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都需要向公司注資嗎
公司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人,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按法律規定,對資本進行分配。股東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認繳的資金注入到公司當中。這是作為股東必須履行的義務之一。也就是說,認繳注冊資本金是股東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庄嚴法律承諾,必須得到遵守,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㈡ 責任有限公司在欠下外債或公司欠員工工資時,法人和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和外債,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不以個人資產承擔責任,義氣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即以法人資產即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㈢ 公司大股東可以不讓其他股東繼續注資而稀釋股份嗎
可以,一般章程都有這一條。
㈣ 有限責任公司前景不好,股東可以不願意繼續注資繼續經營嗎
可以不繼續投資也可以退出
㈤ 公司注冊後,股東不認繳注冊資本可以嗎
注冊公司時注冊資金不可以隨便寫,工商局會驗資的。新《公司法》注冊資本規定,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冊資本管理辦法由實繳制變更為認繳制。這一變化,使得在注冊公司填寫注冊資本時有了很大的靈活性。對於新設公司的創業者,是一項重大利好。
但是認繳不等於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但是要知道,如果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公司債務有一個多億,然而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那麼股東有義務按照承諾的注冊資本清償剩餘債務。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㈥ 股東不認繳怎麼辦
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繳納注冊資金,如果公司發生虧損或清算,股東應按應繳出資額對外承擔出資義務,股東另有約定除外。法人代表不是股東時,不需承擔出資義務。我從以下幾個維度分析:
第一、法人代表不是股東時,無認繳注冊資金義務。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人代表是選擇產生,所以法人代表可以不是公司股東,不是股東就無繳納公司注冊資金義務。
第二、注冊資金是認繳制,不需馬上實繳。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所以公司注冊資金按《公司章程》約定的時間認繳,而不是注冊時實繳。
第三、股東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股東出資的認定方法。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股東可以不按股權比例出資。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六、 股東按應繳注冊資金對外承擔有限出資義務。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要按照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股東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
㈦ 股份制公司成立後股東需要再注資嗎 應該投么
股份制公司成立後,股東應該是需要注資的。你作為這個公司的小老闆,是需要對這個公司的發展注入資金。
㈧ 股東不注資還是股嗎
注資的是股東,不注資的也未必就不是股東,是不是股東要根據公司成立時的合同約定:一般有注資的股東;有因技術給予乾股股東地位;也有的是因為有管理經驗和能力而給予乾股股東地位,所有股東地位都是根據合同約定的。。。
㈨ 股東是需要注資嗎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人,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按法律規定,對資本進行分配。股東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認繳的資金注入到公司當中。這是作為股東必須履行的義務之一。也就是說,認繳注冊資本金是股東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庄嚴法律承諾,必須得到遵守,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啡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㈩ 公司已經注冊,股東協議還沒簽訂生效么,沒注資可以退出么
摘要 這樣是沒有成立公司,都不是實際上的股東。股東是在有公司實體基礎上,才會成為實際股東。把前期的花費費用,按說好的比例來分攤。在分攤成本後,退出的再退還所投入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