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份贈送需經其他股東同意嗎
法律分析:在有限公司中股權贈與不經過股東同意,對內轉讓有效。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股權轉讓需要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嗎
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不須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❸ 股權贈與不經過股東會同意有效嗎
1、在有限公司中股權贈與不經過股東會同意,對內轉讓有效,對外轉讓是無效還是可撤銷實踐中有爭議,但效力有瑕疵是沒有問題的。
2、股份有限公司除發起人或董監高等轉讓受限制的之外,其他的股權贈與不經過股東會同意,有效。
❹ 股權轉讓一定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原則上是的,根據《公司法》規定,對外轉讓股權要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同意人數只需要超過50%即可。
你還有顧慮嗎?
【關聯法律】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企業股權轉讓要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嗎
公司股東之間股權轉讓一般不需要經其他股東同意。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雙方達成轉讓協議,辦理相應手續即可。但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關於香港公司股權轉讓的問題
香港公司的轉讓是不涉及到境內的部門的。
提供資料給代理公司,他們會安排好一切事物,都不需要新舊董事去香港就可以完成這個公司轉讓。
當然如果你的公司是帶香港銀行賬戶的,最好再做轉讓是要求戶口一並轉讓,這個時候是會要新董事去香港面簽一次的。
❼ 股權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股權轉讓是否需要其他股東同意要看是在內部轉讓還是向第三人轉讓,內部轉讓不用其他股東同意,想轉讓給誰都可以,向第三人轉讓需要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❽ 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您好,根據公司法第72條第1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是完全自由的,只要不存在違法交易就不受任何限制,不須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出讓與受讓均由股東自己的意志所決定。
股權轉讓的另一種情形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對此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該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股東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存在的基礎是股東之間互相信賴的關系,如果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了股權,那麼其他股東就要考慮該受讓人是否值得信賴,因此法律賦予其他股東否決權。
同時,公司法第72條第3款也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經其他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如果提出同等的條件收購該股權,那麼,其他股東可以優先購買。當然,股東以外的人提出的條件如果優於其他股東,那麼是不存在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的。
最後,需要提出的是,為了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公司法也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❾ 公司股權轉讓必須得到其他股東的同意嗎
需要三分之二股東同意即可,不同意的對方購買,不夠買的視為同意。
這些公司法都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