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一定要出業績預告嗎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規則:年報一般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進行披露,第一季度報告也要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報要在8月30日之前,三季報要在10月31日之前進行披露,如果不能及時披露會被實施停牌、ST、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等
㈡ 上市公司一定要發業績預告嗎
不一定要發布。根據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版)規定,只有當上市公司預計凈利潤為負、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扭虧為盈,才會發布業績預告。如果是年度業績出現規定的情況,必須在1個月內預告,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預先規定的情況,「可以」進行業績預告,也可以不預告。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我國《證券法》第50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素質、較大的規模、股權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聲譽。
㈢ 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發布業績預告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一般來說,滬深兩市上市公司預計本報告期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時,就需要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值; (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實現扭虧為盈。 除了上述情形外: 深交所主板公司,如果出現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年度營業收入低於一千萬元人民幣,也是需要進行業績預告。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預計本報告期末凈資產為負,同樣需要進行業績預告。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連續2年虧損或者因追溯調整導致最近連續2年以上虧損的,應當於其後披露的首個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中分別對前三季度和全年盈虧情況進行預告。
拓展資料
上交所上市公司,對年度經營業績的預告為強制性披露要求,對第一季度、半年度或前三季度業績的預告為自願性披露。
深市 - 主板 - 1) 年報業績預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業績預告:4月15日前; 3) 半年報業績預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業績預告:10月15日前。 - 中小板 - 1) 年報業績預告:於上年度三季報中披露; 2) 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報披露前/3月31日前;
(說明:一季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最遲應與年度報告同時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3) 半年報業績預告:於一季報中披露; 4) 三季度業績預告:於半報中披露。 - 創業板 - 1) 年報業績預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報披露前/4月10日前; (說明: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最晚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4月份的,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3) 半年報業績預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業績預告:10月15日前。
㈣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哪些情形時,需要進行業績預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規定,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或者財務狀況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值;
(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實現扭虧為盈;
(4)期末凈資產為負。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㈤ 上市公司什麼情況下要發業績預告
你好,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密切關注公司經營情況,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一)預計公司本報告期或未來報告期(預計時點距報告期末不應超過12個月)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經財務核算或初步審計確認,公司該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與上年同期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其他本所認為應披露的情形。
㈥ 什麼情況不用發業績預告
上市公司不發業績預告意味著該公司業績比較穩定。
目前而言,滬深交易所部分公司是不需要發業績預告的。就深交所而言,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或者財務狀況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預告。
拓展資料:
業績預告和業績發布是什麼意思:
業績預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滿足交易所規定的條件之後,提前對自身的業績做出相應的報告,並且公布出來。而業績發布則是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公布,這個時間一般情況和公司自身有關。前者的准確性是要求不高的,只是一個參考值,後者則是正式公布的業績,具備權威性。
在上交所的規定中,業績預告與業績正式發布的時候相關的數據不能存在著重大的差異,就像是你業績預告說公司今年盈利300%,但是實際上突然又是虧損那是不行的。若有關財務數據和指標的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同時,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進行致歉,並說明差異內容及其原因、對公司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情況等。並且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這個時候還需要做一個補充報告。
因此業績預告一般情況下就是提前告訴你公司情況怎麼樣,到了業績發布那天,這個時候爆出來的才是公司真實業績。
一、凈利潤為負;
二、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實現扭虧為盈;
四、期末凈資產為負。
那麼如果深交所的股票不公布業績預告,就說明該上市公司不存在這些情況,也說明了它們的業績比較穩定。
就上交所而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存在以下條件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一、凈利潤為負值;
二、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實現扭虧為盈。
同理,若上交所的上市公司不公布業績預告,說明它們也不滿足以上條件,說明業績比較穩定。
㈦ 上市公司必須業績預告嗎
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定:當滬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凈利潤為負值;實現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時需要進行業績預告。而如果上市公司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為比較基數較小的,經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進行業績預告。
拓展資料:
業績預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會計報告公告日之前,對報告日業績進行提前預告。業績預告實質上就是上市公司對下年度或者下一季度的盈利情況的預測報告。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在會計報告正式公布時公司股票價格出現大幅波動,以提前釋放業績風險,保障中小投資者等信息弱勢群體的利益。早期的研究發現,管理層業績預告由於影響股價有信息含量。在證實管理層業績預告有價值相關性後,隨後的研究轉為研究業績預告信息的特徵是否影響預告的信息含量或股價。當公司建立了預告聲譽時,股價對好消息預告的反應更靈敏。股票市場反應的方式也依賴於伴隨管理層預告附加信息的類型。與和收益公告同時公布的預告相比,單獨預告更具有信息含量。
會計報告即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以賬簿記錄為依據,採用表格和文字形式,把會計所形成的財務信息傳遞給信息使用者的手段。經濟理論預不自願性披露尤其是披露承諾能減少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的減少反過來會導致低的資本成本。管理層不能直接影響他們的股價或資本成本對業績預告作出的反應,然而能影響他們最終報告的消息。這種對隨後收益數字的控制恰好導致許多人關心提供業績預告的管理層為滿足他們的預告目標而稍後從事盈餘管理或潛在地操縱盈利項目。分析師根據公司的業績預告去修正他們的預測。因為公司提供更多的業績預告,覆蓋一個公司的分析師的數量變得更多。經濟模型預不公司擴大包括管理層業績預告的披露將與公司股票的增長投資有關。H業績預告的持續增長導致機構投資者持股的增加。然而,不是所有的機構投資者持股都與公司披露正相關。
㈧ 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披露業績預告
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訂)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應密切關注公司的經營情況,如預計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全年度經營業績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及時披露業績預告:(1)凈利潤為負值;(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扭虧為盈。
㈨ 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需進行業績預告
你好,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密切關注公司經營情況,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一)預計公司本報告期或未來報告期(預計時點距報告期末不應超過12個月)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經財務核算或初步審計確認,公司該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與上年同期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交易所其他認為應披露的情形。
㈩ 主板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披露業績預告
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可能出現虧損、扭虧為盈、凈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或下降50%以上等三類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當期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即1月31日前)披露業績預告,按照《上市規則》第11.3.2條規定屬於豁免情形的除外。上述規定的預告期限屆滿後,公司發現存在上述情形的,也需要在第一時間作出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