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對上市公司通報批評

對上市公司通報批評

發布時間:2022-04-04 00:52:40

❶ 深交所對泰禾及黃其森通報批評處分:未及時披露項目合作終止

11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泰禾集團(000732.SZ)和其董事長黃其森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深交所稱,泰禾集團未及時披露下屬企業減資事項及其進展以及未及時披露項目合作終止事項。具體來看,2020年12月21日,泰禾集團下屬企業嘉興晟昱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興晟昱」)召開全體合夥人會議,同意有限合夥人嘉興焜昱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焜昱」)對其實繳出資69億元單獨減資。減資完成後,嘉興晟昱應付嘉興焜昱69億元。同日,嘉興焜昱將其對嘉興晟昱的69億元債權轉讓給中城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城建設」)。 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團與中城建設、嘉興晟昱簽署三方協議,約定嘉興晟昱應付中城建設69億元由泰禾集團向中城建設支付,並與泰禾集團對中城建設的相關債權予以等額抵銷63.8億元。上述減資事項及其進展對泰禾集團資產、負債、權益影響重大,但泰禾集團遲至2021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上述減資事項及其進展。
另外,今年3月31日,泰禾集團披露《關於終止項目合作的公告》,泰禾集團及其子公司與相關方簽署關於上海新江灣項目、 深圳坪山項目和上海顧村項目合作終止協議,本次終止合作預計產生虧損約4.2億元。泰禾集團2020年度報告顯示,泰禾集團就終止上海新江灣項目、深圳坪山項目和上海顧村項目合作事項計提5.67億元損失。根據泰禾集團提供的相關協議,上述項目合作終止協議簽署時間為2021年2月8日,泰禾集團未及時披露上述項目合作終止事項。
深交所稱,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代)黃其森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於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及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泰禾集團三季報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泰禾實現營業收入為15.82億元,同比下降43.6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為7.62億元,同比擴大61.3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虧損為7.99億元,同比增長42.05%。營業成本10.59億元,同比減少55.16%;銷售費用2.14億元,同比減少62%。另外,截至9月30日,泰禾集團手持貨幣資金約19.21億元,同比減少34.4%。在已到期未歸還債務方面,截至9月30日,泰禾集團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490.65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為126.93億元。截至10月29日,泰禾集團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496.88億元。

❷ 通報批評是處分嗎

通報批評是處分。

在機關單位上班的人會經常看到「通報批評」的字樣,通報批評其實有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通報,另一層意思是批評。通報批評其實就是一種公告,告訴大家某某人因某某事違反了紀律,讓大家都知道,其性質和違反紀律的情節還不是很嚴重,如果嚴重的話就是犯罪了,需要以刑罰論罪。

二、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❸ 對企業通報批評屬不屬於行政處罰

1. 屬於行政處罰。通報批評是行政處罰。
2. 注意批評實際上是「注意」和「批評」兩個概念的復合體。 「通知」是指上級機關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下級機關或其內部人員。 「批評」是指對缺點和錯誤發表意見,希望對方吸取教訓,得到警告。循環批評具有行政處罰的基本要素。行政處罰是國傢具體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個人和組織進行處罰的一種行政行為。
3. 它具有行政、懲罰和制裁的特點。循環批評是由行政主體針對特定當事人進行的。它是其行政權力運行的體現,具有行政性質。通報批評是對行政主體侵犯行政相對人權利的一種處罰。公布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損害行政相對人名譽的;最重要的是發出批評通知,其依據是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的存在。是對違法方的處罰,具有行政處罰的性質。
拓展資料
1. 盡管行政機關在實踐中經常使用這種循環批評活動,但中國的法律法規並未對其定義作出明確規定。 在個別職業法律法規中,循環批評的概念只出現在處罰規定的章節中。 至於具體執法中如何操作,沒有更詳細的實施意見或司法解釋。
2. 通報批評屬於行政處罰范疇。首先,相關法律在法律責任一章中還規定了通報、批評、警告等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法第九條以列舉方式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等;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產;吊銷執照、降低資質等級、吊銷執照;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關閉訂單,限制就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有六種。
3. 例如,《審計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遲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發出批評通知,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根據原統計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統計調查對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發出批評通知;情節嚴重的,可以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上述兩法均在處罰規定中將通報批評作為行政處罰措施,並作出明確通報批評屬於訓誡和處罰的適用范圍。

❹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遭通報批評多長時間不能重組

這個沒有法規要求,通報批評不影響重大資產重組。

❺ 上市公司遭受公開譴責有哪些影響

對於董事長離職是利好還是利空,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本質上要看離職後,公司的經營狀況是不是會好轉,公司價值會不會增長等。

如果市場不認同此董事長之前的經營策略和理念,認為其能力不行,在換新的董事長之後,經營狀況可能會好轉,則屬於利好消息。如果此董事長是因為丑聞而離職,暴露公司內部的丑聞,股票可能就會暴跌。

(5)對上市公司通報批評擴展閱讀:

主要內容:

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單獨或者同時採取要求會員和客戶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種或者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約見會員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客戶談話提醒風險,或者要求會員或者客戶報告情況:

(1)期貨價格出現異常;

(2)會員或者客戶交易異常;

(3)會員或者客戶持倉異常;

(4)會員資金異常;

(5)會員或者客戶涉嫌違規、違約;

(6)交易所接到涉及會員或者客戶的投訴;

(7)會員涉及司法調查;(8)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交易所實施談話提醒,應當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將談話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通知相關會員或者客戶,交易所工作人員應當對談話的有關內容予以保密。

客戶應當親自參加談話提醒,並由會員指定人員陪同;談話對象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當事先報告交易所,經交易所同意後可以書面委託有關人員代理。談話對象應當如實陳述、不得隱瞞事實。

❻ 上市公司通報批評後多久不能重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通報批評不能重組時間如下:1、一般錯誤還是政治紀紀律或廉政方面的錯誤,是一般的通報批評,最多半年;2、是嚴重錯誤,至少得一年以上。根據相關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通報批評;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第十三條 (一)國務院部門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二)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❼ 金發科技被通報批評,這是因為什麼呢

金發科技被通報批評,這是因為涉及到9.75億美元口罩合同進展信息批不及時,這會讓投資者產生損失,上市企業第一時間公布重大事情是公司的義務,金發科技沒有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這是被通報批評的主要原因。

很多企業都希望自己的企業能夠上市,上市之後,企業能夠解決資金困難問題,上市之後企業能夠得到更快的發展,同時也能夠提高自己的競爭力,上市對於企業來說是非常好的事情。上市之後也會面臨很多監管,對於財務報表,對於消息披露都有嚴格的規定,一旦沒有按照上市企業標准披露信息都可能面臨嚴重的後果。金發科技被通報批評主要原因是因涉及到9.75億美元口罩合同進展信息批不及時,這可能造成投資者的損失,這是金發科技被通報批評最主要的原因。

三、對於金發科技這種行為你怎麼看。

作為上市企業,對投資者負責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管發生什麼問題,第一時間披露信息都是公司的義務,這種瞞天過海的行為其實非常可恥,這也會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這種行為應該被嚴懲。

❽ 被紀律處分的上市公司對股價是利空還是利好

滬深交易所堅持證監會「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工作要求,以促規范、穩監管、維權益、防風險為核心目標,以紀律處分為重要抓手,對證券市場各類違規行為及時「亮劍」,強化監管職能,提升監管水平,持續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深交所全年共作出紀律處分決定書215份,較2018年154份增長39.61%。其中,對上市公司及責任人作出決定書197份,對債券類發行人及責任人作出決定書9份,對會員作出決定書9份。

隨著處分案件的增多及日益復雜化,在總結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深交所紀律處分呈現以下特徵:

一是持續做好依法依規監管。2019年,深交所進一步優化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啟動對《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則的修訂工作,在引導上市公司持續做好信息披露、強化公司治理建設的同時,充實紀律處分監管依據,讓紀律處分「有規可循」。

二是對「關鍵少數」予以精準監管。針對因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等關鍵主體主導的上市公司違規案件,深交所通過完善責任認定規則,注重區分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突出對違規行為決策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究,避免「一刀切」式監管,持續提升紀律處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是進一步擴大處分主體范圍。深交所將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會員等市場主體均依法依規納入監管范圍,並首次對在股票質押業務中違規的9家會員,採取3個月至9個月不等的暫停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處分,防範潛在的質押風險,實現監管的「全方位覆蓋」。

四是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仍為監管重點。深交所全年共對112家次上市公司和693人次相關當事人予以紀律處分,較去年分別增長31.76%和13.42%。其中,對39家次上市公司及203人次責任人員予以公開譴責,以處分促規范,向監管要動力,著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五是紀律處分種類更為豐富。除常規的通報批評之外,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暫停交易許可權等紀律處分的適用頻率有所提高。全年共計對13人次嚴重違規的董監高予以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並首次對會員採用暫停交易許可權的處分。通過適當運用公開認定等資格罰,提高了市場主體違規成本,強化了紀律處分懲戒力度。

堅持依法依規治市 提升精準監管能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內容是投資者行使知情權、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基礎。交易所應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監管。

2019年以來,部分上市公司在其公告中惡意隱瞞、蹭熱點、炒概念,引發了投資者和公共媒體質疑,影響公司股價及成交量,對市場造成惡劣影響。交易所應及時問責,嚴肅處理重大事項披露違規案件,引導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做到真實、准確、完整。

而重組業績承諾、增持承諾等公開作出的承諾,不僅是承諾人與上市公司間的約定,也是關繫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實效和經營實效的重要環節,往往對投資者的決策和交易產生重要影響。部分當事人在作出業績承諾或增持計劃時,未審慎評估其履行能力,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為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強化重組效能監管,交易所應通過紀律處分等督促市場主體誠信行事,處分違反承諾的案件。

年度業績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重大影響。2019年部分上市公司在其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中披露的凈利潤與其年度報告中經審計的凈利潤存在較大差異,其中一些公司還存在「業績變臉」等情況。對此,交易所應嚴格適用業務規則,對此類案件中的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處分。

可以說,交易所發出的多份紀律處分決定書,是對市場違規者的警示,也是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答卷。2020年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三十而立」之年,監管部門應認真學習貫徹新《證券法》,夯實自律監管制度基礎,優化紀律處分工作程序,提升紀律處分針對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為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砥礪奮進。
所以說,肯定是利空。

❾ 通報批評與警告有什麼區別

通報批評與警告的區別:

❿ 企業是否可以運用通報批評的處罰方式

企業可以運用通報批評的處罰方式。

閱讀全文

與對上市公司通報批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哪個銀行兌換泰銖的匯率高 瀏覽:961
下崗職工無息貸款利率 瀏覽:681
匯率跟房地產有關系嗎 瀏覽:228
昆風集團股票 瀏覽:207
中盛理財公司 瀏覽:87
鍋濃科技股票 瀏覽:534
1000萬左右的現金如何理財產品 瀏覽:78
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 瀏覽:793
廣州攜信金融服務 瀏覽:69
上巷集團最新消息 瀏覽:563
股票十大股神 瀏覽:752
銀行理財屬於什麼基金 瀏覽:273
微信的理財通是貨幣基金嗎 瀏覽:564
賬面匯率是過去的記賬匯率 瀏覽:801
期貨教材第8版 瀏覽:130
期貨交易的分層結算方式 瀏覽:787
2014年10月份匯率 瀏覽:358
p2p金融機構服務費 瀏覽:19
銷售傭金英文 瀏覽:41
股票三個底 瀏覽: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