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召開股東臨時提案

召開股東臨時提案

發布時間:2022-04-08 13:47:08

『壹』 股東臨時會議的通知內容

股東臨時會議的通知方式是,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在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可以採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按其規定的方式來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貳』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法律分析: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是需要一定的條件,不是隨時隨地可以召開的,如果,一個企業突然想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定要滿足其召開條件,會議中發布的通知或者一些重大決策才是合理而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叄』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會臨時提案散戶聯名需持有三個時間股票才能提嗎

摘要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提案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肆』 股東大會怎樣召開

在股東大會召開的流程是應當明確具體的時間及地點,並有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並記錄整個會議記錄。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伍』 股東會召開程序

股東會召開程序如下:
1、會議籌備,確定召開股東大會、會務組織、會議提案、內容;
2、會議通知;
3、會前檢視,修正會議議題,印發會議資料;
4、審議及決議,進行會議記錄;
5、進行會議決議及簽字。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重大事項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陸』 股東會臨時提案怎樣合法

(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2)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由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股東年會的會議制度:(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2)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

『柒』 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嗎

我國來《公司法》第110條規定,源「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會議。」由此可見,股東是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的,但是必須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才有資格提議。

『捌』 臨時股東大會的程序

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手續是,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並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會議的時間、地點和議決事項。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還可以提出臨時提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閱讀全文

與召開股東臨時提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國際貴金屬交易手續費 瀏覽:603
大連土地交易網融科 瀏覽:283
互聯網公司金融部門 瀏覽:495
鏍紋鋼價格1710 瀏覽:130
港幣換人民幣匯率10月份 瀏覽:379
融資落地要多久 瀏覽:836
郫縣的上市公司 瀏覽:597
信威集團軍工 瀏覽:479
交易大亨是詐騙 瀏覽:929
外匯期貨貴金屬杠桿可調嗎 瀏覽:917
生豬期貨證監會 瀏覽:734
非公開增發價格高 瀏覽:201
委託肯交易所平台 瀏覽:715
上市公司小額快速融資 瀏覽:228
融資融券杠桿楊方股票配資 瀏覽:703
杠桿力臂括弧 瀏覽:700
建行家裝貸款 瀏覽:863
用房產證做抵押貸款手續 瀏覽:291
杠桿平衡條件改進文獻 瀏覽:128
普惠金融服務的是 瀏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