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一朋友和別人開了一個公司,他是公司的董事長法人,占公司20%股份,另一人為總經理,佔80%股份,
根據你的描述,無法知曉公司的具體規模,針對你的問題,給出建議如下:
1、另一人80%的股權,超過三分之二;能夠完全控制股東會,在公司進行重大決策時,你的朋友沒有任何話語權;
2、你的朋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長,是很有利的,法定代表人是完全可以代表公司進行商業活動的,而總經理不能代表公司簽字,除非有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的授權。
3、你的朋友如果能量足夠大,可以要求在股東協議及章程中明確,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行使權利,並且董事的提名權歸你朋友行使,這樣的話,不參與經營也能控制公司。
❷ 股東董事法人代表總經理一體,股份轉讓後,董事法人代表被解除,總經理職務也同時被解除可要求經濟補償嗎
股東董事出任法人代表和總經理一職,那麼,該股東董事除了享受一份股東分紅外,還有一份總經理的薪資酬勞。但是,該股東董事把自己的股份轉讓出去,且被解除總經理職務後,那麼,不再享有股東的分紅,且總經理職務的薪資也就沒有了——這個沒有什麼可以爭議的。
該原股東轉讓股份和被解職後,本應該自動離開原公司,且不存在任何補償問題。
如果還在原公司不走,且沒有另外與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不會有報酬。
如果一定要經濟補償,那麼就要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和具體的勞動成果等,然後去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如果勝訴就可以得到相關的工資賠償,如果敗訴,那麼就什麼也沒有。
❸ 大公司高管,哪裡來的股權為什麼高管能夠繼承董事長他能有足夠的股權繼承董事長嗎
高管的股權是公司的股東,開股東會,商議之後,達成一致,分配給高管的,股東為了激勵公司高管,為了企業的長久發展,給這個高管股權,是正常的事情。公司是歸股東所有的,按照佔股比例,來分配公司的擁有權。股權是可以自己自由分配的。
拓展資料:
一、企業高管
企業高管是企業運營的核心人物,是完成董事會目標的執行者。一個優秀的高層管理者,不僅要有出色的業務能力,而且需要具備一定的財務水平。懂得施展財務管理的魅力,透過數字管理企業,才能稱得上是一位具有現代管理水平的職業經理人。
二、高管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至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
❹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等都沒有持本公司股票,這可能是什麼原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沒有持有本公司股票,可能有幾方面原因:
1.董事長和總經理不是公司股東,只是職業經理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2.董事長和總經理對公司前景不看好,賣出持有股份。
3.股權質押導致沒有錢贖回股份,因此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很多公司為了融資選擇在證券市場上市融資,但是有不少股民發現,有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本該持有大量公司股票,但是他們名下卻沒有股票份額,這種情況一般涉及到公司經營。
三、為了經營質押股份,沒有贖回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很多公司的領導層,為了能夠融資,選擇把自己名下的股票質押給銀行或者其他機構,這些被質押的股票雖然讓管理層融了很多錢,但是也加了杠桿,一旦經營不善,管理層名下的股票就歸對方所有,這個時候他們名下並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總體來講不是好事,說明公司的前景不被看好。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❺ 什麼是股東、股份、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董事會、董事局、董事長、總裁;監事、監事會受誰管控
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權力機構。
董事長他們負責任命總裁,但是董事長有時可以兼職。
一人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老實說,在中國監事會的意義不大。
大股東操縱的公司會侵害小股東利益;董事會操控的公司那叫內部人控制。
但是如果法制健全的國家,這些狀況發生後,小股東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進行權利救濟,現實中之所以感覺不到這種救濟,一方面因為小股東只關心盈利不關心公司管理,所以理性冷漠不插手公司監管;
另外,對於我國國企來說,任何治理模式即便很科學很完善,但是你想啊,誰來監督國家行權呢?沒有,這個叫缺位,因為國家說國企屬於人民,但是人民不可能進去管企業,所以沒人監督,他們自己給自己提薪漲工資,自己致富。
股東會投票是以出資比例(持股比例)來算,但是董事會一人一票。
這些問題不能一一回答,因為回答好了,兩篇博士論文都出來了。
只能說你觀察的很仔細,但是在公司治理方面,理論上是一回事,實踐是一回事。所以公司法有很多制度,學好了類似於西方當權者和在野黨的政治斗爭,有很多計策的。
我國法律不是說不健全,而是應用這些制度的餘地實在不怎麼大,你覺得有幾個老百姓那麼有空跟大企業搞?沒精力沒金錢啊!
❻ 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區別民營企業,董事長(父親)49%股份,總經理(兒子)51%股份,董事長可以罷免總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的董事長代表了公司董事會,也就是公司所有者的權益,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董事長董事長可能在董事會中持有最大股份,也可能在公司中德高望重、擁有豐富的人脈關系。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董事長召集。
而一個公司的總經理屬於公司雇員范疇,由董事長經董事會通過任命,接受董事會監督,承擔了經營公司和執行董事會決策的重任。董事會擁有所有權、監督權和決策權,而總經理擁有經營權和部分決策權,掌握公司的日常行政權。總經理可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也可兼任董事會董事【摘要】
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區別民營企業,董事長(父親)49%股份,總經理(兒子)51%股份,董事長可以罷免總經理否?總經理還有什麼更多的許可權?是否可以替代董事長【提問】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的董事長代表了公司董事會,也就是公司所有者的權益,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董事長董事長可能在董事會中持有最大股份,也可能在公司中德高望重、擁有豐富的人脈關系。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董事長召集。
而一個公司的總經理屬於公司雇員范疇,由董事長經董事會通過任命,接受董事會監督,承擔了經營公司和執行董事會決策的重任。董事會擁有所有權、監督權和決策權,而總經理擁有經營權和部分決策權,掌握公司的日常行政權。總經理可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也可兼任董事會董事【回答】
❼ 總裁,董事長,總經理在分別行使什麼權利,誰是實際老闆
一、董事長
1、一般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承擔主席、主持、召集人等職能,但在中國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長的法定權力其實和其他董事差不多是一樣的,在董事會的表決中只有一票。
2、由於董事長有召集董事會等程序上的權力——這種程序上的權力是其權力超出一般董事的地方。
3、當公司沒有董事會,只有一名執行董事的時候,這名執行董事通常在名片上也印製成董事長。這里的董事長,其實是以一人而行使董事會的權力。
4、董事長的權力其實往往不在於這個職銜本身,而在於其常常為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
國企的董事長的權力可能很小,就是這個道理。
二、總裁和總經理
一般法律意義上,總裁和總經理在《公司法》里都是「經理」,要說不同只是看不同公司的喜好。
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范圍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1、董事長是在董事會的層面發揮作用,職權更務虛,一般是參與制定公司的戰略,作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強勢的董事長也常常會「越權」,一竿子插到底。
具體職權如何,根據公司法和章程及議事規則來確定。
2、董事長和總經理權力大小其實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長權力更大,其實就如上面所說,其權力可能並非來源於董事長的職銜本身。
❽ 國企有董事會,董事長嗎有股份分紅嗎
國企這兩個字不會出現在公司名字上有資格發行股票的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這兩種類型的公司都有股東,董事長,董事會樓主說的經理是否擁有股票,有的話也叫員工股,具體有多少,就看公司效益或分配原則,不是統一的,擁有股票,在持有股票期間就擁有股權
❾ 2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和財務人員如何產生
摘要 總經理是由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任命,股東會可以任命公司的董事,監事。董事會可以任命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