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能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股東由於出差、生病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出席股東大會,可以委託他人代自己出席,並依法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並載明授權的范圍。除了書面委託書,其他的委託方式,如口頭、電話授權他人代表自己出席並行使表決權的,屬無效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2. 股東可以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嗎
股東不可以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由於出差、生病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出席股東大會,可以委託他人代自己出席,並依法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並載明授權的范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3. 股東可以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嗎
法律分析:股東不可以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股東可以委託他人代自己出席,但必須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並載明授權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4. 如何委託一個股東出股東會決定書
一個股東能做出股東會決定。如果不屬於公司法規定的必須達到三分之二表決權股東表決的情況,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召集會議,按時通知全體股東參加了會議的,一個股東就能做出股東會決定。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 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委託書由哪些人簽署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一百零七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6. 股東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時注意什麼問題
股東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時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1、股東是否可以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
2、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要提交什麼材料。
3、授權委託書要載明什麼內容。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7. 股東無法參加股東會,能否委託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故如果股東不方便親自出席股東會,則可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但需注意的是,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對授權范圍以及股東會擬表決事項的表決內容進行明確。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8. 股東會議股東能否委託他人,受託人有何限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和表決。委託他人出席的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他人。決議可以由受託人簽署。
這個受託人能不能代表股東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東的委託書。
對受託人的身份限制是,受託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做受託人。
9. 董事會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嗎
股東委託代理人參加臨時股東會是合法的。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並且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在授權委託書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一百零七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10. 股東是否能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
股東不能電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必須進行書面委託,並載明委託許可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大會分為定期會議以及臨時會議。股東大會的召開必須按照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一百零七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