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出資股東如何退出
法律分析:股東不按照約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經公司催告繳納,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出資,公司可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起訴至人民法院,此案您自己辦不了,應委託律師辦理。協商解決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六條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⑵ 股東沒有出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1、可先找沒有出資的股東內部進行協商。催促其盡快履行出資的義務;2、其他股東可以追究沒有出資的股東的違約責任,已出資的股東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改股東履行出資義務;3、可以向未出資的股東要求將其名下的股權進行內部轉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的繳納出資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⑶ 技術入股沒有出資怎麼退出
法律分析:可以轉讓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股東沒有認繳出資能退出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股東必須認繳完成所有出資,否則對其他股東構成違約。股東沒有實際出資,則不能分得利潤。未出資是對其他股東的違約。在請算前,清算組不僅要追繳他的出資,而且要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對公司的破產承擔以其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⑸ 公司用自己名字注冊公司,成為公司股東!沒投資怎樣撤銷股東身份
1,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
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之間可以互相轉讓股權。
2,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
這時候,其他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
3,如果股東出現以下幾種情況: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公司連續5年盈利,在第5年不分利潤的股東會上投反對票的股東。2),公司發生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營業期限到期,反對延期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那麼如果你擔任顯名股東,而你沒有出資,只是代別人持股。當實際股東沒有繳資完全,顯名股東是由連帶責任的,即你有義務為你代的那個隱名股東出資。
其他的,只要你能證明你只是顯名股東,是沒什麼問題的。
⑹ 請問股東未出資,公司如何把該股東除名,並辦理工商登記
我國公司法上並沒有股東未出資即可除名,股東可以認繳出資,分期支付。《公司法》實際上並沒有直接規定如何將股東除名的條款。
如果公司其他股東想要某名股東退出公司股東會,只有兩個途徑:
一是股權轉讓,通過收購該股東的出資份額使其在公司的持股份額降至零,從而實際上達到使其退出公司股東會的目的。
二是公司解散,通過解散現有的公司,清算財產分配余額後,其他股東再重新注冊成立一個公司。
上述途徑,第一個途徑相對方便快捷,但會涉及股權轉讓的評估、受讓和對價確定等問題,如果對方不配合,仍然是個難題;第二個途徑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而且費時費力,也難保期間不會出現什麼問題。
總之,股東依法注冊登記成公司股東後,除非其資源退出股東會,一般都沒有特別省事的方式方法迫使其退出,跟沒有所謂除名之說。
⑺ 怎樣解除掛名股東
解除掛名股東就是實際出資人顯名,應當經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⑻ 數人成立新的公司佔有股份比例,但我並沒有實際出資,這樣有何風險,如已經注冊,如何退出股權
1、沒有出資占股份比例沒有關系,只要合夥人兩同意但必須要訂立合同。
2、風險就是經營不當或企業負面對自己是有影響的,利益與風險同在。
3、退出的話,公司章程更正,到工商局變更就行,影響看公司經營後期情況。
⑼ 我是掛名股東么有出資,和法人聯系不上,么有手續怎麼樣可以退出公司該找誰處理
掛名股東沒有出資,不參與經營行為,不參與分紅,產生的法律後果和你也沒關系。
認定股東是以實際出資來認定,即實際出資人才是股東,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你沒有出資,公司即使破產,也和你沒關系。如果想退出,得和現在的法人或者其他股東聯繫上。
⑽ 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才能除名
法律分析:(1)除名制度僅在股東完全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全部出資的情況下適用,即當公司股東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部分出資時,公司股東不得以股東會決議形式解除股東資格。(2)公司在對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全部出資的股東除名之前,應當確定合理的期限催告股東繳納或返還出資。(3)公司解除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全部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應當召開股東會會議,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做出決議(公司章程無特別規定外)。股東資格在經過公司形成解除決議的法定程序後喪失,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