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我國公司法人可以沒有股份嗎
法律分析:在我國公司法人不可以沒有股份,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沒有股份。因為公司由股東出資設立,那麼必然會有股份的產生,各股東按照繳納的出資額分別計算所佔公司的股份份額是多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Ⅱ 法人代表沒有股份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法人代表沒有股份,在特定情況下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Ⅲ 企業法人沒有股份有什麼好處
一人制公司法人沒股份的好處和壞處是:
1、一人制公司法人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決定無需通過股東會表決;
2、一人制公司法人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一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Ⅳ 法人沒有股份需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法人沒有股份也需要承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企業需要承擔責任之外,對法人是可以進行行政處分、罰款的,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而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來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之後,自己擅自進行財產處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Ⅳ 公司法人可以沒有股份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人代表並不一定必須具備股份。股東大會完全可以出於各種考慮選舉沒有公司股份的人進入董事會,甚至擔任董事長、經理、並確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Ⅵ 公司法人沒有股份需要承擔的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沒有股份也要承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進行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Ⅶ 沒有股份可以做法人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沒有股份。法人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不是自然人。准確的說法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Ⅷ 沒有股份的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沒有股份的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企業違反法律以及非法經營的所有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法人承擔了民事責任後,是否還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說來,法律要求法人必須在主管機關批准登記或有關條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後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權利范圍或者范圍內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范圍或業務范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但是還須看到,法人代表在實際活動中的一些錯誤行為,包括侵權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代表法人履行職務時發生的,有的甚至是經法人組織同意或默許的。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