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東要封公司賬戶怎麼封
股東個人不能凍結公司賬戶,要進入保全或者執行程序後,法院可以凍結公司賬戶。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❷ 企業被擔保公司起訴了,為什麼法院會凍結股東的個人銀行卡,
因為被起訴後要進行調查,所以會凍結。
訴訟期間銀行卡被凍結屬於財產保全措施。只限制你被凍結銀行賬戶中存款的使用,不影響你的出行等正常生活。
如果以後判決你敗訴,進入執行程序後銀行存款不足以償還債務,你未按照執行通知書限期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未按規定報告財產。
法院依法將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後,即會嚴重影響你的出行等。
❸ 股東有權凍結公司賬戶嗎
股東沒有權力凍結公司賬戶,法院可以凍結公司賬戶。
企業帳戶在有人起訴公司並申請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就可以凍結該帳戶。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並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凍結賬戶指一個暫時不允許支取款項的賬戶,由法院在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決定凍結,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所以股東無權凍結公司賬戶,由法院凍結公司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❹ 股東可以凍結公司賬戶嗎
法律分析:股東個人不能凍結公司賬戶,進入保全或者執行程序後,法院可以凍結公司賬戶。企業帳戶在有人起訴公司並申請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就可以凍結該帳戶。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並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❺ 股東牽涉民事訴訟,公司賬戶會被凍結嗎
好律師網:如果確認是個人外債,一般不會凍結。股東個人欠別人錢,債權人無權主張凍結公司賬戶的。但是,如果債權人起訴的話,是可以依法凍結債務人在公司里的股份的。
❻ 股東凍結公司賬戶有法律效力嗎
股東無權凍結公司賬戶,由法院凍結公司賬戶。凍結賬戶指一個暫時不允許支取款項的賬戶,由法院在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決定凍結,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❼ 公司股權凍結銀行賬戶扣錢嗎
公司股權凍結銀行賬戶不扣錢,根據2015年2月4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四百 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凍結存款(賬戶)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一年,查扣動產期限最長可以為二年,查凍其他財產(如房地產、股權等)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三年。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 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續封、續扣、續凍的期限也沒有"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 續封、續凍、續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變。
1、《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 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 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2、只要是被執行人的合法所得,法院都可以查封和凍結。包括國家補貼的資金。《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但是,如果被執行人配合執行,主動簽訂了還款協議,應立即解凍。原則不能強制扣除該專用款。
❽ 公司股東如何申請凍結財務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1-19
❾ 公司拿員工身份證做股東,發生民事糾紛,銀行賬戶凍結了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只能怪自己當時要把身份證交給公司了。出門在外,要有足夠的安全保護意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