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公司新項目,新股東入股的股權分配問題
貴公司在初創期(創業初期)是4、3、3的股權結構(就是各佔40%、30%、30%),你和A是投資方,股權比例相對較少,B不出錢但主管經營,核心力量在B方,佔有較大股份,這是正確的,不過有隱患,等下講。
現在有新項目,需要融資,就要涉及股權稀釋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協商,這個需要擴展的部分是從哪一方去稀釋,整體上也有關聯的。簡單說,比如原來公司資產100萬,有100萬股,每股1塊錢,你和A各佔30%也就是各有30萬股,B有40萬股。現在需要融資,就是增資擴股,假設需要融資100萬,那麼再多發行100萬股,這個時候公司的資產達到200萬了,總共有200萬股的股權,那麼你和A的股權比例(持股比例)就變為:30萬股/200萬股=15%,B的持股比例為:40萬股/200萬股=20%,就是整體上都被稀釋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項目沾不沾邊?這要看新項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來的公司假設叫「得力」公司,這個新的項目歸在「得力」公司名下,那麼就像上面說的一樣,你和AB三個原始股東的股權都被稀釋。如果針對這個新項目成立另一家成為「未來」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如果設立子公司,那麼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東權利),由其中一方來做股權稀釋,比如說「個別員工和朋友」是你的員工和朋友,那麼就從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來稀釋出去,和AB無關,這時候是你掌控了這個新的項目。當然,新項目還是要依靠B來運營,那麼還是規劃於B的名下比較好,就是「未來」這個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別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來公司」的股權設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後來說一開始的4、3、3股權結構的弊端。法律規定:
1.持股大於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訴權利;
2.持股大於10%的人,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股東會,甚至可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於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決策否決權
4.持股大於二分之一,股權的轉讓需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5.持股大於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權利,還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創業期,就是企業初創期,有決策的人持股建議不低於三分之二,現在你和A擁有30%,不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低於33.3%),任何的決策都必須通過B來表決才可以,但是B的股權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權都被稀釋,稀釋到連持股比例低於三分之一的話,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綁架了!以後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們決定的了,持有10%股權的人一旦鬧事,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權眾籌很多人,每個人投資比例不超過1%(因為超過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針對公司發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可能面臨找不到那麼多人來眾籌的問題。如果一開始B擁有70%的股權,後面的不管有多少項目需要融資,由B來慢慢稀釋股權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擔心公司的控制權,你和A只是作為投資家,不參與運營,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麼多,只要公司內部協商分紅的機制就好了,比如股權低,但是年底分紅多也可以,另外擬定分紅協議就能夠實現。現在三個人股東的股權比例寫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蓋章的協議,就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
因此建議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釋股權,最好是三人協商好之後再做定論。更多疑問,可咨詢華紳資本集團。華紳資本集團專注於企業商業模式優化、股權涉及、投融資、掛牌上市、企業資源整合。與您攜手共進!
⑵ 公司新增一名股東,新股東投資100萬,佔30%的股份,要怎麼改合適
1.新股東投資100萬,佔30%股權,說明新股東溢價增資,部分計入股本,增資款部分計入了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增資後 新股東佔比30%,原股東佔比為35%和35%。
3.原股東各自出資50萬元不變,新股東增資後,佔比變為35%。因此增資後公司股本變更為143萬。
4.具體明細:新股東出資43萬,43/143,佔比30%;原股東分別出資50萬,50/143,佔比35%。新股東出資溢價部分100-43=57萬元計入公司資本溢價。
⑶ 公司加入新股東,但不出資金,以技術入股形式,請問技術入股比例大概多少又是如何操作的 請求各位大師
什麼是技術股東?就是說你不能做,只出本錢,人家幫你做事,你可以不給他分紅啊,自己干好了,多省錢!!做人要講良心,不能像周扒皮一樣!!!
⑷ 企業有新股東加入如何評估
股權轉讓價格是股權重組的一個重要內容,直接關繫到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利益,確定股權轉讓價格通常有以下幾種做法:
1.以注冊資本為定價依據轉讓
2.以審計或者評估後的凈資產值為定價依據轉讓
3.以可比估值法為定價依據轉讓
按照第二個 企業有新股東需要加入40萬
⑸ 想咨詢一下關於公司增資擴股的問題,新股東增資入股,股份比例是按照凈資產算還是總資產呢
同學。是根據凈資產比例計算的。
⑹ 公司增加新股東後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一般情抄況下:
一、有限責任公司新襲增股東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新股東從原有股東處受讓取得公司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增加;另一種是新股東對注冊資本增資,在公司增資的情況下取得股東的地位。
一般而言,企業經營幾年後資產增加了,新股東取得股權份額往往不是其投資在注冊資本中所佔有的份額,而是要少。具體新股東的投資能取得多少股份可以由股東間協商決定,並非每次都要清盤。
但是,在後一種新股東對注冊資本增資的情況下,如果是以非現金增資的,應對新股東的出資進行評估。
二、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不能進行退股變現,只有在公司章程無約束規定的情況下,將其所持股份轉讓給第三人。
⑺ 新增股東之後,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實收資本不變與不變,那麼用股東的投資額除以實收資本,就看見投資比例了。
如果實收資本變成120萬元,則A佔50%,B佔16.67%,C佔33.33%。
⑻ 公司引入新股東如何計算股權
其實這是雙向的。公司增發新股,如果大股東不認購,那麼他的股權在減少;公司增發新股,如果大股東也同時認購,反而擴大了他的股權。
⑼ 新股東入股比例怎麼算
1、持股比例指的是出資額佔到總的注冊資本金的比例。
2、它的計算公式如下
持股比例=出資額÷注冊資本金
3舉例
某公司原有注冊金90萬,現在某股東新出資10萬元,則該股東持股比例為10÷(90+10)=1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⑽ 公司加入新股東 入股該怎麼算
要計算凈資產,然後按凈資產來計算新加入二十萬後,股份變成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