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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過程中大股東能否增持

發布時間:2022-04-30 06:34:30

Ⅰ 年報披露前一個月,大股東能增持嗎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
4.5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前10日內;
(二) 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披露前10日內;
(三)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在權益變動報告、公告期限內和報告、公告後2日內;
(四) 自知悉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發生或在決策過程中,至該事件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五)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買賣且在該期限內;
(六) 《證券法》第47條、第98條規定的情形;
(七) 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4.6 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遵守本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4.7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年報、中期報告公告前30天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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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報公布前一個月,大股東是不是不能增持買入

這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中有明確規定:4.5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前10日內;(二)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披露前10日內;(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在權益變動報告、公告期限內和報告、公告後2日內;(四)自知悉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發生或在決策過程中,至該事件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買賣且在該期限內;(六)《證券法》第47條、第98條規定的情形;(七)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4.6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遵守本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4.7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年報、中期報告公告前30天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Ⅲ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內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控股股東出現增持時,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股價上漲,通常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處於相對低迷的時期,投資者可當作中長線投資參考依據之一。

如果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為了爭奪控制權,控股前兩位的股東大幅增持。會使股票在市場的需求增加,股價短期大概率會有大幅上漲,但是這種情況在A股市場是較為少見的。

如果是金融機構大股東進行增持,同樣是看好後續上市公司股票的漲幅。這時投資者需要注意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在券商研報給出的增持評價,有可能在出研報之前或者之後才會進行增持,也有可能不會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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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股東增持軟體看不到!股東減持股價下跌的概率這兩年比較明顯!!

股東減持一定在莊家機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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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大股東增持需不需要進行公告,還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應該在增持之日發布公告。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二條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的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2%的行為,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及前條所述增持股份行為的,應當在首次增持事實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上市公司於當日或者次日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三條 相關股東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及時發布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內容至少包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後該股東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比例、性質,以及相關股東是否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等。

(4)立案調查過程中大股東能否增持擴展閱讀: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增持人姓名或名稱;

(二)增持目的及計劃;

(三)增持方式(如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

(五)增持行為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情況說明;

(六)涉及後續增持的,關於擬繼續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增持實施條件(如增持股價區間、增持金額的限制、增持期限、是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等)以及若增持實施條件未達成是否仍繼續增持的情況說明;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

第五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連續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及2%時,應當參照本指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其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 相關股東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擬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後續增持計劃一並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後續增持計劃的如下內容:

(一)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的股東姓名或名稱。

(二)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擬繼續增持比例、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時間期限、價格區間和投入金額區間等。

相關股東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間的,增持計劃實施期限不超過12個月,首次增持與後續增持比例合計不超過2%。

(三)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方式和條件(如有),包括但不限於是否需經行政許可、可實施增持的股價范圍區間等。後續增持計劃設定了實施條件的,還應對若設定的條件未成就時,後續增持計劃是否予以實施進行說明。

(四)相關股東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設定的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相關股東通過一致行動人進行增持的,應當同時向本所提交一致行動人的股票賬戶名稱、號碼等基本信息。

相關股東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無後續增持計劃的,也應當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予以披露。

Ⅳ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時是否能增持公司股票

而面對當前的空頭,只能依靠國家隊抵抗,大盤穩定走強還是下跌震盪完全取決於國家隊的救市力度,這個維穩救市過程仍是一場艱巨的戰爭,大家不要想著一天兩天或者一周兩周就結束,要做好長期奮戰的准備。

操作上,面對上躥下跳的猴市,大家首先要做到的是倉位控制,這方向小薇近期一直在反反復復提示大家,如果你已經做好了抗戰准備,那就堅守到底,

Ⅵ 給證監會立案調查的股票公司會不會有漲的可能

股票的漲跌是由多種因素綜合的結果,但長期看基本是關鍵因素,由其是一些有問題的股票例如你所說的被立案調查的公司那股價肯定是下跌為主,但如果短期來說卻不一定,因為漲跌最直接是由資金供求關系決定,那怕被立案調查,如果有很多市場資金願意買入的話就會照漲不誤!

Ⅶ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1.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不增持,不違法的。
2.大股東增持,僅指持股30%以上股東繼續增持免於發出全面收購要約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相關股東,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相關股東,繼續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的市場關注度不及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則也不及減持規則那麼詳細和明確。對於大股東增持,除了《證券法》外,證監會層面的規則主要集中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交易所層面僅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過《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以下簡稱「《增持股份行為指引》」)這一專項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公司股價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時,常常因為對相關規則不熟悉而擔心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等。
拓展資料:
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Ⅷ 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是怎麼規定的政策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但並未規定大股東減持股份會有什麼懲罰。

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為遏制內幕交易,《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以上規定出自上證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2012修訂版)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8)立案調查過程中大股東能否增持擴展閱讀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

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東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

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

參考資料

謹慎看待大股東增持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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