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瞞著股東私自在外投資另開公司應該負什麼責任
摘要 2、如果開同類公司,屬於競業禁止,該股東違反競業禁止,成立同類公司,所有賺到的錢,都歸原公司所有。你可以告他
B. 公司非法經營罪名義股東什麼罪,怎麼判
一、定義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法律規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C. 公司股東在外面開公司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股東在外面開公司,干「私活」,即便是與公司業務相同的,都是合法的。因為單純股東的話,與公司只有投資關系,就像我們買股票,而沒有其它勞務等關系,干私活不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D. 同一個人是一家公司的大股東,是另一家公司的法人,擔任大股東的公司出現債務糾紛,這個人承擔什麼責任
耍是溪定人的公司,一切事務由他低主,承擔公司任何問題。是大膠東只是股份損失,不承擔主耍責任。
E. 企業股東在企業經營期間私自和別人另開公司,四個月之後提出撤股,其他股東方知其新開公司,問其他股東
股東在企業經營期間和別人開公司怎麼叫「私自」呢?
股東當然有權利在投資一家公司的時候,再另外參股別的公司。
只要他有實力。
如果他想撤股。
那麼,1)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2)可以將股東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這時候,其他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3)當符合以下條件時,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該公司5年都在盈利。反對不分利潤的股東。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營業期限到期,不願意延期的股東。
所以,他想撤股,不是想撤就撤的。如果,其他股東不想接,外面也沒有人想接,那麼只能符合以上條件。而且,如果該股東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將認繳的出資繳齊,還負有補繳和違約責任,其他股東股東負有連帶責任。
F. 如果 一個公司股東,私下自己又開了一家同類行業的公司,那他違反了什麼法律法規.
好像不違法,因為這樣對他也沒有什麼好處,兩家要是激烈競爭,最後還是他損失最大。另外如果有這個法規,那豈不是說我要是購買了工商銀行的股票就不能購買建設銀行的股票了,因為只要購買誰的股票,就是誰的股東。
G. 股東私自再開一個同類公司,是否可以沒收這個股東的股權
可以。
競業禁止!
該股東違反競業禁止,成立同類公司,所有賺到的錢,都歸原公司所有。
打官司吧!勝利屬於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