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有權利申請審計嗎
不能
《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股東有權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解,但是否對公司財務賬簿進行審計屬於公司自治的內容,應當由公司內部協商確定,不屬於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因此,作為股東,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所有權利,但要求進行審計是不包括在內的,所以,其無權擅自提起對公司的審計
Ⅱ 作為小股東可以要求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
Ⅲ 問: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嗎有法律依據嗎
股東可以查閱公司的財務狀況,如果公司不同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Ⅳ 作為小股東可以要求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
可以呀,但要5%以上的股東,或幾個人合起來10%以上的股東才有權要求
Ⅳ 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知情權做了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Ⅵ 股東可以請審計公司進行審計嗎
法律分析:可以,屬於股東的查賬權。只要股東有合適的理由,可以委託會計師代表股東查閱公司賬目,進行審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Ⅶ 股東如何要求內部審計
你想要的是民間審計。現代企業制度使得企業的所有權(股東)和經營權(經理)是分離的。股東為了掌握經理經營的狀況就需要有外人來查賬。這里的外人,就是注冊會計師。你可以與你所在地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他簽署審計XIE定,要求對你的企業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會對你企業所有的賬務進行審計,要求公司管理人員提供原始憑證,看是否有做假賬,設立賬外賬,偷稅漏稅等行為,另外還會看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健全。你不用擔心或要求注冊會計師去做什麼,審什麼,他們有自己的審計事項和原則的。
另外: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的一個部門,就像財務部一樣。有個審計部。審計部檢查企業的賬務合理與否的情況,並進行監督。但由於內部審計屬於企業內部人員,所以其獨立性比較差。審計結果易受影響。
參考: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安永、畢馬威、德勤。
Ⅷ 股東有權進行公司財務審計嗎
股東無權要求公司審計賬目。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為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股東也可以要求查閱財務會計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Ⅸ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股東,應具備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的下列條件:
第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
第二,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第三,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三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第四,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五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三年
第五,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一年內沒有因採取隱藏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硌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Ⅹ 問: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許多股東尤其是大股東,特別是國企大股東擅自對被投資企業進行內部審計,下達審計決定,已經成為習慣。從此看出官僚思維、權力執念有多重,法律意識有多淡。現代企業制度喊了幾十年,公司治理結構仍舊無法落實,國企改革的路還很漫長啊。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賬簿,但需要公司批准才可以。在公司章程沒有明確授權的條件下,任何股東甚至持股99%的股東都無權對公司進行內部審計,更別提出具審計決定了!這是基礎法律常識。股東對公司的管理,只能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進行,這不但是法定的,更是現代企業管理機制的基本要求。
內部審計,定義是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自身的治理機構,任何股東都無權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