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認購書屬於什麼物料
獨立的合同。
認購書是平等主體之間為設立買賣商品房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協議,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認購書應為獨立的合同。
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還存在許多不可預測的環節與風險,如果將認購書直接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開發商在掌握優勢信息的情況下,可能附加種種不合理條件,強行要求買方履行此買賣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則會嚴重損害買方的利益。
⑵ 股份認購協議書不小心丟失了
當然不是要把協議書拿去才能退的,其實股份認購書你拿的是一份,另外公司財務還有備案和財會登記的,你可以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就能查到的,這是財務最基本知識,不會錯的。
⑶ 個人手裡應該有認購書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⑷ 「合夥協議書」和「股份合作協議書」有什麼區別什麼情況下簽什麼協議
嚴格來說,合夥協議書,是正式的法定協議。而股份合作屬於民間的稱謂。搞清楚這兩個文書之前,先要分清什麼是合夥,什麼是股份。合夥屬於民法通則,合同法,合夥企業法調整的關系,一般是兩個自然人為某個目的而達成的協議。而股份,是公司的概念。只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涉及股權和股份。一般人都錯誤的認為只要在起合作就持有了股份。其實不然,只是擁有一定份額。搞清楚之後,你就明白了什麼情況下用什麼書。類似的還有,股權認購協議書,對股權分配的協議。
⑸ 股權認購書具有什麼法律效力
簽認購書的法律性質有: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簽訂認購書後,開發商應當與購房者在約定的期限內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路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託書。
⑹ 購房常識:認購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而且「認購書」通常還要雙方簽字蓋章。具備上述內容及形式後,尤其是「認購書」中約定了買賣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後,一般說來「認購書」就其表述的內容具有了一定的約束力,並具備了相應的法律效力。其中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且買受人所購物業(樓盤)的法律手續齊備(五證齊全),該「認購書」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違約方應承擔什麼責任在簽訂「認購書」的同時開發商大都要求買房人同時,交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並在認購書中約定,如果買受人在約定的時間內不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出賣人(開發商)有權沒收買受人交納的定金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