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港交所交易時間是什麼
港股的持續交易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30到12:00和下午13:00點到16:00,
除了持續交易時段,還有開市前時段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分別是9:00到9:30和16:00到16:10。
可見港股的交易時間與A股還是有所不同的,除了交易時間之外,兩者主要還有以下一些區別:
1、報價方式
港股不設漲跌停板限制,常見的報價方式為限價盤和競價盤,而A股有漲跌停限制。
2、賣出時間規定
港股實行T+0的交易制度,而A股實行T+1的交易制度。
拓展資料: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十一、春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名詞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股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
行情。
Ⅱ 港股正常申請停牌最長可停多久,港交所給予停牌是多久呢
你好,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被視為現金資產公司而停牌持續超過12個月,聯交所有權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所以,港股停牌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如果已經短暫停牌或停牌,復牌程序將視情況而定,港交所保留附加其認為適當的條件的權利。上市公司一般須公布短暫停牌或停牌的理由以及預計復牌的時間。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後應盡快復牌。停牌持續較長時間,而上市公司並無採取適當的行動以恢復其上市地位,則可能導致港交所將其除牌。
港交所一直以來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是,為了維持市場公平有序,香港交易所在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另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發行人或上市公司的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Ⅲ 港股遞交招股書到上市一般要多久
【法律分析】
港股從申請到批復上市目前最快大概是2個月左右,港交所有計劃把時間縮短至40天左右。港股IPO的流程是遞表(1-6個月)→聆訊(2-3天)→路演(7天左右)→招股(2周左右)→公布配售結果→掛牌。公布配售結果當日即有暗盤,暗盤時間:16:15-18:30;招股開始即可申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Ⅳ 港股關於限售期的法律規定
1、港股的限售期跟國內類似,公開銷售需要一個禁售期,也有鎖定的時間期,但可以通過機構與機構之間來轉手股份,這個不受限制的。
2、限售期是指對某一類股東持有的股票約定在持有一定期限後方可在二級市場交易流通。限售期概念多出現在股改、管理層股權激勵、兼並收購等事件中。
3、限售期到期後,市場上流通股數量將增加。如果受限股東在到期後大舉賣出公司股票可能引發股價下跌,特別是公司大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大量賣出股票的行為,容易被市場理解為公司內部人士不看好公司股票的前景。A股市場最受關注的限售期到期影響來自於股改完成後大量國有股上市流通,如果市場上沒有足夠流動性來接手,可能導致股價下跌。
Ⅳ 香港股票一天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港交所所有交易品種都不設置漲跌停限制,常見的報價方式為限價盤和市價盤,前者是以交易者指定的特定價格成交,後者是以當時市場的最佳價格成交。另外投資者在投資股票後,若怕股價朝不利自已的方向發展,可當天預先設立止蝕盤以保障利潤。
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
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
(5)港交所股東限售時間擴展閱讀: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Ⅵ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股權結構
從2007年9月7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是香港交易所單一最大股東,持有5.88%的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1條,除證監會在咨詢香港財政司司長後給與書面核准外,任何人士均不能持有香港交易所5%或以上的股份。
港交所是一家上市公司,在自己的港交所場內上市,其他股權都是一些零散機構或個人持有。
Ⅶ 香港聯交所成立時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簡稱港交所,英文名稱為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簡稱HKEx)(港交所:0388) (NASDAQ Other OTC: HKXCF),是香港的證券交易所。港交所是一家控股公司,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目前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恆生指數成份股。
截至2007年年首季業績,港交所資產總值為435億港元,資產凈值為62億港元,純利為9.2億港元同比增長93%,每日成交529億港元。
截至2007年9月11日,香港特區政府是香港交易所單一最大股東,持有5.88%的股份。其次是摩根大通 5.54%,花旗銀行 4.13%,Horizontal Asset 2.30%。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內地企業在香港上市共465家,占上市企業總數的37%,市值約61610億港元,占總市值約60%。自1993年至2008年底,內地企業在香港籌集資金逾12萬億港元。
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英語:Shenzhen Stock Exchange),於1989年11月15日籌建,1990年12月1日開始集中交易(試營業),1991年4月11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立,並於同年7月3 日正式成立。 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主要的股指是深證成指。位於深圳羅湖區,地王大廈斜對面。
深圳證券市場的起步最早應追溯到1986年。當時一些企業為了擺脫經營中的困境,進行了股份制改造。1988年4月1日,深圳發展銀行在特區證券公司的櫃台上開始了最早的證券交易。隨後深圳市國投證券部和中行證券部相繼開業,萬科、金田、安達、原野(世紀星源的前身)等也陸續發行了股票並上櫃交易。「老五家」股票在「老三家」證券部的櫃台交易,構成了深圳證券市場的雛形。
1989年11月,深圳市政府作出了建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決定。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試營業。王健、禹國剛先後被深圳市政府任命為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深交所成立初期是歸屬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管理,1993年4月1日深圳證券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後管理歸屬由人民銀行劃歸深圳證券管理委員會。隨著深交所的交易逐步活躍,上市公司數量逐漸擴大,所影響的范圍不斷擴大,再加上1996年牛市行情中深圳市與上海市為維護深交所、上證所爆發的競爭,1997年8月15日起,國務院決定,將證券交易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命,理事長、副理事長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
由於扶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發展, 2000年9月深交所停止了新股發行。 2004年5月17日設立中小企業板(簡稱中小板)後,2004年6月25日新和成等八家公司掛牌上市,標志著深交所又重新恢復了新企業上市, 但是只是包括中小企業。
最早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是獨立於深交所的公司,專門負責深交所上市股票的託管、會員的結算業務。1996年9月16日深圳市證券委第三次會議研究決定,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更名為深圳證券結算公司,並入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為深交所的全資附屬公司。在2001年9月21日,深圳證券結算公司又從深交所獨立出來,與上海證券結算公司一起合並到新成立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1993年8月9日,深交所將集中交易時間更改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3:30;零股交易時間仍為零股交易專場日的上午9:00至10:30。
1994年7月11日,調整交易時間,下午開市由13:30更改為13:00,收市時間由15:30更改為15:00。
1993年5月10日,深圳股票交易手續費進行調整,本地(指在深圳的營業部)手續費為交易額的4‰,異地為5‰,不足5元的按5元收。證券商向交易所交付經手費調低到6%,向登記公司交付的登記費調低至4%。
1993年8月29日,深交所調低A股交易手續費,由異地5‰、本地4‰統一調至3.5‰。
1993年9月12日,B股交易手續費率由成交金額的6‰降至5.5‰。
1996年1月1日,A股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按成交金額向買賣雙方收取3.5‰,同時調整了交易手續費中各方收取的比例。A股及基金交易由T+0交收改為T+1交收。
1990年12月1日,開始股票交易
1991年11月1日,首隻債券鹽田港重點建設債券上市
1992年10月19日,首隻權證深圳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認購權證發行,並於同年11月5日上市。
1994年9月8日,推出國債場外回購業務。
1994年9月12日推出國債期貨交易業務,首批包括五個系列20個期貨種。並與1995年5月30日根據中國證監會命令全面關閉國債期貨交易業務
在深交所成立初期,主要通過各會員派駐的出市代表(俗稱紅馬甲)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通過電腦終端進行交易(在1992年2月25日前,紅馬甲甚至是通過人工競價的方式來達成交易),由於會員單位眾多,深交所不得不兩度擴充交易廳,設立第一、第二、第三交易廳來緩解擁擠情況。在早期,一個股民的交易請求要傳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機進行委託成交,必須先在證券公司的營業部櫃台填寫買賣申請單並排隊遞交,櫃台人員接受申請單後電話通知紅馬甲,紅馬甲把股民的交易請求輸入到交易所終端,並把成交情況電話通知櫃員。在這種信息傳遞方式下,難免會有很多差錯,證券公司不得不為處理這些差錯設立專門的容錯帳戶,同時也出現有紅馬甲與櫃員勾結,吃客戶差價的情況出現。
1992年2月2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啟用電腦自動撮合競價系統,實現了由手工競價作業向電腦自動撮合運作的過渡。
1992年5月26日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部和深圳特區證券公司達成與交易所的電腦聯網,首創從櫃台通過多個終端直接向交易所撮合系統輸入客戶買賣委託。
1992年7月3日浙江省證券公司採用數據專線方式與深圳證券交易所開通實時行情揭示,成為首家可在當地接收深圳股市行情異地會員。
1992年10月中旬中國大陸第一套證券業電話自動委託交易系統開發成功並在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證券部投入使用。
1997年6月2日深交所不再為已使用地面線路或雙向衛星等遠程通訊方式進行交易結算的席位同時提供終端,證券經營機構的出市代表「紅馬甲」正式退場(B股及債券特別席位例外)。此舉標志著深交所A股市場完全實現無形化交易模式。
至此,股民把委託單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已完全實現了電子無形化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1991年4月3日發布深圳股價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基數為100。
2003年2月10日,深圳證券信息公司發布企業債券指數編制方案。該指數以200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基日指數為100,指數簡稱為企債指數,行情代碼為399481,於2月17日起隨深市行情一起實時動態發布。
深交所第一任領導為王健,任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3年3月6日,深圳市政府組織部宣布任命禹國剛任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柯偉祥任深交所副總經理。羅顯榮任深交所理事長,王健任深交所副理事長。
1993年7月23日,深圳市政府和市委組織部宣布任命夏斌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5年5月11日,深圳市政府正式任命曾柯林為深交所理事長。
1996年10月22日,深交所調整領導班子。中國證監會160號文任命庄心一為深交所總經理,張育軍、黃鐵軍為副總經理;免去夏斌常務理事、總經理職務,免去禹國剛、柯偉祥常務理事、副總經理職務。
1997年9月3日,中國證監會任命桂敏傑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0年10月26日,中國證監會正式任命張育軍為總經理。
2008年2月26日,中國證監會正式任命宋麗萍為總經理。
深圳股市1991年4月22日成交量為零,創下最低成交記錄。
深圳股價指數1991年9月6日收市報45.6585,創下最低記錄。
1993年12月13日 廣東國投證券部的電腦程序出現故障,將該日9:40分前的委託買賣盤股數誤為手數,放大了一百倍,該證券部及時採取措施,進行了反向交易,致使該日股市出現異常波動的情況。
1994年9月29日因天文原因調整交易時間,下午開市時間由13:00更改為13:40收市時間相應延長。
2002年7月5日上午,因深圳證券通信公司租用的亞太衛星1號7A轉發器受到不明強信號干擾,導致917家證券營業部通信全部中斷,根據《交易規則》和《深交所異常情況處理規定》等辦法,深交所作出緊急停市的決定。通信系統於當日中午11∶15恢復正常,下午深圳證券市場正常交易。
1992年8月9、10、11日深圳發售1992年新股認購抽簽表,發生風波。11日受發售新股抽簽表影響,深圳證券市場領導小組決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停市半天。
由於1995年2月2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出現了著名的327國債事件,導致了管金生帶領的上海萬國證券倒閉,國債期貨市場上巨額資金不斷互相廝殺,1995年5月18日根據中國證監會緊急通知,國債期貨交易暫停試點,各交易所組織會員協議平倉。此後一段時間深圳股市發生劇烈震盪,22日股市成交47.4億元,創本年最高紀錄;綜指收報169.65,成指收報1415點,為本年最高點,三日累計升幅44.78%,其後一周跌幅19.32%。30日國債期貨平倉順利結束,22日-30日共平倉68萬口。
1999年5月19日深滬股市爆發井噴式行情,史稱519行情。
2004年 9月6日,聯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布並實施《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
深交所和上證所都認為自己是1949年後中國大陸開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不過,從試營業的時間看,深交所在上證所的前面;從國務院的批復時間看,上證所在深交所的前面。
上海證券交易所 (簡稱上證所,英語: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1月26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營業。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上證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
2007年5月28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代碼分配規則》規定,上證所證券代碼採用六位阿拉伯數字編碼,取值范圍為000000-999999。六位代碼的前三位為證券種類標識區,其中第一位為證券產品標識,第二位至第三位為證券業務標識,六位代碼的後三位為順序編碼區。首位代碼代表的產品定義分別為:0國債/指數、1債券、2回購、3期貨、4備用、5基金/權證、6A股、7非交易業務(發行、權益分配)、8備用、9B股。
在2006年底,842家公司在上證所上市,上證所上市公司總市值達到71612億元人民幣。
Ⅷ 港交所規定的大股東持股上限
浙江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600668
證券簡稱:尖峰集團
編號:臨2009-010
浙江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3元;扣稅後每股現金紅利0.027元
●股權登記日:2009年6月23日
●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9年6月26日
一、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
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9年4月27日召開的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2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
二、利潤分配方案
1、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為: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4408382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
2、發放年度:2008年度
3、發放對象:截至2009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4、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03元
5、對於個人股東,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27元。
對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公司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簡稱《通知》)的規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後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2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股東可按照《通知》的規定在取得股息後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業股東(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該等股東應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自行在所得發生地繳納所得稅。
其他機構投資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3元。
三、利潤分配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9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9年6月26日
四、分配實施辦法
1、本公司股東金華市通濟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和金華峰聯投資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其他股東的現金紅利,本公司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於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後再進行派發,不計息。
五、咨詢聯系辦法
1、地址:浙江省金華市婺江東路88號尖峰大廈董事會辦公室
2、電話:0579-82320582;傳真:0579-82324666
六、備查文件
本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官方消息
Ⅸ 香港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有鎖定期嗎
有,半年的禁售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