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4家A股公司同日被終止上市,透露出了哪些信息
4家A股公司同日被終止上市2020年是實施新退市規定的第一個財政年度。從實際情況來看,新的退市規定是嚴格執行的。隨著新退市規定的不斷推進,未來可以期待規范的退市機制。
昨日,滬深兩市4家上市公司同一天終止上市。
*ST歐浦,原名歐浦股份,是福建一家專營高檔棉休閑服裝面料的紡織企業,2015年在鋰電池網點發布重組方案,擬收購四川國力和四川盛興,進軍鋰電池行業,因鋰電池概念光環而被二級市場炮轟。
然而,收購失敗後,該公司還遭受了資金流動緊張、違反信託、拍賣子公司采礦權、凍結銀行賬戶等問題。公司2015-2018年業績虧損-1.47億元,-1.99億元,-10.40億元,-5.73億元,連續四年退市。根據今年第一季度報告,截至3月31日,公司股東人數達到61477人。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內容了。對此,你怎麼看?
❷ 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一般有以下的2個退市條件:1、公司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沒有披露暫停上市後第1個半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該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2、上市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仍然為負數的。
【法律依據】
《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 第十五條 公司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未披露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提出申請後證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證券交易所應在披露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❸ 上市公司終止通常有哪兩類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么?一個是連續三年虧損,會被強制退市。一個是被收購,這個就要看收購方的意思了,因為現在有很多借殼上市的公司,而原公司上市資質會讓收購方省卻很多時間和精力。第三個就是私有化,然後退市,在國外是存在的,但是國內不存在這個方案,比如360。
❹ 上市公司年度業績預告披露規則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規則:年報一般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進行披露,第一季度報告也要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報要在8月30日之前,三季報要在10月31日之前進行披露。如果不能及時披露會被實施停牌、ST、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等懲罰。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基本類型包括以下幾種: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2,債券型上市公司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上市公司基本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❺ 怎麼解釋上市公司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股票退市處置辦法: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
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詳細規定說明: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
❻ 請問:利潤表中的「終止經營業務」是指什麼
終止經營為已被處置或被劃歸為持有待售的、於經營上和編制財務報表時能夠在本集團內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組成部分劃分為持有待售:
(一)本集團已經就處置該組成部分作出決議;
(二)本集團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
(三)該項轉讓將在1年內完成。
終止經營的確認和計量是終止經營准則僅規定終止經營信息的披露,其確認和計量由其他准則予以規范。
有關終止經營的信息僅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但應由其他會計准則規范,如財務報告的列報准則、固定資產准則等。
終止經營是指企業已被處置或被劃歸為持有待售的、在經營和編制財務報表時能夠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該組成部分按照企業計劃將整體或部分進行處置。
在終止經營的界定上,目前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終止經營是指業務的終止經營,不僅僅局限於分部的終止經營。持這一觀點的有國際會計准則(IAS35)、澳大利亞會計准則(AASB1042)、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公告(FAS144)。另一種觀點認為,終止經營是指分部的終止經營,如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第30號》(APBOpinion30)。 終止經營的界定是終止經營會計規范的關鍵和難點,其在理論與實務上需要明確:終止經營的對象(客體界定);被界定為終止經營的客體應通過哪些方式、具備哪些特徵(特徵界定);何時對該客體按終止經營進行會計處理(時間界定)。
❼ 簡述上市證券交易的暫停和終止的條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回總額、股答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❽ 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三家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這分別是哪些公司
根據最新消息,深圳的幾家准備上市公司被深圳交易所宣布終止上市,預計在6月10號起將會進入到退市整理期交易。
這種上市公司被退市制度是很正常的,這種制度的有效實行能夠幫助市場凈化環境,使得市場進行優勝劣汰機制度,這對於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是相當重要的一點。
❾ 科創板上市公司出現什麼情形,上交所將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你好,根據來《上海證券交易所自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二是交易類強制退市,包括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一定指標,股票收盤價、市值、股東數量持續低於一定指標等;
三是財務類強制退市,即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包括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等;
四是規范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性指標等。
此外,投資者需了解,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下是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