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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團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發布時間:2022-04-22 01:17:15

❶ 股權激勵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❷ 股權激勵政策

不同交易市場對於企業股權激勵的側重點不同,下面我們分別來看看A股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和美股、港股市場上實施股權激勵的要求:


❸ tcl為什麼停牌

每經記者 李潮文 發自深圳

盡管近期市場大幅下挫,但TCL集團(000100,前收盤價4.00元)卻持續上漲,從去年底至今的漲幅已經超過18%。就在昨日(1月25日),TCL集團突然發布公告稱,因擬披露重大事項,公司股票從25日起開始停牌。

究竟是什麼重大事項?為什麼停牌前股價持續上漲?有消息稱,TCL集團將實施大規模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對此,TCL管理層人士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具體停牌緣由還是要等到董事會後才對外披露。

機構在停牌前掃貨

TCL集團25日發布公告稱,因擬披露重大事項,為避免引起股票價格波動,經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11年1月25日開市起停牌。

自去年12月底以來,TCL股價開始悄然上漲,從12月29日最低時的3.38元,一直上漲到停牌前的4.00元,漲幅超過18%。就在停牌前的24日,TCL股價還放量大漲6.10%。當日深交所盤後龍虎榜數據顯示,排在買入金額前五位的分別為兩家機構席位和三家武漢的券商營業部,其中兩家機構合計買入4919.3萬元;而排在賣出金額第一名的也是武漢的一家營業部——長江證券武漢珞瑜路營業部,賣出金額為337.21萬元。

究竟是什麼利好消息讓兩家機構席位狂買TCL?

有市場傳聞稱,TCL在醞釀整體上市計劃。目前,TCL在深交所和港交所都有上市,在深交所以TCL集團的名義上市;而在港交所則以TCL和TCL多媒體的名義上市。

昨日,TCL集團品牌管理中心總經理梁啟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否認了這種說法,在A股和H股的TCL集團股票本來就是整體上市,此次停牌另有原因。

或將進行股權激勵

還有媒體報道,公告所謂的「重大事項」很可能是一次大范圍的股權激勵,「此次TCL集團的股權激勵方案涉及范圍很廣,獲得激勵的人數可能有百人左右。」

對於這一傳聞,梁啟春只是表示,要等到董事會結束後才有相關披露。

一位家電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家電行業內人才流動性較大,越來越多的家電企業為了挽留原有人才,同時吸引其他人才加盟,都在實施股權激勵。如果TCL也開始實施股權激勵,並不會感到奇怪。

就在去年12月中旬,青島海爾(600690,收盤價24.99元)核准行使其在2009年5月13日推出的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的10%股權,包括董事長楊綿綿、副董事長梁海山、譚麗霞在內的41位業績考核合格的高管和核心員工將可以按計劃申請行使該權利。

2010年12月3日,ST科龍(000921,收盤價6.94元)也發布了首期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計劃授予包括董事長湯業國、副總裁賈少謙等7名高管與230名中層及骨幹員工共計2290萬股股票期權,占公司總股本的1.691%。

記者注意到,TCL集團也存在人員流動性問題。僅從多媒體部門來看,由於持續虧損,2010年8月原CEO於廣輝就因「業績原因」主動請辭,職位由TCL集團執行董事、高級副總裁趙忠堯自去年9月10日起接任。而在2007年,因持續的人事變動,TCL高管團隊還曾陷入「青黃不接」的境地。當時正在赴美進修的趙忠堯被李東生緊急召回,取代當時的TCL電腦CEO楊偉強的職務。

實際上,TCL集團之前已經設立了工會持股激勵骨幹員工的制度。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TCL集團工會工作委員會仍然持有TCL集團3250.18萬股。

❹ 股權激勵方案草案公布後,多長時間施行

股權激勵就是對公司的管理層發放股權,以激勵他們的工作,確保公司的業績增長.因此,應該是好事.由於股權激勵計劃還需進一步論證,需要一定的時間,故公司停牌.需要多少時間?應該不會太長.請耐心等待公司公告.

❺ 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怎麼定

既然有股票那肯定是上市公司,,
股票的價格一般按當時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定價,
對於內部員工可以稍微打折給被激勵者

❻ 如何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實施流程如下:
1、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3、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❼ 什麼是股權激勵行權價

不少企業在實行股權激勵時,行權價是指企業管理人員以這個價格買進公司股票,這個價格在很大程度是那是公司的目標。具有期權的管理人員只有努力把公司經營好。讓股價超過行權價格,他才能賺錢。股價在股權激勵的作用下,現實股價會在多方面努力下遠遠高於這個價格。

根據薛中行創立的五步連貫股權激勵法,上市公司股權的授予價格(行權價)應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7)tcl集團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擴展閱讀

在期權類股權激勵中,員工為取得股權需要支付行權價格,即在授予時約定的,激勵對象未來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員工購買期權時,是寄希望於未來公司股權價值高過此時約定的行權價格,此時,員工購買的期權的價值會通過公司未來股票價格和彼時約定的行權價之間的差額表現出來。

既然員工的邏輯是,價廉物美,還可獲取長期收益,而企業的邏輯是,員工未來會給企業帶來的增益,以及長期與公司共同創業的穩定,那麼,即使員工需要出錢,這個價格也應當按照公司股權市場價值的合理折扣價購買期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激勵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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