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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2022-05-06 05:36:53

❶ 有限公司被起訴,公司法人(也是公司股東)的個人財產會被查封嗎

公司債務公司承擔,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財產不會被查封。但如果被查明股東出資後抽逃出資的,則被追究承擔出資抽逃部分責任的,該股東的個人財產可能被查封相應部分。有一種一人有限公司例外,如果股東不能證明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獨立,則股東與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❷ 上市公司被起訴要在多少天內發公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❸ 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會被起訴么

法律分析: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會被起訴的。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二)以明顯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三)向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四)為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五)無正當理由放棄債權、承擔債務的;(六)採用其他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❹ 上市公司被起訴後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被起訴後,影響的就是股價;最少短時間下降。

❺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被起訴會公告嗎


這個必須是有公告提示的。

❻ 公司要上市有起訴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打官司對公司上市不會有影響,當然還要看案子的性質是什麼,如果公司由於在經營過程中欺詐行為而被起訴的,並且金額又非常大會有影響,否則不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❼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被起訴法院立案了,傳票會讓單位人知道嗎

如果是個人的事情,公司幹嘛處理當事人呢,法院傳票可以不郵去公司的,可以把地址寫當事人自己的家裡,只要不是違法亂紀的事情,法院起訴和任何人單位是沒有關系的

❽ 大企業(即將上市)最怕被起訴什麼

關於信譽的,比如做假賬、偷稅逃稅、信息欺詐,以及進誠信黑名單違法違規等事情。
(8)被起訴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漏稅是指因客觀原因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主觀上不是出於逃避稅收的故意、客觀上未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段,但結果是未繳或少繳稅款。漏稅應當依法補交稅款及滯納金,否則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為什麼這么多公司上市?
1、中國經濟大環境和資本寒冬即將到來;國內企業再不上市,投資人就無法在當時投資條件下,對價估值狀態下變現。比如小米這么著急上市,拼多多著急上市,一個個虧得血本無歸,而且還是虧損持續增加,短期內看不到盈利預期,居然被背後資本強推上市。很多時候,可以說上市背後比拼的就是資本實力。
2、國內未來一段時間內經濟會很不好,即使盈利企業也需要備糧過冬。很多企業倒閉不是因為虧損,而是因為資金鏈斷掉而倒下。甚至很多賬面利潤不錯的企業。資本都喜歡錦上添花,不願意雪中送碳,國內銀行更是如此,雪中送炭不會干,雪中抽碳常干。經濟寒冬,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都是要命的,所以,精明的老闆們都會提前預備現金。上市融資可以提升現金流,降低負債,提高影響力,也可以美容財務報表。一舉多得。特別是關於債權債務方面的訴訟,可能使自己的企業不能成功上市。

❾ 上市公司被起訴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會受到一定影響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被起訴金額超過一定數額的,要作為重大消息公開披露,可能會影響股票價格。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規定 第一節 重大訴訟和仲裁 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事項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准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基於案件特殊性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或者本所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的,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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