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少是多少
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指的是公司實收的股本總金額,自新的《公司法》頒布以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從原來的1000萬元人民幣降低至500萬元人民幣,降低公司設立的門檻進而提高創業積極性。1、發起設立:即設立公司時,公司首次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全部認足,而不再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這種設立形式中,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就是公司進行設立登記時的注冊資本總額。
2、募集設立,即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不認足公司首次發行的股份總數,只認購其中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公開向社會公眾募集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從而達到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目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所以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繳足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是什麼意思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Ⅲ 股份制公司的最低注冊資金是多少
一般是500萬。
《公司法》
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股份制公司注冊資本需要實繳嗎
你好,公司是否需要進行實繳與他是股份公司或是有限公司的組織類型不相關,主要是看經營范圍是否屬於目前屬於需要實繳的27類行業。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的明確規定,目前仍有27類行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而是繼續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
實行實繳出資的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資金互助社,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外資保險公司,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
Ⅳ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有何條件
股份公司注冊資本有如下相關規定: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注冊資本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Ⅵ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是什麼
法律分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指的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由財產的數額體現,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
2.根據相關的公司法律法規規制情況來看,注冊資金隨時由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因此公司應該保證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在法定的浮動線上,保證公司的運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