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勤集團董事長什麼級別
最高級別了吧
❷ 平湖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整體資產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
平湖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整體資產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以下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浙江勤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海南海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德公司)的委託,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評估方法,對海德公司因購買浙江省耀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湖耀江)100%股權而涉及的平湖耀江的全部資產和相關負債進行了評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託方和資產佔有方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按照資產評估准則計劃和實施評估工作,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託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的資產和負債在2007年3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但本評估結果不應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未來可實現價格的保證,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1、評估結果如下:
資產賬面價值為269,885,164.87元,清查調整後賬面價值為269,885,164.87元,評估價值為315,036,782.87元,評估增值額為45,151,618.00元,增值率為16.73%;
負債賬面價值為0.00元,清查調整後賬面價值0.00元,評估價值為0.00元;
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69,885,164.87元,清查調整後賬面價值為269,885,164.87元,評估價值為315,036,782.87元,評估增值額為45,151,618.00元,增值率為16.73%。
2、資產評估結果匯總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 賬面價值 調整後賬面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流動資產 269,885,164.87 269,885,164.87 315,036,782.87 45,151,618.00
資產總計 269,885,164.87 269,885,164.87 315,036,782.87 45,151,618.00
負債總計 0.00 0.00 0.00
凈資產 269,885,164.87 269,885,164.87 315,036,782.87 45,151,618.00
================續上表=========================
項目 增值率%
流動資產 16.73
資產總計 16.73
負債總計
凈資產 16.73
3、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
(1)本公司對平湖耀江提供的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資料及其來源進行了必要的查驗,發現B1、B2兩宗地截至評估基準日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平湖耀江為這兩宗地已預付60,000,000.00元,賬列「預付賬款」科目,2007年4月24日平湖耀江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提供有關評估對象真實、合法、完整的法律權屬資料是平湖耀江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對平湖耀江提供的資料作必要的查驗,評估報告不能作為對評估對象法律權屬的確認和保證。若資產佔有方不擁有前述評估對象的使用權,或對前述評估對象的使用權存在部分限制,則前述評估對象的評估結果和整體評估結果會受到影響。
(2)本次評估對資產佔用方可能存在的其他影響評估結果的瑕疵事項,在進行資產評估時資產佔用方未作特別說明而評估師根據其執業經驗一般不能獲悉的情況下,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不承擔相關責任。
評估報告使用者應注意上述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浙江勤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勤
注冊資產評估師:梁雪冰、潘冰
報告提交日期:2007年4月25日
浙勤評報字[2007]第38號
浙江勤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海南海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德公司)的委託,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評估方法,對海德公司因購買浙江省耀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湖耀江)100%股權而涉及的平湖耀江的全部資產和相關負債進行了評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託方和資產佔有方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按照資產評估准則計劃和實施評估工作,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託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的資產和負債在2007年3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但本評估結果不應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未來可實現價格的保證,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託單位和資產佔有單位概況
本次資產評估的委託方為海南海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德公司),繫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67)。海德公司於1992年11月2日經海南省股份制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瓊股辦字[1992]37號文批准,由原海南省海德滌綸廠改組設立,1992年12月30日經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13,500萬元。1993年12月29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審字[1993]116號文批准,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1,500萬股,並於1994年5月2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評估基準日,海德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了注冊號:4600001003467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紀道林。公司注冊地址:海口市海德路5號。
公司經營范圍:信息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銷售代理服務,工業產品、農副產品的銷售,進出口貿易,旅遊業,汽車維修服務,酒店管理與咨詢服務,餐飲服務,會議服務,娛樂業,住宿,含下屬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凡需行政許可的項目憑許可證經營)。
本次資產評估的資產佔有方為平湖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湖耀江),系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獨資)。按注冊號為3304820122894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記載,注冊地址為平湖市當湖街道城南西路278號二樓西,注冊資本為貳億柒仟萬元,經營期限20年,法定代表人汪曦光。經營范圍為普通商住房開發建設及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憑有效的資質證經營)。
平湖耀江成立於2005年8月5日,由浙江耀江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浙江省耀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浙江嘉華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投資人民幣510萬元、147萬元、343萬元,投資比例分別為51.00%、14.70%、34.30%。經多次股權轉讓及增資後,截至評估基準日,平湖耀江為浙江省耀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江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實收資本為人民幣27,000萬元。
根據海德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海德公司擬向耀江集團發行股份,用以購買耀江集團持有的平湖耀江100%股權。
平湖耀江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截至2007年3月31日,總資產為269,885,164.87元,負債為0.00元,凈資產為269,885,164.87元,營業收入為0.00元,利潤總額為-114,835.13元。評估基準日報表業經注冊會計師審計,並由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評估目的
海德公司擬向耀江集團發行股份,用以購買耀江集團持有的平湖耀江100%股權,為此需要對平湖耀江列入評估范圍的全部資產和相關負債進行評估。
本次評估目的是為該經濟行為提供平湖耀江凈資產現值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的資產范圍
評估范圍為涉及該經濟行為的平湖耀江的全部資產和相關負債。按照平湖耀江提供的經注冊會計師審定的2007年3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反映,委託評估總資產賬面價值為269,885,164.87元,負債賬面價值為0.00元,凈資產為269,885,164.87元。
四、評估基準日
為使得評估基準日與擬進行的經濟行為和評估工作日接近,確定以2007年3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評估過程中所選用的各種作價標准、依據均為在該日有效的標准、依據。
五、評估原則
本次評估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獨立操作,不受被評資產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影響。
本次評估同時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及持續有效使用原則、替代性原則和公開市場原則等操作性原則。
六、評估依據
(一)主要法律法規
1、國務院1991年11月16日91號令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以國資辦發[1992]36號文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3、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中評協(1996)03號文發布的《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4、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文印發的《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
5、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1]102號轉發財政部《關於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6、財政部財企[2001]802號財政部關於印發《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7、財政部財企[2004]20號《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