職責簡單明了,易於操作,到崗者經過簡單培訓即可開始工作。同時,它也便於管理者實施監督管理,在一定時期內會有很高的效率。在這種形式下,企業內部的崗位管理主要是採用等級多而細的職等結構,員工只要在本崗位上做到一定的年限而不出大錯就能被提級加薪。但這種崗位設置的缺點是只考慮任務的要求而往往忽視在崗者個人的特點,員工個人往往成為崗位的附庸..

7. 國企內部控制的崗位職責主要是什麼

第3章 技能分類之——一內部控制的原理、術語與概念 3.1 內部控制的定義 3.1.1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內部控制定義 3.1.2 COS0的內部控制定義 3.1.3 控制系統的含義是什麼 3.1.4 內部控制不能做什麼 3.2 計劃-執行-檢查-整改(PDCA)的循環 3.3 業務工作流程 3.4 控制詞彙表 3.5 控制的三個層級 3.6 內部會計控制 3.7 內部控制的層級制度 3.8 控制負有的責任 3.8.1 內部控制的責任 3.8.2 COS0定義的內部控制角色與職責 3.8.3 區分不同的控制責任 3.8.4 恢復內部控制中失去的信任 3.8.5 內部控制概念如何才能改進評估 第4章 技能分類之二——內部控制環境 4.1 環境控制的職責與概念 4.1.1 執行管理層建立控制環境的責任 4.1.2 控制的層級制度 4.1.3 環境控制(公司治理)如何發揮作用 4.1.4 控制環境與公司風險 4.1.5 有效控制環境的10個最高屬性 4.1.6 行為守則政策 4.1.7 企業的價值觀 4.1.8 首席執行官成為楷模 4.1.9 組織結構(職責分離) 4.1.10 人員的勝任能力 4.1.11 責任和權力的特別委派與溝通 4.1.12 一般授權(預算和財務報告)與責任制 4.1.13 內部審計 4.1.14 資產保護 4.1.15 規定的工作流程 4.2 建立控制環境 4.2.1 管理層的「高層基調 4.2.2 作為環境控制的組織結構 4.2.3 作為環境控制的計劃 4.2.4 作為環境控制的指導 4.3 監督控制的職責 4.4 控制環境的屬性 4.4.1 控制環境中的授權 4.4.2 控制環境中的溝通 4.4.3 控制環境中職責分離 4.4.4 有能力和可信賴 4.4.5 記錄保存程序 4.4.6 建立物理訪問控制 4.4.7 制衡原則 4.4.8 監控合規性 4.5 計算機安全控制環境 4.5.1 計算機安全風險 4.5.2 規定關鍵的成功因素 4.6 組織的計算機安全政策 4.7 計算機安全的作用和職責 4.7.1 首席安全官 4.7.2 計算機安全規劃委員會 4.7.3 安全員 4.7.4 安全責任人 4.7.5 安全質量保證 4.7.6 計算機安全項目的持續行動 4.8 發起行動激發個人對安全的熱情 4.8.1 向下分解安全任務 4.8.2 安全的個人所有權 4.8.3 親自反饋安全任務的效果 4.8.4 計算機安全活動的獎勵制度 第5章 技能分類之三——風險管理 5.1 風險管理領域 5.1.1 風險的概念和詞彙 5.1.2 什麼是風險 5.1.3 風險的詞彙 5.1.4 風險與控制 5.1.5 計算由於風險造成的損失 5.1.6 經營環境中的風險 5.1.7 風險與控制的三個層次 5.1.8 風險的概念和CoSO控制框架 5.2 COSO對業務系統的控制活動 5.3 系統設計師如何面對業務應用系統的風險 5.4 風險的原因和結果 5.4.1 技術的不適當使用 5.4.2 錯誤的連鎖效應 5.4.3 不合常規的處理 5.4.4 無法將需要轉化成技術需求 5.4.5 無法控制技術 5.4.6 錯誤的重復 5.4.7 數據的不正確錄入 5.4.8 數據的不正確使用和解釋 5.4.9 數據的集中 5.4.10 無法快速反應 5.4.11 無法證實處理 5.4.12 職責的集中 …… 第6章 技能分類之四——評估應用控制 第7章 技能分類之五——業務系統的控制評估 第8章 技能分類之六——風險評估 第9章 技能分類之七——內部控制衡量與報告 第10章 技能分類之八——公司治理實務 附錄1 詞彙表 附錄2 參考書目資料來源 《國際注冊內部控制師通用知識與技能指南》

8. 2020貴州茅台管理及生產相關崗位內部招聘47人只能是內部人員報考嗎

2020貴州茅台管理及生產相關崗位內部招聘47人屬於內部招聘,報考者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工資關系在集團公司本部、股份公司本部合同制員工;部分崗位面向工資關系在集團公司控股或有實際控制權的各級子公司(含分支機構),茅台學院、茅台醫院的合同制員工,且在集團工作滿2年及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進入集團工作);
2、年齡以職位表中各崗位年齡要求為准,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1日;
但是現在貴州茅台酒廠還有其他的招聘正在進行中,可以留意一下。

9. 股權結構的內部人控制

尹伯成(復旦大學教授)、薛中行(經邦集團董事長)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與內部人控制》中提到,從內部人控制是「出資人不能有效地對經理人員行為進行最終控制時」產生的這一命題中,可以引出內部人控制的產生其實與其股權結構大有關系。當公司股權十分分散時,每個出資人由於佔有的股份很小,他們就必然不願花大力氣去關心、監督經理人員的行為,而希望別的股東花大力氣去這樣做,自己則坐享其成,這就是所謂「搭便車」心理。股東從監督經營者行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費的高成本相比較,必然導致他們這種「搭便車」心理。廣大股東都存在這種心理而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聞不問時,對經理人員的監督就會變得軟弱無力。事實上,股市上廣大中小投資者是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過問所買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內部經營狀況的。他們的興趣在於從股票價格波動的價差中獲取收益。這樣,出資人不能對經理人員的行為進行最終控制的局面就出現了,「內部人控制」 問題也就產生了。然而,當股權變得相當集中時,大股東就會喪失由於股權分散而降低風險的好處,企業經營好壞的風險現在集中到了大股東身上了。於是,大股東就有動力也有能力去加強對經營者行為的監督,從而使內部人控制的問題得以防止。

10. 公司制定了每個崗位的管理職責,什麼只能a控制職能

公司制定的每個崗位的管理職責,就應該是要嚴格執行,這樣才能加強崗位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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