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東溢價回購什麼意思
大股東通常指企業的所有者,企業的主要投資者,持有大量股票對企業的命運具有話語權的人。
溢價是漲價的一種文藝化說法。
回購是指從他人處購買自己企業的股票。
所以,把上面的關鍵詞連在一起就是:企業的主要持股人花錢從市場上購買那些價格高於自己成本價的股票。(通常來說,這可以算是一個重大利好)
2. 股票回購的動機是什麼此舉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哪些方面的影響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利多。
3. 大股東增持股票和回購股票有什麼區別
大股東增持:
大股東從其他股東手裡購買股票,用來增加自己的股票份額和對公司的控制力,上市公司本身不涉及這次交易;
公司回購:
上市公司從股東(可以是大股東也可以不是)手裡購買股票,用來作為激勵計劃或者注銷。
4. 股份回購是什麼
股份回購是指股份制公司向其他投資者回購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
5. 公司回購股票大股東減持,是什麼意思
相信很多人知道,上市公司股票的價格是波動性的,有時會漲,有時候會跌,並不會一直保持一個狀態,代表了市場對於這家企業的看好程度,那麼股票回購的意思是指上市公司用自己的錢去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後注銷。很多人就提出疑問,說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大股東減持是什麼意思,接下來一起了解一下。
一、看好企業未來發展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己的現金等方式,從證券市場上面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量的股票。用錢從資本市場上面買回自己公司的一些股票,就代表發行在資產市場上面的股票數量減少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導致原本的股民所持股票數量減少。
很多人就非常好奇,為什麼公司要花錢把自己的股票買回來,其實公司用自己的錢買回股票,一般來說,肯定是看好本公司未來的發展前途。通過股票回購的方式來減少外部本公司流通股的數量。
6. 大股東回購股份與增持股份有什麼區別
1、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購與發行相對(包括IPO和增發等),回購就是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並注銷。
而增持是大股東出錢從二級市場買入,這時公司的總股本是不變的,大股東只是承諾一定時間內不賣,但過了時間,還可以再賣。
2、對每股盈利的影響不同:
回購增加每股盈利,在股價不跌的情況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場泡沫水平,回購是減少股票供應量,增持是增加了未來拋售的籌碼。而增持不會改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
3、對於股票影響不同:
回購是直接對股東的回報。回購更能得到市場的認可,股價反應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東或高管對自家股價的一種認可態度,對其他股東沒有直接回報。但是增持難敵下跌趨勢的沖擊,屢屢出現員工增持被套、大股東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場信心嚴重受挫。
7. 請問大股東增持股票和回購股票有什麼區別
目前,在市場持續低迷的情況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它們在穩定股價方面承擔更大的責任,投資者對大股東承諾推遲減持或有條件減持股份持普遍歡迎態度,同時也對大股東在二級市場上回購股份或增持股份具有殷切期望。
1.大股東承諾鎖定解禁股份或承諾不在低位減持股票對股價具有明顯的穩定作用截止到7月4日,在A股市場已經有17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承諾將目前已經解禁的股份自願鎖定2到3年,在鎖定時間內,大股東不減持所持有股份,或在鎖定時間內,大股東不在相對低的價格減持股份,大股東承諾的減持價格一般都在目前股價的2倍以上。目前追加承諾的上市公司有:西飛國際、三一重工、黃山旅遊、鼎立股份、偉星股份、中航精機、蘇寧電器、有研硅股等。
大股東的追加承諾得到了市場的普遍歡迎,在追加承諾公布以後,每家公司的股票都有出色的表現,根據統計,從公告之日到7月4日期間,17隻股票的表現不僅都明顯強於大盤,絕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只有合加資源微跌),有的漲幅還相當大,在如此弱的市場中這確實難能可貴的,也說明大股東的追加承諾能夠對上市公司的股價穩定起到明顯作用。
2.市場期待大股東在回購或增持股份方面有所作為追加承諾對維持股價來說只是一種消極的防禦措施,在二級市場上回購股份或增持股份對大股東來說是一種更為有效的行為,也會對市場產生更加積極的影響。
在二級市場上回購股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上市公司回購注銷,另一種是大股東回購。上市公司回購注銷當前尚存在制度障礙,因此投資者對大股東回購、增持股份寄予了更大的希望。目前在港股市場上已經出現了不少大股東回購的現象,如中國移動、和記黃埔、長江實業、中信泰富均被大股東回購過,在A股市場上,也有一些大股東增持了股份,並且得到了市場的認可,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整體表現比較強。
3.大股東回購或增持可能首先發生在價值被低估,股東或上市公司高管與股價存在明顯利益關系的公司上能夠讓大股東回購或增持股份的上市公司一般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第一,股價已經被明顯低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已經比較明顯。這些上市公司一般基本面都比較好,業績比較理想,也具有一定的成長性,同時,股價不斷下跌,造成這些上市公司的股價已經接近或者已經低於公司的凈資產,新建一個同樣的公司已經沒有在市場上購買一個這樣的公司更劃算,具體表現就是市凈率非常低,或者,市凈率不是非常低,但公司盈利水平較好,發展前景比較好,動態市盈率低。
第二,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或上市公司高管與上市公司股價具有明顯的利益關系。如,大股東是自然人或變相是自然人,實際控制人的財富與股價存在比較大的關系,這些股東會更關心上市公司的股價,因而,也最有可能在二級市場上回購或增持股份來維持股價;還有一種情況是,上市公司有股權激勵機制,上市公司的高管的利益和股價存在明顯的關系,而他們對上市公司的股東又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二級市場上回購或增持股份的可能性也比較大。當然,如果上市公司的價值被低估的程度較深,大股東從維持上市公司形象和促進公司發展的角度,即使實際控制人的財富與股價沒有明顯的關系,大股東也有可能在二級市場回購或增持股份。
我們根據一定條件(有一定盈利能力和成長性,市盈率和市凈率都相當低,同時考慮大股東性質以及上市公司是否有股權激勵等因素)篩選出一些上市公司,認為這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或回購股份的可能性相對較大(見表二和表三)。
追加解禁承諾上市公司情況統計表
大股東是自然人或公司存在股權激勵機制而可能進行回購或增持的上市公司統計表
由於股價低估程度較深而可能進行回購的上市公司統計表
8. 股東質押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怎麼回事
押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擁有或第三方持有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上市公版司、非上市股份有許可權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需要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對於一些公司來說,股票質押是一種利好,它可以幫助公司解決資金緊張問題,利用股票質押獲得的資金讓公司發展得更好。
不過如果公司經營狀況出現問題,在短時間內很可能會導致公司股票下跌,股票質押貸款很容易讓公司增加更多的負債率。
股票質押是上市公司經常使用的融資手段,尤其是在資本環節惡劣、企業經營不佳的情況下,一些大股東就會偏向選擇這種融資方式,如果到期還不上,質押的股票就會賣給銀行或是信託,等於股東間接減持變現。
而且如果股票價格下跌觸及質押平倉線,質押機構會強制拋售質押的股票,進一步造成股價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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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股東為什麼要回購股票
主要目的
編輯
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
建立企業職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購的股票作為獎勵優秀經營管理人員、以優惠的價格轉讓給職工的股票儲備。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假設某公司股本為10 000萬股,全部為可流通股,每股凈資產值為2.00元,讓我們來看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進行股票回購,會對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影響。股票價格低於凈資產值。假設股票價格為1.50元,在這種情況下,假設回購30%即3 000萬股流通股,回購後公司凈資產值為15 500萬元(10000*2.00-3000*1.50),回購後總股本為7 000萬股,則每股凈資產值上升為2.21元(15500/7000),將引起股價上升。股票價格高於凈資產值,但股權融資成本仍高於銀行利率,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進行回購仍是有利可圖的,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每股稅後利潤。假設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潤為3 000萬元,全部派發為紅利,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為10%,股價為2.50元。公司股權融資成本為12%,高於銀行利率10%。若公司用銀行貸款來回購30%的公司股票,則公司利潤變為2 250萬元(3000萬元-3000萬股*2.5*10%,未考慮稅收因素),公司股本變為7 000萬股,每股利潤上升為0.321元(2250/7000),較回購前的0.3元(3000/10000)上升0.021元。其他情況下,在非上述情況下回購股票,無疑將使每股稅後利潤下降,損害公司股東(指回購後的剩餘股東)的利益。
因此,這時股票回購只能作為股市大跌時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購戰中消耗公司剩餘資金的「焦土戰術」,這種措施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因為短期內股價也許會上升,但從長期來看,由於每股稅後利潤的下降,公司股價的上升只是暫時現象,因此若非為了應付非常狀況,一般無須採用股票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