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會議通知可以通過微信群嗎
你好。
股東會議一般是需求視頻實時通話的,通過微信群好像不是很妥,可以通過QQ群視頻來解決。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如果有疑問,請繼續「追問」!
~答題不易,互相理解,您的採納是我前進的動力,感謝您!!
Ⅱ 會議可以通過微信通知嗎
我覺得不行,因為有些人可能不適用微信,如果不在線又怎麼辦?而且微信根本就不會顯示接受者是否在線,使用微信反而是多此一舉。
Ⅲ 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方式
臨時股東會議的召開方式是:
1、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2、董事長不能履職的,由副董事長主持;
3、副董事長不能履職的,由被推舉的董事主持;
4、董事會不能履職的,依順序由監事會或有權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Ⅳ 股東會可以以簡訊的方式通知股東么
通知股東的方式要正式化,比如電話通知、郵件通知、簡訊、微信通知也是一種補充,因為簡訊也是可以留有證據的,前提是該股東之前許可過正式的消息他接受簡訊通知。
簡訊通知後也要有相應的補充,讓該股東知道他已收到通知並給予了反饋。
在這方面不是專家,只是個人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啟發。
Ⅳ 臨時股東會決議需提前多少天通知股東
需提前十五天通知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5)臨時股東會議可以微信通知擴展閱讀:
股東會決議內容有:
1、股東會決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決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Ⅵ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已經發布通知公告還需要電話通知么
如果為了防止有些股東未能及時的關注到消息,也為了能夠讓各個股東能夠按時出席會議的話,是有必要發布公告後在進行一次電話通知,跟對方確定準確的時間和地點,會議內容等事項,做到信息告知義務。
Ⅶ 轉讓股時因股東招集不成時,提出股權轉讓時,用手機信息或微信算不算書面通知
不算的,裝讓股權時,是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的,是要符合股東大會的條件,然後經過股東大會同意,形成書面材料,加蓋公章才可以生效的!
Ⅷ 股東臨時會議通知方式
股東臨時會議一般可採取如下方式予以通知:董事會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在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可以採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按其規定的方式來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Ⅸ 臨時股東大會以通訊方式表決,還需要會議主持人么,在線等。急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決策機構,應當召開大會,股東參會進行表決。
如果確實無法參會的,也應當通過進行遠程視頻會議,進行表決。因為股東會作出決議必須股東簽字蓋章,一旦會後股東反悔不同意簽字蓋章,則會影響股東決議的效力。
說到底就是,股東作出表決的過程要有證據存在,當然程序也要合法,這是後話。
Ⅹ 股東臨時會議的通知內容
股東臨時會議的通知方式是,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在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可以採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按其規定的方式來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