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法人沒有股份需要承擔的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沒有股份也要承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進行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⑵ 法人代表沒有股份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法人代表沒有股份,在特定情況下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⑶ 無股份的法人代表有什麼特殊權力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權利: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3)無股份法人代表擴展閱讀:
所謂公司權力大小問題,需要分別說明:
第一,大股東從法律上將是公司最大所有者。
第二,法人代表並非必須是大股東,甚至都可以不是股東,法人代表是經股東會選舉產生進行公司日常管理的,公司是一個法人實體,而法人代表就是這個公司在社會和法律上的代表人。
所以就權利大小而言,所有權控股者最大,而公司行政權力法人代表最大,也就是說按照公司法所賦予的法人代表的權利,只要不是需要經過股東會同意的一切公司經營管理事項,法人代表都可以進行決斷。
⑷ 公司法人可以沒有股份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人代表並不一定必須具備股份。股東大會完全可以出於各種考慮選舉沒有公司股份的人進入董事會,甚至擔任董事長、經理、並確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⑸ 沒有股份的勞務公司法人要負什麼責任
一、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則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此外,在企業的偷稅漏稅、走私、消防、安全生產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有關機關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
首先明確告訴大家,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也有董事擔任經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
二、法人代表與股東的區別有哪些?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1、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由股東構成股東會,而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股東會機構,但外商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規定只設董事會,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的權力,國有獨資公司也不設股東會,重大問題由董事會請示國家授權的機構決定。股東會不是公司的常設機構,股東因故不能參加股東會時,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2、法人:生活中人們說到法定代表人時總說成法人。但在法律上,兩者是完全不同的主體。
法人是指民法賦予權利能力的基於成員或者獨立財產所形成的團體,不是單個的自然人。民法學將基於成員的團體稱為社團,其成員相應稱為社員;基於捐助財產以財產為成立基礎的團體稱為財團。但我國《民法通則》將法人定義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並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後者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各類公司都是企業法人,但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是法人。
法人作為團體,要像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樣以自己名義參與生活、介入市場,必須設有法人機關。法人機關由意思機關、執行機關、代表機關和監察機關構成。法定代表人實際上是法人機關中的代表機關的擔當人,是一個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對外活動的當然代表,其行為即為法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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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法人可以沒有股份嗎
【法律分析】
可以。法人代表並不一定必須具備股份。法人和法人代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人是一個經濟實體,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企業或公司。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是經過一定法定程序對法人承擔和享有相應的責任和權力的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⑺ 沒有股份的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沒有股份的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下列責任:
1.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3.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⑻ 公司法人代表沒有股份,要承擔什麼責任
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
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並不是一個好光環。
對此,好心的給你一個建議,這也是生意場上最忌諱的: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業,建議你告訴你的朋友不要趟渾水。尤其是對自己不了解的企業。
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麼建議你朋友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背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你朋友背。
⑼ 法人可以沒有股份么
法律分析:可以。法人代表並不一定必須具備股份。法人和法人代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人是一個經濟實體,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企業或公司。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是經過一定法定程序對法人承擔和享有相應的責任和權力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