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格式是:
1、開頭寫明決議事項的標題;
2、然後寫明股東會的召開時間、地點、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及姓名;
3、正文部分寫明決議的事項;
4、落款公司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㈡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格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格式首先應當寫明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以及姓名,寫明股東會議進行決議的事項以及各種對於公司事項的決議,最後,由公司簽字蓋章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㈢ 公司股東會決議書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書應該寫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性質,通過的決議,比如變更公司形式、增加註冊資本、或者是予以解散等。全體參會人的簽字和公司的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㈣ 公司成立股東會決議書怎麼寫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書一般寫明以下內容:1、會議召開時間和地點;2、會議性質;3、會議出席情況;4、討論事項;5、會議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6、表決結果;7、所議事項的決定;8、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㈤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
xx有限公司股東
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1年x月x日,在x召開。
本次會議由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代表x表決權。
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x月x日
(5)公司成立股東決議範本擴展閱讀:
另一範本
決議時間:XX年XX月XX日
決議地點:XX會議室
參會人員:XX XX XX
決議內容:關於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事項的決議
主持人:XX
記錄人: XX
本次會議應到會股東2人,實際到會股東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額100%。 經公司全體股東討論並一致同意,公司將進行股東股權如下變更:
原公司股東XX先生,願意將其占本公司XX%的股權以人民幣XX萬元的價格轉讓給XX先生;XX先生,願意受讓該部分股權,參加本公司的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前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自然人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簽字蓋章: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㈥ 股東會決議範本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範本的寫法:
1、應當寫明股東會會議通知情況;
2、寫明股東會會議的召開日期,股東出席情況;
3、寫明股東會決議事項和股東表決情況;
4、註明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名或者蓋章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㈦ 公司股東會決議書應該怎麼寫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性質;參加會議人員;會議議題;具體決議內容。最後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決議是股東會就公司事項通過的議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㈧ 股東會決議書怎麼寫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書的寫法:1、應寫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2、寫明會議性質、會議議題;3、寫明參加會議人員;4、寫明具體決議內容;5、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決議是股東會就公司事項通過的議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