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限售股是如何產生的,是否每個上市公司都存在限售股
限售股上市流通,對公司本身而言是好事,它可以容入更多的資金。對股民而言就是壞事,公司佔用了資金,就是股市抽水,不利於股價上漲,屬於利空。
② 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條件是什麼無限售條件股份又是什麼
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條件就是時間限制。無限售條件股份就是沒有時間限制。
③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是什麼意思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是指上市交易或轉讓受特定條件(如期限、數量等)限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中廣義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在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
2、機構配售股。上市公司進行新股發行或股票增發時,將其發行股票數量中的一定比例配售給機構投資者,經過一定鎖定期後,該部分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轉讓。
3、股權分置改革之後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權分置改革之後,原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對價後獲得流通權,但其轉讓受到一定期限及數量的限制。
④ 什麼是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什麼是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是指股權分置改革之前的非流通股,也就是原來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沒有流通權的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
1、限售流通股是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出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戰略投資者通過定向增發投資某上市公司的時候,由於其戰略目的持股時間要超過一般投資者,而且往往定向發行價格要低於當前的市場價格,因此要求鎖定該股份於一定的期限。
另一種情況,在股權分置改革下,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對價後搖身變成流通股需要一個過渡期,一般禁售期為一年,一年後可以按比例流通出售,這個期限內也是限售流通股。
2、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流通股本是一句很有中國特色的股市術語,外國的股票從一上市就是全流通的,總股本就等於流通股本;而中國的股票上市,在未實行股權分置改革前,(個人或集體或國家)法人股是不允許上市流通的,只有部份發行的股票可在二級市場流通,這部份就是所謂的流通股本。
05年開始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新上市的股票都是全流通的,過去的法人股也慢慢可以開始在二級市場流通,但卻是有數量和時間限制,這就是限售流通股,因為監管部門擔心一下子那麼多的股票上市,必然會導致資金承接不住而崩盤。
慢慢的,中國股市將實現真正的全流通,總股本也就等於流通股了。
在以往的指數計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權利進行場內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這樣無論是公司發起人、國有股還是戰略投資者的股份,一旦獲得流通權,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⑤ 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股票嗎
原則上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股票。公司上市需要資本總額不的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融資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融資,這是最直接的融資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⑥ 有限售條件股份上市是什麼意思
指在一些前期上市定價並不是跟國際接軌的上市公司,他們持股成本過低,並且不能夠在我們交易的市場進行交易,而,其為了獲得跟我們相同的交易場所而向我們支付一定的股票或者現金來換取,而且,他們還需要承諾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夠上市流通,而這部份股票則叫有限售條件股份!其上市是對市場擴大容量,增加了股票供給量對股票的上漲壓力有加大的可能性!
⑦ 什麼是限售股
限售股: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企),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即股價波動風險全由流通股股東承擔),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中國A股市場的限售股,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類是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另一類是新股首次發行上市(IPO)產生的限售股。
⑧ 什麼是:有限售條件股份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5號—〈公司股份變動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明確了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的分類及界定標准。其規定:
有限售條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法人持股的定義。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均為國有法人持股。而已改制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國有控股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權時,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界定為國有法人持股:(1)其是第一大股東;(2)其及其它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也就是說,這里採用的不是實際控制標准,而是絕對數量標准。這一認定與國資部門的標準是一致的。這樣,一些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就會出現有意思的情況:在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化(即不構成上市公司收購)的情況下國有股權的性質發生變化。
例如,大連友誼(000679)的大股東友誼集團的改制(參投行筆記2006/01/23)。友誼集團改制後,大連市國資委在友誼集團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0%,經多方面論證,上市公司認為大連市國資委仍能夠保持對友誼集團具有實際控制權,仍是友誼集團的實際控制人。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性質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認為:友誼集團改制後,該公司將由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規定,友誼集團改制後所持有的12,960 萬股的股份性質屬非國有股。按照上述分類,其應屬於「其他內資股」。
⑨ 無限售條件股股東和有限售條件股股東的意思
1、無限售條件的股東指:沒有持限售股票(既沒有出售限制的普通股票)的股東。
2、有限售條件股股東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