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東決定注銷公司,小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要先走法抄律途徑,拿到法律判決書襲代替小股東的簽字及身份信息
1、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是實際操作中,即使超過2/3的股東同意,沒有全體股東簽字到場,依然無權自行決定解散公司。
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2. 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法律對小股東利益是這樣保護的:
1、小股東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權;
2、小股東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
3、小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股權;行使優先購買權;
4、小股東可以依法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5、小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3. 小股東的維權方法是怎樣的
為防止大股東濫用優勢地位,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我國《公司法》賦予受侵害股東提起訴訟的權利。同時,為保護小股東利益,《公司法》還賦予小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持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且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而不召集和主持的,有限責任公司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公司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另外,針對實踐中頻頻發生的小股東在公司里的合法權利被侵權的問題,依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若股東上述知情權受到公司或者其他大股東的阻擾而無法行使的情況下,受侵害股東可以對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公司履行上述義務。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同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在小股東的決策權、分紅權受到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侵害的情況下,小股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外,依據《公司法》規定,在符合一定情形的基礎上,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102條規定: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 如何清退既不出錢又不出力的小股東
摘要 可以根據公司章程中不履行義務的違約情況來撤銷股東資格,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來認定。根據《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公司小股東在公司無理取鬧,法人代表大股東應該如何處理
公司小股東在公司無理取鬧,法人代表大股東可以報警處理,但如果真有什麼糾紛還是要處理好的,避免影響公司發展。
6. 小股東只簽了協議,受到欺騙要求退股,法人不肯退怎麼辦
第一、如果你能確實證明在簽訂入股協議時受到欺騙,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第二、欺詐是指簽訂協議一方故意虛構或隱瞞重要事實,誘使投資人在未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情況下對決定是否出資作出錯誤判斷而與一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比如未如實披露公司的資產清單、財務報表、經營狀況等影響投資人決定是否投資的重大事項等。
第三、投資需謹慎,而起訴最重要的是證據,尤其是要以客觀事實證明主觀意,需要找到足夠的證據。
第四、股東退股除了上述在你方存在被欺詐情形下,還有下述法律規定的兩種轉讓及三種法定情形。
最後、個人認為想通過起訴的方式撤銷協議較難,可以試試能不能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哪怕是稍微虧一點,減少損失吧。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7. 怎麼對付無賴的小股東法人代表
無語了,樓主你佔多少股權?公司竟然能被只佔15%股權的小股東所控制,其他股東都干什麼去了。
查下公司章程對變更法人代表有無特殊規定,按其操作。一般情況下:
要求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提議變更法人代表,在股東會上進行表決,只要有章程規定的相應比例的表決權通過提議,就可以形成變更法人代表的股東會決議,而不管15%的小股東是否同意(如果章程規定的是100%通過比例,或一票否決,那我也愛莫能助了)。
根據股東會決議,要求進行法人代表工作交接,去工商辦理變更。
如還不交出公章,去工商咨詢下公章掛失手續吧~~~
8. 公司小股東不同意增資拒絕簽字怎麼辦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即可。
(8)如何處理小股東無理要求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增資
股市用語。 已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稱為增資。 上市公司為業務需求經常會辦理增資(有償配股)或資本公積新增資(無償配股)。
增資的概念: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
流程
1、增資公司授權經辦人,攜帶其公司執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證,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領取相應表格。內資咨詢櫃台領取。當天完成
2、領取表格時,工商局中相關人員會告知辦理所需要准備的資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
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驗資報告。
(4)公司股東決議。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執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證。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准備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檔。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此步驟順利可1個工作日完成)
如果對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過存在疑惑,可攜帶這個二份文件及執照,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詢。排內資的櫃台。
4、聯系會計事務所及銀行,將要增資的金額匯入公司驗資的臨時賬戶,賬戶所在銀行出具證明(收款憑證、對帳單及銀行詢證函回函)(3-4個工作日)。
將證明(銀行郵寄至事務所)、營業執照及之前的驗資報告交付會計事務所,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1-2個工作日)。(如果需要節省資金被凍結時間,可在第三步驟完成後,再開設零時驗資帳戶)。
費用:會計事務所按注冊資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費用。(進出口公司的增資報告)。
5、當所需准備資料裝備完成後,由代理人遞交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現場做審核。通過,出具《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
6、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可憑《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上表示的日期,攜帶此單據,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費用:增加註冊資金(注冊資本)與原注冊資金(注冊資本)之和未超過1千萬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費。(詳細收費請查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
8、在領取新執照後,使用法人身份證為公司臨時驗資帳戶解凍,將資金轉入相應帳戶。
增資流程概括總結: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意義
1、籌集經營資。
2、保持現有運營資金,減少股東收益分配。
3、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獲得法定資質。
5、讓企業獲得更高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網路(增資)
9. 小股東會要求公司清算怎樣處理
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要求公司解散:
1、提議召開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多數股東形成決議,同意解散公司;
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而向法院提起的請求解散公司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10. 我買了一個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小股東要撤股,提了很多無理要求,我不答應他就帶人來店裡鬧事,不讓我
能買一個公司60%股份的人是不需要上網路知道的,全權交給律師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