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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大集團匯票

發布時間:2022-05-08 22:06:58

Ⅰ 票交所交易時間

外部交易時段調整為9:00-12:00,13:00-16:45,外部交易結算確認截止時間仍為17:05,保持不變。內部交易時段調整為9:00-17:30,內部交易結算確認截止時間調整為17:50。內部交易是指同一會員單位內部系統參與者之間發生的交易(非法人產品之間發生的交易除外)。交易系統出金業務辦理截止時間為6:55。
拓展資料
一、票交所由來
票據風險重大案件頻發,票據中介違規操作等問題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通過推進電子票據與加快紙質票據電子化進程,建設統一的票據交易所的呼聲也越來越高。2016年6月,央行與商業銀行溝通,或牽頭籌建票據交易所。初步的方案是「票交所」將按照公司化、市場化的方式運營,由央行主導,多家商業銀行參股聯合組建的形式。
二、票交所激活了龐大票據交易市場
1.中國票據市場規模。根據央行最新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商業匯票簽發量為9.4萬億元,金融機構累計貼現量達到51.9萬億元。2015年全年商業匯票簽發量為22.4萬億元,金融機構累計貼現102.1萬億元。而滬深流通市值在2015年為40餘萬億。
2.中國票據市場參與者。央行通知顯示,票據市場參與者實行會員管理制度a,金融機構法人可申請成為會員,會員下設系統參與者,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總部和非法人投資產品可作為系統參與者加入票交所系統。在首批進入試點的機構中除了工行、農行等35家銀行,還包括了美的集團財務公司、中國石化財務公司2家財務公司,招商、海通、中信3家券商,華泰資管、興業財富、上海浦銀安盛3家基金公司。「票據交易所接入非銀機構,口以有效的避免銀行同業機構的同質化現象,豐富票據交易所的參與主體,提升市場交易量。」趙慈拉指出。
3.中國票據市場交易產品。票交所的交易產品可涵蓋票據直貼、轉貼現、再貼現、票據基金。、特殊目的載體(SPV)、票據資產證券化(ABS)等,交易總量將逾百萬億。在此一體化票據交易市場一,域差別得以消除,交易價格將充分體現市場競爭性。

Ⅱ 龍聖票據理財有風險嗎龍聖保理理財可靠嗎

龍聖票據理財在行業內的信譽較高,理財產品較為可靠,客戶服務較為全面,口碑較為良好,資金規模較為雄厚。

龍聖票據理財的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3、服務較為良好:

深入研究不同行業、區域、渠道、客戶群對風險保障、財務管理的差異化需求,深度聚焦客戶個性化、多元化需求開展產品創新,探索滿足人生各個階段對於風險防範、健康、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家庭理財等方面的需求,為客戶帶來全新消費體驗。

4、規模較為龐大:

龍聖票據理財集團及其子公司構成了我國最大的國有金融保險集團,也是我國資本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業務范圍全面涵蓋壽險、財險、企業和職業年金、銀行、基金、資產管理、財富管理、實業投資、海外業務等多個領域。

Ⅲ 央行發重磅文件強推電子票據,中介將何去何從

向所有金融機構開放轉貼現市場,這一改變是歷史性的。 東方IC 資料
今年是票據行業的轉折之年,在紙票案件頻發之後,央行終於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進電票使用,為正在籌建的票交所鋪路。
澎湃新聞從市場人士處了解到,9月7日,銀行收到了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規范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銀發[2016]224號,下稱224號文)。多位票據行業人士紛紛激動地用「重磅」來形容此文,是近年來票據市場最重要的文件。
這份重磅文件的重磅之處主要有3點:一是擴大票據轉貼現市場參與者,所有金融機構皆可參與,為票交所建立鋪路。二是取消電票貼現貿易背景審查,引導電票使用。三是一定金額以上強制使用電票。
開放轉貼市場,培育市場深度
向所有金融機構開放轉貼現市場,這一改變是歷史性的。有了足夠的參與者才能有足夠龐大的交易量,市場深度才能增加,票交所才能成為要素市場。224號文中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以外的、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主體的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加入電票系統,開展電票轉貼現(含買斷式和回購式)、提示付款等規定業務。」
但是其實這一規定並不意外,澎湃新聞此前在報道票交所時,票據專家趙慈拉就曾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認為,票交所一定要向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頒發許可證的所有金融機構都可成為票據交易市場參與主體。如果不擴大開放主體,那麼票交所的交易對象還是只能局限於原來的交易對手,無法提供足夠的市場深度。
票據交易可分為直貼市場和轉貼市場。直貼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環節,直貼市場不宜開放,參與者僅可限定為非金融機構(企業)和銀行機構(含信用社、財務公司)。而轉貼市場類似於債券市場,參與者可為央行、銀行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轉貼市場參與者相當於債券市場的做市商,可以雙向報價,提升市場的活躍度。
這一舉措也可被視為央行在為票交所做准備。取消電票轉貼貿易背景審查,全方位鼓勵電票,深受貿易背景審查之苦的企業們,這次終於可以喘喘氣了。224號文中規定,電票承兌只需審核合同和發票的復印件,對電子商務企業可審核電子合同或電子發票,企業貼現無需再提供合同與發票。對電票的這一優惠條件,將大大促進企業開電票的意願。
除此之外,224號文還要求銀行做好電票系統的培訓和傳播,提高綜合營銷力度、優先辦理電票貼現、給予費率優惠等方式,鼓勵和引導企業簽發、收受、轉讓電票。除了費率優惠之外,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還應為企業辦理櫃面電票業務、批量電票業務和集團企業集中管理電票業務提供便利。
同時224號文要求銀行制定本機構推廣電票應用的細化措施和推進時間表,於2016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人民銀行報送細化措施、推進時間表和系統功能改造情況,並於每年1月20日前報送上一年度電票業務推進情況。
設立起點金額強制使用電票,堵住紙票「藏規模」作用除了全方位做好電票服務,設立門檻強制使用電票更是央行的大招。
224號文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則上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
除此之外,224號文還要求嚴格紙票登記,「紙票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的轉入行按照轉貼現業務登記要求辦理登記;原轉出行辦理紙票贖回業務應參照轉貼現業務登記要求辦理登記,其中轉貼現日期填寫紙票贖回日,備注欄註明「贖回」字樣。」
如此一來,紙票原先的藏規模「買返」等被堵,紙票優勢不再。
央行為何選擇此時祭出大招推動電票?
其實類似上述內容已經在央行今年3月下發的《關於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開展書面調研的函》出現,調研的內容包括,是否要強制要求一定金額以上商業匯票必須使用電票辦理,金額起點應該如何設置等,即上述第三個重點問題。
普蘭金融投資研究部經理季鵬飛向澎湃新聞透露,其實今年4月份時,票據行業也曾熱傳推動電票業務發展的量化指標和推廣進度,部分設定的佔有率以及金額開票指標也在這次文件中明確表示。
即使市場對這個監管文件也有預期,但是這次央行推動電票的政策組合力度還是令市場震驚。
自從2009年11月央行推出電票系統以來,電票系統一向是雷聲大,雨點小。央行一直在努力推動,但電票系統使用緩慢。
電票此前推行緩慢的主要原因是,不易像紙票那樣找到「消規模」(消減信貸規模)等等規避監管約束的套利空間,和「打同業戶」的銀行內控漏洞。
但是在央行推出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政策後,銀行通過票據消規模方式騰挪資產的必要性大大降低,電子票據安全性交易快捷等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在紙票一票多賣案件頻發之後,央行決心建立一所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所。所以央行推動電票的決心也越來越大。
平安銀行票據業務人士劉楓認為,票據中介現行的業務模式和獲利空間將會大大壓縮。但是票據市場仍然需要多層次多主體的參與者,票據中介轉型成功,還是有很大的市場空間。
那麼,票據中介還可以做什麼?
劉楓認為,目前至少有四塊業務是肯定可以做的。
第一是咨詢業務,和現在的撮合業務不同,這種咨詢更多偏重於智力輸出,如提供市場研究報告、策略報告、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二是商票評級業務,通過對承兌企業各種大數據分析、建模,形成評級體系,提供給票據交易機構進行參考,這也將助推商票市場的繁榮發展。當然也可以對一些中小金融機構承兌的票據進行評級。
第三是擔保業務,對於一些小微企業承兌的商票,其流動性較差,可以在信用評級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擔保增信,提高票據流動性,獲取擔保業務收入。
第四是自營交易,如果票據市場全面電子化之後,其操作風險將非常低,且監管機構將有及時而透明的數據,在此基礎上不排除設立一定門檻,允許社會資本成立票據專營公司參與票據市場交易。
如果政策允許,或許票據中介還可以名正言順地進入票據交易市場。對此,澎湃新聞了解到,有票據中介在試圖進入票交所的股東行列。
責任編輯:李瑩瑩

Ⅳ 電子承兌匯票票據不在池是什麼意思

銀行內部的系統還沒走完。銀行出票的程序沒走完。

Ⅳ 我要投訴,因秦皇島順風的員工失職,導致我公司一張700萬元承兌匯票丟失,你們順風的領導及員工都不回應

哎。。。有價證券千萬不要走快遞啊。。。

Ⅵ ROLLING-滾動融資-兌沖是什麼

滾動融資投資計劃也有些人叫增值,即兌沖。

國際金融活動中能獲得高額利潤回報的國際有價貨幣套期保值債券等的組合式反復投資計劃(RollingInvestment Program,RIP),計劃實施的主要交易場所是美國紐約市的華爾街金融交易中心;

交易款額一般是10億人民幣或1億美元及以上的定額定期存款資產,存款持票人(企業法人或個人)可通過委託國際金融機構或其直屬代理人對指定的銀行之間進行SWIFT查詢並得到回復函確認後正式簽委託交易合約進行交易。

(6)龐大集團匯票擴展閱讀

「滾動融資投資計劃/增值計劃」已是國際金融事務中目前最高級的融資方法。它是基於全球的銀行業、證券業、債券業及其他資本市場交易和結算實行電子劃匯和信息數字化管理為運作基礎,操盤公司借鑒外匯股票期貨、債券、指數交易的操作方式,利用電子匯兌快速交易結算手段,通過對某一時期(例如:海灣戰爭戰略融資貿易、中美紡織品貿易、日本家用電器和汽車貿易等等)

大宗貿易所形成的巨大資本流量進行市場分析(定量、定性、定向)作出一個龐大的數字計量交易模型,通常採取的線****易模型均為復式組合陣容。交易模型建立的變數參數(包括現匯、期匯、各種金融合格票證、股票、期貨及指數、債券、信用證、保函、銀行承兌匯票、大額CD存款單等金融工具及大型實物資產等),它是一個超常規的龐大資金交易組合系統。

Ⅶ 資本外逃對中國經濟安全的影響

一、我國資本外逃的現實考察
1.我國資本外逃的現狀

資本外逃(Capital Flight)又稱為資本逃避,資本非法轉移等,是資金跨國界的一種異常流動。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出現了較為嚴重的資本外逃現象。有分析顯示,我國曾經成為繼委內瑞拉、墨西哥、阿根廷之後的世界第4大資本外逃國,資本外逃額佔GDP的比重僅小於俄羅斯。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我國已成為全球資本輸出大國,在輸出資本的結構當中,只有一小部分屬於政府批準的對外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其餘均屬各種形式的資本外逃。由於資本外逃具有違規性與隱蔽性的特點,因此其規模很難被准確衡量。最近的 研究成果顯示,我國資本外逃額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圍繞著100億美元總體呈上升趨勢,分別在1992年、1994-1995年、1997-1998年形成三個峰頂,於1998年達到最大值,當年超過了400億美元;15年間,我國資本外逃累計達到1531億美元,年均102億美元。

(1)通過經常項目的資本外逃

經常項目包括貨物和服務、收益和經常性轉移。貨物項是資本外逃的重要渠道。當事人一方面低報貿易外匯收入,違反國家規定將外匯擅自自存境外,或者乾脆隱瞞貿易活動中的外匯收入;另一方面,高報貿易外匯支出,向國家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匯往國外。類似子這樣的「進出口謊報」(mis-invoicing)還有其它形式。值得注意的是,「進出口謊報」中的某些內容如偽造單據所造成的虛假進口貨值會反映在「錯誤與遺漏」項目中,但假報貨值包括進口高報、出口低報所導致的資本外逃並未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得到反映。

服務類項目包括運輸、旅遊、通訊、建築、保險、金融服務、計算機與信息服務專有權使用費和特許費、各種商業服務、個人文化娛樂服務以及政府服務。單位和個人都可通過服務項目外逃資本,如單位以各種對外支付的名義向銀行購匯或從其外匯賬戶中支出以實現資本外逃,個人也可因私出境購匯。對頻繁出入境的人員來說,多次合法攜帶或違規超額攜帶現鈔累計起來也是較大的數目。

收益項目包括職工報酬和投資收益兩部分,其中投資收益存在較大的資本外逃空間,當事人一般通過低報對外投資收益、高報對外商投資支付的投資收益實現外逃資金的目的。經常性轉移也是個人外逃資金的通道。由於我國有關政策的松動,個人向國外匯款的限額已由2000美元擴大到20000美元,因此通過這一途徑外逃的資本將會迅速增加。

(2)通過資本與金融項目的資本外逃

資本與金融項目包括資本項目和金融項目,其中金融項目是資本外逃的重要通道。金融項目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其它投資。直接投資的兩個小項目「外國在華直接投資」和「我國在外直接投資」經常被資本外逃操縱者利用。證券投資項目的資產類值得關注,資產類的借貸方分別反映我國持有的非居民證券資產的增加和減少。這一項目自1997年後迅速增加,逆差逐年擴大,表明國內資本通過證券投資流出迅速上升(見表2)。其它投資項目記錄了除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以外的所有金融交易,是近期資本與金融賬戶變化最大的項目,已成為我國資本外逃的重要通道之一。

(3)通過地下銀行系統的資本外逃

地下銀行作為一個轉移資金的非正式途徑,正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使用,特別是被用於一些國際性的違法犯罪活動。我國江浙地區,有不少地下錢庄,它們有固定的地點、固定的客戶和穩定的資金來源,近年來,我國通過地下錢庄這一渠道流出的資金數目驚人。據報道,我國每年通過地下銀行轉移出去的資金高達2000億人民幣(約合244億美元),是2001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相當於255億美元的全年對外貿易順差。地下銀行由於其高保密、無記錄及匿名性的特點,常被走私、腐敗、毒品犯罪分子作為洗錢的最重要途徑。

2.我國資本外逃的特點

(1)資本外逃具有「過渡性」

資本外逃根據性質不同可分為真實性資本外逃與過渡性資本外逃。真實性資本外逃是因恐懼、懷疑或是為了逃避某國的異常風險或管制而導致資本從一國單向轉移到另一國的資本外逃;過渡性資本外逃則是為了逃避各種管制,獲取較高的相對收益所引起的資本從一國轉移到另一國,而後者再以投資身份返回資本流出國的資本外逃。

王國林、楊海珍(2001)等人證實了我國資本外逃與外國直接投資之間的正相關關系,說明我國的資本外逃主要是由於對內資和外資之間差別的政策待遇引起的,並非是由於投資環境惡化所致(註:王國林、楊海珍:《中國資本外逃與外國直接投資關系的實證分析:1984~1997》,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4.)。李曉峰(2000)指出,「不對稱風險」因素即國內外投資者所獲得的信息不對稱,或所面臨的經濟政治風險不對稱,會導致大量的外資流入與不斷增加的資本外逃並存(註:李曉峰:《中國資本外逃的理論與現實》,《管理世界》,2000.4.)。這一點,可以從我國外商投資的來源結構中得到證實。田曉霞(2000)認為,在刺激中國資本外逃發生的國內風險因素當中,我國政府對內外資實行的差別待遇政策所形成的「可套利空間」是重要因素之一。

(2)跨國洗錢是資金外逃的重要內容

隨著我國經濟的增長,貪污腐敗分子及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使「黑錢」數目迅速上升。為逃避打擊,近年來國內大量「黑錢」流出境外呈愈演愈烈之勢。一批貪污腐敗公職人員、走私犯罪人員通過各種途徑給非法黑錢披上合法外衣後,不僅可以公開揮霍這些非法所得,還可用來投資和進行再增值。我國的洗錢多通過地下錢庄跨國境進行。據估算,在我國內地每年通過地下錢庄洗出境的2000億元黑錢中,走私收入洗錢約為700億元人民幣,官員腐敗收入洗錢超過300億元人民幣。

二、我國資本外逃的影響

1.資本外逃對我國國內經濟的影響

(1)影響資本形成

經濟學家羅斯托在其著名的「經濟成長階段論」中斷言,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是凈投資在國民收入中的比例遞增到10%以上,而凈投資的增長必須以社會資本的積累為條件。在著名的「哈羅德—多馬模型」G=S/K的公式中,當產出率一定時,資本積累率S就成為決定一國經濟增長率G的唯一因素。因此,資本外逃會削弱一國經濟發展的後勁。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從總體上看尚處於投資推動階段,大量資本外逃無疑將減緩經濟發展速度。

(2)削弱政府稅基

規模較大的資本外逃必然侵蝕一國稅收的基礎。我國近年來發生的巨額資金外逃,尤其是「過渡性」資本外逃,逃出去的資本以「外資」身份返回享受稅收優惠,一方面使國家應徵收的稅收流失,減少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又製造了一批假外資企業,形成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3)導致財富流失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的資本外逃有相當一部分是單向流向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2001年1月新華社的一則報道指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嫌疑人攜公款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外逃的貪官大多將非法所得的巨款在境外大肆揮霍,造成國內財富的大量流失。

2.資本外逃對我國開放經濟的影響

(1)影響國際信用等級

資本外逃會加劇我國對外資的依賴,而外資、外債的大量增加無疑對我國的國際清償力提出了挑戰。盡管我國擁有較多的外匯儲備,但資本外逃若持續地、大規模地發生,必然影響到債務清償率,導致國際社會對我國信用評價降低。同時,資本外逃也從側面反映了國內外投資者對我國經濟和社會前景信心不足,阻礙了我國政府申請追加國外貸款,影響在國際上等資。在資本外逃嚴重的時期,兩大國際風險評估機構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和標准普爾公司,對我國的信用評級分別是BBB[+]和BBB.因此,規模龐大的資本外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

(2)影響國際收支平衡

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主要依靠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的平衡來實現。隨著國際資本流動規模的擴大,資本項目比重會不斷上升,而經常項目比重會下降。從短期看,大規模的特別是突發性的資本外逃將使我國資本項目惡化,外匯儲備下降,這將進一步加劇國際收支失衡並引發更大規模的資本外逃。資本外逃也將對我國的經常項目產生不利影響。從貿易收支看,資本外逃使本幣匯率貶值,根據「J曲線」效應,我國貿易收支先有逆差,後有順差;從非貿易收支來看,可能出現持續逆差。長期的持續大量的資金外逃最終將破壞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惡化我國的對外經濟環境。

(3)影響人民幣匯率穩定

就外匯市場而言,資本外逃一方面減少了外匯供給,另一方面又增加了對外匯的需求。在浮動匯率制下,本幣匯率會迅速下跌。而實行固定匯率或管理浮動匯率的國家,央行將動用外匯儲備維持一定的匯率水平,故會迅速減少國家外匯儲備。因此,資本外逃是沖擊我國外匯市場、加劇人民幣貶值壓力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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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本外逃對我國社會穩定與國家安全的影響

(1)加劇國有資產流失

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所有者缺位」現象,使國有企業經營者獲得相當大的支配國有資產的權利。在缺少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行政權力經濟化。國有企業的資本外逃,是國有資產在缺乏有效監管下不斷流失的一種重要形式。

(2)助長各類洗錢犯罪

資本外逃特別是跨國洗錢如果能夠得逞,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的經濟實力得以增加,其進一步犯罪的慾望將受到刺激,其進一步犯罪的可能性將大大增加,這樣將形成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在此背景下,走私、毒品交易、黑社會等各類犯罪分子的氣焰將更為囂張,洗錢犯罪進一步擴大,這將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穩定。

(3)損害執政基礎

由於我國外逃的資金有不少是某些權力階層及與其有千絲萬縷聯系的人的非法所得,而外逃正是為了逃避打擊。因此,一旦資本外逃行為得逞,其腐敗行為將難以查證,使之逃脫處罰,這將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使黨和政府的威信受到損害,長此下去必將從根本上損害執政黨的執政基礎。

三、標本兼治,有效遏制我國的資本外逃

1.從源頭上遏制資本外逃

(1)保持穩定的政治經濟形勢,以有利的投資環境留住國內外資本

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既是我國經濟穩步發展的前提,也是我國吸引外資的首要條件,同時還是我國從源頭上防止資金外逃的第一要務。國家相關部門要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保持貨幣流通與幣值的穩定,要為國內外資本創造安全可靠的投資環境。國家既要加大對能源、交通、通訊、市政公用設施的投資力度,同時各級政府也要積極完善非物質形態領域的條件,如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健全法制,簡化手段,減少干預等。

(2)統一內外資的不同待遇,消除內外資之間的「級差地租」與「政策落差」

我國外逃資本中有很大一部分屬「過渡性」資本外逃,其主要目的是通過資本外逃實現資本身份的轉換,即由內資變成為外資,從而可以享受我國政府提供的稅收等多方面的政策優勢。這種「政策落差」及「級差地租」的存在,無疑助長了我國的資本外逃。國際經驗表明,稅收優惠對注重全球利益和執行長期投資戰略的跨國公司來說並沒有特殊的吸引力。如美國對外資並沒有稅收優惠等「超國民待遇」,但其一直是世界上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因此,我國應取消外資在企業所得稅、關稅、工商稅、外匯管理、產業政策乃至市場准入方面享有的「超國民待遇」,代之以有吸引力的市場、高效健全的管理機制以及優越的投資環境,使內外資在平等的待遇下公平競爭。這樣基本上可消除「迂迴投資」現象。

(3)保護私人產權,實現不同所有制經濟形式之間的平等待遇

首先,要大力宣傳《憲法》對私人財產保護的有關規定,使私人合法財產與公有財產一樣受到法律保護。其次,在實踐中要提高對私人產權的保障力度,強調保護私有財產的連續性與一貫性,打消少數富人「怕露富」、到國外尋求「避風港」的疑慮心理。第三,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現平等待遇,保障私營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平等競爭,在市場機制的引導下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

(4)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從機制上解決化公為私的國有資產轉移問題

國資委的成立,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產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國資委應從以下方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治理結構,消除國有企業的資本外逃。其一,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當好國有企業的「東家」,徹底消除「所有者缺位」現象;其二,設立獨立董事,充實董事會,加強董事會對總經理的內部約束;其三,通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公正的審計、會計等社會中介機構,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的合法性與透明度,加強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外部約束;其四,推進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實現產權形式多樣化,引進社會個人股東,調動不同所有者對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監督的積極性;其五,培養國有企業經理市場,便於國有企業經理層的優勝劣汰。

2.從路徑上堵塞資本外逃

(1)建立反洗錢聯合金融監管網路,堵塞跨國洗錢通道

反洗錢的監管組織網路,應涵蓋金融、司法、海關等多個部門。在我國目前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下,為了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效率,建議建立一個混業模式下的反洗錢金融監管機構,即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券會共同組成「反洗錢金融監管小組」。同時,打擊洗錢犯罪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協調與配合,因此,我國應該完善包括金融系統、司法機構、稅務部門、海關、財政部在內的聯合金融監管網。也就是說,在反洗錢金融監管小組的基礎上,為了加強與國內相關機構的合作,建議在聯席會議制下建立常設機構-聯席會議小組;針對洗錢活動的國際化特點,建立「反洗錢外聯組」,加強與國際反洗錢組織的合作。

依據國際經驗,我國還應建立反洗錢的金融情報小組,其觸角應遍及我國商業銀行等主要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搜集資料和信息,向反洗錢金融監管小組報告大額現金交易和可疑金融交易,對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向公檢法等機關報告。

(2)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肩負起治理資金外逃的重擔

當前,我國應盡快採取措施消除多頭管理的現狀,明確國家外匯管理局作為全國管理外匯資金的責任部門。作為一種經常項目下可自由兌換的貨幣,人民幣在發生國際間交易行為,且必須是屬於經常項目下真實的交易行為時,才能由當事人持真實的交易憑證購匯支付。大量的資金外逃,恰恰是利用假進口的形式進行的。外匯管理部門應對進口付匯的報關單位嚴格查驗其真實性,對金額超過一定限額(如20萬美元或10萬美元)的報關單位作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核驗,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及通過單位外逃資金的腐敗分子通知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外匯管理部門對以個人名義對外支付教育費、差旅費等非貿易項目下的資金外逃,應通過嚴格控制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轉移收支加以制止。特別要注意監管具有一定行政級別(如正處級)的領導幹部以及大中型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對外支付行為,審查其轉移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並建立完善的對外支付記錄。如果當事人不能證明其資金來源正當、合法,則暫緩辦理,從而為有關部門查清事實提供條件。要嚴格執行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對境內居民從現鈔賬戶中一次性提取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銀行須審核其真實的身份證明,並按筆數和金額逐筆登記,定期向外匯局備案;從現匯賬戶中一次性提取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的外幣現鈔,銀行必須審核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登記備案;一次性提取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要由外匯管理局審核其真實性。如果從境外匯入的外匯收入不進入個人賬戶而直接提取外幣現鈔,也要按照相應的外匯管理規定予以監督。商業銀行發現居民個人提鈔中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外匯局報告。相對來說,外匯管理部門對以外商投資的紅利分配名義流出的資金,雖然難以有效控制,但進行動態的跟蹤還是能夠做到的。國家已經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如果該辦法能夠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得到貫徹實施,則相當一部分外逃資金將暴露於「陽光」之下,外逃的企圖難以得逞。

(3)公、檢、法、海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堵塞漏洞

作為執法部門,公、檢、法應提高對資金外逃嚴重危害的認識以及敏銳度,提高反洗錢、反資金外逃能力和業務素質。應從頻繁的國際資金流動中發現蛛絲馬跡,特別要注重少數子女或其它直系親屬在境外就讀、就業或辦公司的領導幹部,要嚴格審查其匯出境外的資金來源並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打擊非法資金外逃的力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堅持將非法資金堵在境內,將損失減到最低限度。同時,對我國東南沿海等地大量的地下錢庄,公、檢、法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對首要分子應從快從嚴懲處,從而切斷我國資金外逃的黑色通道。

海關應擔負起制止少數腐敗分子攜帶非法收入出境的重要職責。據了解,我國不少地方的海關對旅客攜帶資金出境的查驗並不嚴格,少數腐敗分子通過銀行匯票帶出巨額非法收入事件時有發生。為此,海關應將減少資金外逃列入其工作重點,要添置必要設備,調整人員配備,增強一線的查檢力量,既抓好單據查驗,又做好出境旅客行李檢查;要嚴格執行現行規定,境內居民個人攜帶等值2000美元以上出境的,需要向銀行申領外匯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查驗放行;一般不允許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如確需,須經外匯局審核,海關憑攜帶證查驗放行。

(4)積極開展反跨國洗錢、反資金外逃的國際合作

全球性的規模浩大且越來越深入的反「洗錢」行動,無疑為我國反跨國洗錢、反資金外逃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加強在該領域的國際合作,其一是在政府層面,我國政府要拿出勇氣與決心,制定相關政策,重拳出擊;其二是在立法與司法層面,按國際公約修改國內有關法律、法規,並嚴格執法;其三是在金融特別是在銀行層面,由於犯罪分子與犯罪集團大多通過銀行來洗錢及外逃資金,所以銀行界的任務較為艱巨。2000年底,世界上11家知名的大銀行,在瑞士蘇黎世向世人宣布了醞釀已久的《沃爾斯堡准則》,以「建立對贓錢存入銀行實行嚴打的一項全球標准」(註:藍君:《洗錢毒瘤觸目驚心》,《中國經營報》,2001.6.12.)。這是全球銀行業反洗錢的第一個行業准則。我國銀行業尚未加入這樣的國際公約。至今。我國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已是「歐亞會議反洗錢項目指導小組」成員,但我國尚未加入全球性反洗錢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鑒於反跨國洗錢、反資金外逃任務的復雜性與艱巨性,早日參加國際協作,對我國銀行業的聲譽及長遠利益是十分有利的。當然,光有約定還不夠,關鍵是各家銀行「管好自己的孩子(分支機構)」,不貪一時之利,主動抵抗暴利誘惑是最重要的。只有做到這一點,銀行才不會成為助長跨國洗錢及資金外逃的「幫凶」,從而遏制資金外逃犯罪活動的升溫之勢。

Ⅷ 央行或將房企商票納入監控 「表外負債」強監管來臨

商票這個龐大而隱秘的資金池,正進入監管視野。

據財聯社消息,央行已將「三道紅線」試點房企商票數據納入其監控范圍,要求相關房企將商票數據每月上報。消息稱,房企商票數據目前暫未納入「三道紅線」計算指標,未來極有可能被納入。倘若商票數據被納入「三道紅線」中有息負債指標計算,未來房企降負債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長期以來,因商票不被計入有息負債而游離於「三道紅線」之外,成為房企降「三道紅線」法寶,規模亦迅速攀升。數據顯示,2020年末TOP50房企應付票據規模為4013.5億元,同比大增33.8%。其中,華潤、綠地、融創等房企商票余額最多。

被納入「三道紅線」 首批試點范圍的12家房企是:碧桂園、恆大、綠地、融創、萬科、中梁、華潤、新城、華僑城、陽光城、保利、中海。

「如果不及時納入監管范圍,有可能導致市場整體信用風險提升與失控,引發宏觀經濟運行風險。這是央行將『三道紅線』試點房企商票數據納入其監控范圍、要求相關房企將商票數據每月上報的主要原因。未來整個房企商票數據可能也會納入『三道紅線』計算指標。」IPG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商票被納入監管這是一個信號。接下來,針對房企「表外負債」的強監管大幕將大概率拉開。

危險的商票

商業票據融資,是指通過商業票據進行融通資金。商業票據是一種商業信用工具,指由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出的、承諾在一定時期內支付一定款項的支付保證書,即由無擔保、可轉讓的短期期票組成。

負債表中,商業票據被計入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避開了「三道紅線」對有息負債的監管,因此,去年以來,承受較大資金壓力和降杠桿壓力的房企紛紛加大商票發行。

華西證券2019年研究數據顯示,60家樣本房企應付票據余額從2016年末的345億元提升至2019年末的1343億元,3年增長3倍。

2020年,房企商票承兌規模更是呈井噴式增長。根據上海票據交易所數據顯示,2020年TOP19房企總體商票承兌余額達到3355.74億元,較2019年增長36.59%,佔全國商票承兌總量9.27%。

其中,華潤、綠地、融創商票余額最多,碧桂園、保利次之。中型房企中華夏幸福、藍光和富力等也將之運用嫻熟。一些排名靠後的房企,如廈門建發其商票余額也超過100億元。

有分析稱,目前約8成房企都使用商票進行材料采購、勞務支出以及建設工程付款等,貫穿整個房地產產業鏈,從前期的土地招標到中後期開發建設、房產銷售。其中,上游有材料供應商、建築公司、設計公司,下游有裝修公司、中介服務和物業服務機構等。房企一旦出現拒付商票行為,將帶來連帶損失。

柏文喜表示,「三道紅線」監管新規大大壓縮了房企債權融資空間,迫使房企利用企業自身信用大量開據商業承兌匯票來向產業鏈上下游進行變相的債權融資,將企業資金鏈及運營風險向相關企業轉移。部分企業商票存量已經超過2000億元,如果不將之及時納入監管范圍,極有可能導致市場整體信用風險提升與失控,引發宏觀經濟運行風險。

「開發商集中采購優勢很明顯,形成了對上下游貨款和購買服務拖欠。這種拖欠積累到一定程度會形成三角債、農民工討薪、工地停工等社會穩定問題。」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風險開始暴露

風險正在暴露。今年以來,陽光城、實地、中梁等房企均因商票兌付問題引發關注。

先是陽光城,去年底市場上有消息稱這家公司「商票成批拒付」。今年1月4日,陽光城主動對外宣稱:「該筆商票涉及刑事案件,經過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基於社會責任擔當,維護商票持票人的合法權益,我司將於今日先行全額兌付該筆商業承兌匯票,後續我司將繼續推進刑事案件偵破工作。」

今年5月初,有媒體報道稱,實地地產子公司於去年4-8月簽發的部分相關融資性票據出現拒付情況。對此,實地地產回應稱,子公司於2020年4月至5月期間,向山西富興盛開具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由於山西富興盛涉嫌詐騙,相關款項暫緩支付。

5月10日,中梁地產旗下濟南梁鼎置業發布聲明稱,作為商票收款人的山東國茂通過偽造企業承兌保函、材料設備購銷合同等虛假材料,將濟南梁鼎用於質押的商業承兌匯票擅自對外流傳。針對外界「濟南梁鼎置業公司6.78億元商業承兌匯票將陸續到期,欲兌付得打8折」傳聞,中梁正面否認,直言所涉已到期商業承兌匯票已按期100%承兌,不存在打折或逾期情況。

恆大曾在6月7日於官網發布聲明,對商票未兌付進行回應。其稱,針對個別項目公司存在極少量商票未及時兌付情況,集團高度重視並安排兌付,目前集團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成立25年來從未出現借款利息晚付、本金逾期歸還情況。

表外負債監管將加強

房企的隱患已經從評級下調開始了。

標普信評發布報告稱,盡管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受「三道紅線」監管要求影響,紛紛降低表內財務杠桿,以減少自身觸及紅線數量,但行業整體杠桿改善情況有限,且多數房企更傾向於使用增加少數股東權益或者將房地產開發項目移至表外等方式改善並表范圍內的財務杠桿。

在一次壓力測試中,標普將占總股本30%以上的少數股東權益重新歸類為短期債務,結果近四分之一開發商面臨評級下調壓力。

實際上,在去年8月監管部門發布融資「三道紅線」後,緊接著又在10月份下發了三張監測表,分別為《試點房地產企業主要經營、財務指標統計監測表》(表1)《試點房地產企業融資情況統計監測表》(表2)《試點房地產企業表外相關負債監測表》(表3)。這些監測表涵蓋了「三道紅線」監測指標,要求試點房企填寫參股未並表住宅地產項目、明股實債融資、供應鏈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以及其他表外有息負債等數據,於每月15日前提交。

李宇嘉表示,「三道紅線」對開發商杠桿約束以及對高負債的壓降是全口徑的。開發商報送的三張報表中,就包含全口徑融資債務統計和報送,凡是有變相融資的都要進行監管和壓降。

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明股實債」具有一定隱蔽性,從報表和經營數據定量和定性判斷「明股實債」難度較大,易被企業用來避開監管,粉飾財務報表。「目前對表外負債監管主要靠房企自覺報送三張表,預計接著來對開發商全口徑負債主動監管將成為重點。」 李宇嘉說。

房企商票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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