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接受無償贈與的股份,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第四條規定,對於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無償贈予股權的情況,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東將股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股權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1)股東內部的股權贈與。指的是股東向公司內部的其他股東贈與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權。
在此種情況下只是股權比例發生變化或是公司股東人數減少,而不會發生新股東的加入,因此也並不會破壞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東內部股權贈與與股權買賣形式的內部股權轉讓形式相同,這種內部股權贈與應當由股東自行行使,而無需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2)股東對外的股權贈與。則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贈與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根據《公司法》七十一條的規定,股權對外轉讓需過半數其他股東的同意;同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從本質上看,股權贈與最顯著的特徵就是無償性,即受贈的第三人無需為受贈的股權支付任何對價。而優先購買權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條件下由其他股東優先於第三人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以維護公司股東的人合性。如果是一人公司股權全部贈與,一些法律風險還是要規避的,因為根據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一人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樣也就失去了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有限責任意義。
⑵ 公司無償接受股權轉讓怎麼做賬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包括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准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前款所稱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依據上述規定,B公司無償轉讓股權,視同轉讓財產,應於轉讓(贈送)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的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不繳納營業稅。A公司無償受讓股權,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⑶ 無償劃轉股份是好是壞
是利好。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是我國資產重組中的一種特殊交易形式,具有較強的行政性和政府色彩。股權自由轉讓的優點是:交易成本低,簡單易行。
有政府直接參與,整個過程幾乎沒有阻力,收購成本接近於零;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上市公司融資功能和區域產業調整。
政府參與此次重組的動機是理順管理體制,打破分割。在極端情況下,當上市公司經營業績不佳時,地方政府為了維護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會向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從而更好地利用「空殼」資源,可以使具有發展前景的大集團和企業替代經濟效益低、產業前景黯淡的業績不佳公司。
【拓展資料】
無償劃轉的標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只能在國有資產代表之間劃轉。股權無償劃轉是指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國有股受讓方必須是國有獨資公司。其實質是公司控制權的轉移和管理層的重組。目的是借鑒優勢公司的管理經驗,調整理順國有資本運營體制,盤活困境上市公司。
總的來說,股權轉讓對當前持有人來說是好消息,對場外散戶來說是壞消息。股權登記後,需要分紅和分配。在分配和分紅後,大多數公司的股票通常會下跌,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進行調整。
過去,我國非流通股市場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困難。根據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轉讓只能由清算中心進行,低於5%的原則上不能轉讓(不包括交易所公關後的過街通道)。
此外,轉讓只能通過司法途徑進行,這至少需要兩個月和5%的費用。雖然有一些不轉移所有權的私下協議轉讓方式,以及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整體風險很高,存在信用問題。
這使得除第一大股東之外的非流通股股東,基本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話語權。這也增加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難易程度。
⑷ 無償接受別人贈與的公司股份需要交稅嗎
具體看情況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第十一條第一款: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第十三條第二款: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之一: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因此,將股權無償贈與給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子女,屬於有正當理由情形,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無正當理由就需要繳稅的。
⑸ 公司股份無償轉讓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公司接受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交稅。企業所得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⑹ 公司接受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交稅嗎
公司接受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依法繳納稅款的。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所得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⑺ 公司無償接受其他公司股東轉讓的股權,怎麼做賬
在實收資本科目下,分2級科目做一借一貸。
列:A股東將1000W股份轉讓給B股東。不牽扯到其他任務金錢、物品。
借:實收資本 - B股東 1000W
貸:實收資本 - A股東 1000W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無償接受其他股東的股份的,增值部分是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的。這點需要注意。
⑻ 接受無償贈與的股權,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受贈方需要按偶然所得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
1、接受無償贈與的股權,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接受無償贈與的股權,由受贈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3、贈與是不能提供任何勞務,無償的。贈與是不收稅的。不過無償贈與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是偶然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⑼ 公司股份可以無償轉讓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贈與就是享有股權的股東將股權無償轉讓給他人的一種股權轉讓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⑽ 無償獲取企業股權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對於貴公司無償獲取的這部分股權,需要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一條規定: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