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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並購律師

發布時間:2022-04-05 07:57:19

Ⅰ 在一家企業上市的過程中,「公司律師」和「承銷商律師」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對樓上做些修正,公司律師是公司(發行人)聘請的,公司支付律師費用,不可以是擬上市公司的內部人員,聘請的必須是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承銷商律師是承銷商(或保薦人)聘請的,承銷商支付律師費用。

二者都是為公司上市服務的,但公司律師負責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承銷商律師通常都是給承銷商幹活的,幫著寫招股說明書等。

Ⅱ 律師在企業並購中的法律服務是什麼

律師在企業並購准備階段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前期調查和咨詢:協助並購公司擬定初步的並購方案和對並購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專業服務。
(2)協助並購雙方簽署保密協議:
(3)盡職調查:盡職調查是指就股票發行上市、收購兼並、重大資產轉讓等交易中的交易對象和交易事項的財務、經營、法律等事項,委託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專業機構,按照其專業准則,進行的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
(4)協助並購公司參與並購談判:在盡職調查有了初步的結論之後,並購當事人進入談判階段,根據調查了解到的實際情況開始進行有針對性的談判。
(5)協助簽訂並購合同:並購雙方經過談判交鋒達成共識,同時按照規定進行了相應的審計、評估之後,就應簽署集中反映盡職調查、談判、並購公司案的並購合同。
(6)出具相關的法律意見書、履行有關報批手續。
(7)辦理各項變更登記、重新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如有關房屋、土地使用權、專利、商標、供水、供電、保險等過戶手續。
(8)處理原目標公司簽訂的重大合同:包括通知締約對方關於合同當事人變更;與締約對方進行合同延期履行磋商;進行賠償或者索賠。
(9)訴訟、仲裁等法律服務,代為清理障礙,做好應訴准備。
(10)協助新公司正常運行:協助制定新公司內部規章制度,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勞動合同的簽署,辦理相關保險,理順各種行政關系。
(11)協助安置目標公司原有人員:包括協助並購後的公司留住人才和依法安置目標公司富餘員工。

Ⅲ 如何找能在不良資產收購和企業兼並重組方面的律師合作

您好,我們主要是與公司合作不良資產處置業務。有很多律師專門做這方面,建議你們還是和律師談一下價格、合作方式。可以現在網上了解一下,然後選幾個與律師面談,最後看能不能合作。

Ⅳ 長沙哪個律師事務所做企業並購或上市公司法律顧問,做得好些謝謝

中銀律師事務系中國十大律師事務所之一,是以金融證券法律服務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為主業的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
中銀律師事務所在金融證券法律服務領域享有極高的聲譽,已完成IPO上市的客戶100多家,曾經或正在服務的上市公司超過300家。中銀律師團隊中的多名律師曾擔任過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或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

Ⅳ 什麼叫並購律師

你好,並購律師主要從事也下工作:公司收購是一個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為了增加並購的可行性,減少並購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收購方在決策時一定要盡可能清晰、詳細地了解目標公司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等。在公司並購實踐中,收購方通常是依靠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盡職調查來掌握目標公司的有關內部和外部的情況,特別是通過律師的參與來防範並購法律風險的,通常律師在公司並購中的作用表現在以下諸方面:
一、參與並購活動的前期法律策劃
1、提供目標企業所在地公司並購法律環境評估報告。
2、通過綜合研究投資法、公司法、證券法、反壟斷法、稅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理順並購法律關系,從法律上對並購行為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3、就並購模式選擇及如何降低法律風險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二、參與目標公司盡職調查
(一)律師代表收購方參與盡職調查的操作程序
1、受收購方委託參加由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盡職調查小組;
2、收購方與目標公司就盡職調查簽署保密協議;
3、盡職調查小組根據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准備盡職調查清單;
4、盡職調查小組進行具體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律師需要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5、委託方認為需要補充盡職調查的則根據需要進行補充調查。
(二)律師盡職調查的主要范圍和內容
1、關於目標公司的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情況
2)目標公司的產權結構和內部組織結構
3)目標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重大合同
4)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包括無形資產等情況
5)目標公司的人力資源狀況
7)目標公司的法律糾紛以及或有債務
2、並購的外部法律環境情況
1)目標企業所在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2)目標企業所在國家及地方相關稅務政策
三、參與公司並購談判
在公司並購談判中,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律師參與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律師應當全程參與公司並購談判:
1、 在談判過程中就盡職調查中所發現的法律問題向目標企業進行質詢;
2、 參與談判方案的擬定;
3、 負責起草《股權轉讓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4、 就談判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障礙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5、 就談判過程中所遇到有關法律問題提出咨詢意見。
四、參與辦理公司並購的審批手續
絕大多數國家對公司並購均設定了相對嚴密的並購前置審批手續,在辦理審批手續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技術或法律障礙,這些問題均需要律師參與解決。
五、參與目標企業的交接手續
公司並購成功後,收購方與轉讓方需要辦理產權、目標企業的移交手續,也需要律師參與,以保障並購活動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保障交易安全。

六、參與目標企業並購後的企業整合活動
目標企業交接完成後,收購方需要對目標企業的人財物等方面資源進行重新整合,以提高其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使之適應收購方的管理及文化,在此過程中同樣需要律師參與。律師港灣為你解答。

Ⅵ 上海企業並購律師選哪個律師團隊最好

可以向身邊的朋友打聽一下,畢竟律師的服務靠宣傳很難真正體現,最後實際用過才會明白其中的所有

Ⅶ 請律師要多少錢 公司並購/公司律師

你好,並購律師主要從事也下工作:公司收購是一個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為了增加並購的可行性,減少並購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收購方在決策時一定要盡可能清晰、詳細地了解目標公司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等。在公司並購實踐中,收購方通常是依靠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盡職調查來掌握目標公司的有關內部和外部的情況,特別是通過律師的參與來防範並購法律風險的,通常律師在公司並購中的作用表現在以下諸方面:
一、參與並購活動的前期法律策劃
1、提供目標企業所在地公司並購法律環境評估報告。
2、通過綜合研究投資法、公司法、證券法、反壟斷法、稅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理順並購法律關系,從法律上對並購行為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3、就並購模式選擇及如何降低法律風險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二、參與目標公司盡職調查
(一)律師代表收購方參與盡職調查的操作程序
1、受收購方委託參加由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盡職調查小組;
2、收購方與目標公司就盡職調查簽署保密協議;
3、盡職調查小組根據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准備盡職調查清單;
4、盡職調查小組進行具體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律師需要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5、委託方認為需要補充盡職調查的則根據需要進行補充調查。

Ⅷ 企業並購:股權收購中律師要做哪些工作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對被收購企業實施法律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經營資質狀況、公司股權結構、出資、股權轉讓的合規性;公司運營的合規性;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訴訟;公司歷史沿革方面的合規性等。上述調查完成後,律師應當為收購人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Ⅸ 企業並購中,律師能起到哪些作用

如果企業並購雙方在不了解法律規定,不了解當地政策,不知道該項收購會涉及那些法律要求,會產生什麼樣法律責任,受到哪些法律保護,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等情況下就進行並購,一方面會在出現法律問題時手足無措,不知該怎麼處理;另一方面則會因不懂有關法律問題,從而使已啟動的並購遇到原本就已存在的法律障礙而路途擱淺,導致收購並購工作流產。就算企業並購完成,但潛在法律隱患很多,也可能後患無窮。
律師,當然必須是熟知並購法律業務並有相當經驗的律師,因其就是專門研究這方面的法律和經辦這方面的法律事務,就會熟知相應的方方面面的規定,特別是掌握不斷發展變化的或者最新的規定,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幫助和指導當事人圓滿地進行或完成一項並購。或者當一項並購有法律上的障礙而不能逾越,也會指導當事人事先停止,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律師之所以在並購活動中必不可少,此正其因。
律師在並購活動中的主要工作:
1、負責並購活動的法律策劃;
2、擬定初步方案;
3、負責目標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審查目標公司的相關資料;
4、確定方案;
5、參與並購談判;
6、負責起草、修改並購合同、相關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對目標公司重大法律事務、尤其是合同的處理;
8、協調、溝通並購各方。
在企業並購行為中,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主體一般包括:兼並方或收購方(簡稱「並購方」)、被兼並方或被收購方(以下稱「目標公司」)、目標公司的債權人和債務人、政府部門(尤其是國有控股企業)等。其中最需要聘用律師的是並購方和目標公司。下面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就針對並購方和目標公司律師所應發揮的作用分別展開敘述。
並購方律師的主要工作事項
對並購方而言,任何並購交易中都可能存在著風險,只有對並購交易中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並做好相應的對策,才能有效防範並購風險,保證並購交易的成功及實現並購的目的。
並購方之所以需要專門從事並購法律事務的律師,是因為律師可以在並購業務中發揮以下重要作用:
(一)在實施並購前對並購交易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並購不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其中在參與主體、市場准入、經營規模和范圍等方面必然受到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限制,特別是當並購涉及到國有企業的時候,政府幹預是必然的,而且政府在並購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時會直接關繫到並購的成敗。所以,律師參與企業並購業務首先要對並購交易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二)對目標企業所涉及的法律事項做盡職調查。
為了確保並購的可靠性,減少並購可能產生的風險與損失,並購方在決定並購目標公司前,必須要對目標公司的內部情況進行一些審慎的調查與評估。這些調查和評估事項包括:
1.目標公司的產權證明資料(一般指涉及國有產權時國資管理部門核發的產權證或投資證明資料);
2.目標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包括公司章程、各類出資或驗資證明報告等);
3.有關目標公司經營財務報表或資產評估報告;
4.參與並購的中介機構從業資質;
5.目標公司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情況;
6.目標公司重大資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負債或合同事項;
7.目標公司管理框架結構和人員組成;
8.有關國家對目標公司的稅收政策;
9.各類可能的或有負債情況(包括各類擔保、訴訟或面臨行政處罰等事項);
10.其他根據目標公司的特殊情況所需要調查的特殊事項,如社會保險、環保、不可抗力、可能不需要並購方同意就加諸於並購方的潛在責任等。
目標公司若不反對並購,應對並購方律師盡職調查持合作態度,應並購方要求或依規定要求的情況下,應盡可能地將自身情況,有關材料、資料、文件等告知或提供給並購方。
(三)出具完備的並購方案和法律意見書。
並購方律師參與並購的核心工作就是為其實施並購行為提供或設計切實可行的並購方案和出具相關的法律意見書,以便對並購中所涉及的法律風險進行提示或適當的規避。目前,對國有企業產權的交易,一般律師的法律意見書是向管理國有資產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機關報批時所必須的法律文件。
(四)起草相關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企業並購行為往往同時涉及企業的資產、負債或人員等重組事項,其間必然涉及到需要律師起草或審核的大量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這些合同或協議文件是最終確立企業並購各方權利義務法律關系的依據,務必需要專業律師從中進行必要的審核把關。
(五)參與有關的並購事項商務談判。
對企業並購而言,主要還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需要參與並購的各方反復進行(有時甚至是非常艱苦的)商務方面的談判,至於面臨企業並購失敗的風險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只有最後談成的結果才能形成書面上的法律文件。律師參與並購業務的談判,有利於律師全面了解或掌握交易各方的真實意圖,並隨時為交易各方提供談判內容的法律依據或咨詢服務。

目標公司律師的主要工作事項
對目標公司而言,其實更需要專業律師的參與。但是,現實中由於目標公司存在種種問題往往忽視律師的作用,甚至認為律師的參與會對順利實現並購帶來不利的影響。所以實踐中,被並購一方很少注意發揮律師的作用(這或許也是它們之所以成為被並購的目標公司的一個重要原因)。尤其是在外資並購業務中,一般是由外資並購方單方聘請律師完成並購的。這種錯誤的觀念往往使目標公司在企業並購過程中處於相對被動的地位,損失掉許多應該爭取的權益,且容易導致並購失敗後面臨更加被動的局面。
目標公司之所以需要專門從事並購事務的律師,是因為律師可以在並購業務中對其而言可以發揮以下重要的作用:
(一)審核並購方的正式授權和談判效力問題。
作為被並購的目標公司,其本身往往存在多種不足,有時甚至是面臨破產倒閉的邊緣,所以非常地急需「輸血打氣」。而越是如此,反越是容易被他人利用,尤其是被許多騙子公司所利用。現實中,打著「企業並購」的幌子行騙的不在少數。即便是對有並購意圖和並購實力的公司,也需要目標公司對其真實的意圖進行研究。所以,對目標公司而言,有些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如果在談判初期,應讓熟悉並購業務的專業律師參與或通過咨詢的方式了解並購方談判代表的相關授權、企業資質和資金實力等有關狀況並確認談判的效力問題後再繼續有關的談判工作,律師的參與對避免企業被騙或並購失敗風險是至關重要的。
(二)製作或審核有關的並購保密及承諾事項協議或擔保文件。
對目標公司而言,因為在並購完成前其需要向並購方提供一系列的調查資料(企業的財務狀況、銷售渠道、目標客戶、知識產權等資料),尤其是對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實施的並購,一旦遇到惡意並購或並購失敗情況,其所遭受的損失往往無法挽回。所以,在並購實施前,要求並購方提供有利於保護自己權益的保密及承諾事項協議或有關並購資金來源的擔保協議有時是非常重要的。通過專業律師的參與或提示,至少可以避免或防止目標公司可能會遇到此類風險。
(三)協助目標公司回答並購方提出或調查了解的一系列法律問題。
並購方向目標公司所調查了解的情況,有時往往比較專業。目標公司為了及時高效、完整准確、恰當有據地向並購方回答疑問或提供材料,最好需要專業律師的協助。
(四)參與起草或審核與並購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等法律文件。
並購方律師起草的關於並購事項的協議,首先是為了維護並購一方的利益,往往存在許多對目標公司不利的條款內容,有時甚至是故意設置法律的陷阱。若目標公司不注重對有關合同或協議條款進行研究,往往事後會陷入被動局面,對其造成的損失可能會是成千上億。律師的參與,可以最大限度的使被並購的目標公司在合同條款內容上不會處於明顯的被動不利地位。
(五)參與或直接代表目標公司進行商務談判。
目標公司聘用律師參與商務談判的目的與並購方聘用律師的目的是一樣的,而且有時雙方律師坐在一起談判也確實是更容易進行交流,有利於提高談判的效率,有利於促成交易的盡快達成。

Ⅹ 如何才能成才為一個出色的從事證券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資本市場等等業務的律師

你得加入律師事務所.上市公司一些法律問題才用得上你.當然你要學習大量的證券知識.
而且你所說的是會計師所用的工作.做律師只涉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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