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LED路燈檢驗標准
LED路燈標准
K 73
備案號: DB44
廣東省地方標准
DB44/T XXX—2009
LED 路燈
2009-XX-XX 發布 2009-XX-XX 實施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發布
前 言
本標准由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標准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
本標准主要起草單位: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大學、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旭亮、羅毅、錢可元、祝炳忠、陳大慶、胡振剛、梁鳴娟、廖懷飛、姚志慧、
張志海、鄧國強、戴良輝、雷宗平、張利強、黃道康、付寶成、歐文、陳海涵、楊長江、黃格雅、翁偉
東、郭建坤、勞應海。
DB44/T XXX—2009
LED路燈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LED(發光二極體)路燈的定義、產品分類、型號和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
驗規則以及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等。
本標准適用於250 V 以下直流電源或1 000 V 以下交流供電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
共場所照明用LED(發光二極體)路燈。
本標准與GB 7000.1 等相關標準的有關章節一起閱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2900.65 電工術語 照明(GB/T 2900.65—2004,IEC 60050-845:1987,MOD)
GB 7000.1—2007 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IDT)
GB 7000.5—2005 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GB 7000.5—2005,IEC60598-1-3:2002,IDT)
GB/T 9468 燈具分布光度測量的一般要求
GB 17625.1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GB/T 17626.5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GB 17626.5—2008,IEC 61000-4-5:2005,IDT)
GB 17743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743—2007,CISPR 15:
2005,IDT)
GB 19510.1 燈的控制裝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1—2004,IEC 61347-1:
2003,IDT)
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
SJ/T 11364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IEC 60838-2-2 雜類燈座 第2-2 部分 LED 模塊用連接器的特殊要求
IEC 61347-2-13 燈的控制裝置 第2-13部分 LED模塊控制裝置 安全要求
IEC 62031 普通照明用LED 模塊 安全要求
IEC 62471 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
3 術語和定義
GB/T 2900.65、GB 7000.1、GB 7000.5和CJJ 45確立的及下述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LED 模塊(LED mole)
一種組合式照明光源裝置。除一個或多個發光二極體(LEDs)外,還可進一步包括其他元件,例如
光學、機械、電氣和電子元件,但不包括控制裝置。
3.2
LED熱沉 (LED heat-sink)
發光二極體(LEDs)產品最靠近晶元的散熱部件。
3.3
LED 路燈 (LED street lamp)
一種符合本標准要求的組合式照明燈具,它由燈具外殼、LED 模塊、LED 模塊控制裝置、光學部件、
機械部件等構成。
3.4
初始值 (initial values)
LED路燈在不經過老化並在額定條件下燃點2 h時所測得的光電參數值。
3.5
平均相關色溫 (average CCT)
LED 路燈向各方向發射的全部的光經混光後所測得的相關色溫。
3.6
平均顯色指數 (average color rendering index)
LED 路燈向各方向發射的全部的光經混光後所測得的顯色指數。
3.7
LED 路燈額定最大溫度tc (rated maxium temperature of LED street lamp)
在正常工作狀態和處於額定電源電壓或額定電源電壓范圍的最大值時,在LED 路燈的散熱器外表面
上(如有標志,在標志所指部位)可能產生的最大允許溫度。
4 產品分類
按GB 7000.5—2005中第4 章的規定進行分類。
5 型號和命名
5.1 產品型號
LED 路燈標志的型號應符合5.2 的要求。
5.2 命名方法
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和羅馬數字表示產品類別和主要特徵,具體見如下:
□ □-□/□-□-□-□-□
防護等級(A—IP67,B—IP66,C—IP65)
燈具光效等級,由高到低用Ⅰ、Ⅱ、Ⅲ、Ⅳ表示
光斑形狀(J—矩形,Y—圓形,T—橢圓形)
平均相關色溫(G—4000 K~6500 K,D—2700 K~4000 K)
電源電壓,用數字表示,單位為V
電源種類,交流用AC 表示,直流用DC 表示
LED 路燈額定功率,用數字表示,單位為W
LED 路燈,用LLD 表示
6.一般要求
6.1 使用環境要求
LED 路燈在下列自然條件下應能長期、連續、可靠地工作:
a) 室外溫度:-25℃~+50℃;
b) 月平均空氣相對濕度:不大於90%(25℃±5℃);
在超出上述環境范圍運行時,應由生產廠家和用戶共同商定技術要求。
6.2 設計和製作
LED 路燈設計和製作應符合CJJ 45 中對產品的相關要求。
7.一般技術要求
7.1 外觀
7.1.1 LED路燈表面應無劃傷、燈體內外應無危及生產、運輸、安裝及使用人員的尖角和毛刺。
7.1.2 噴塗件表面色澤應均勻一致、塗膜光滑、厚度均勻,無流掛、堆積、露底、皺紋等影響外觀的
缺陷。
7.1.3 焊接部位應平整、牢固,無焊穿、虛焊、飛濺等現象。
7.2 安全
7.2.1 LED路燈在標稱的額定電源電壓及額定頻率下應能長期、可靠、正常地工作,並對使用者和環
境不產生危害。
7.2.2 LED路燈應符合GB 7000.1和GB 7000.5的規定。
7.2.3 LED路燈的控制裝置應符合GB19510.1和相應的國家標准或IEC 61347-2-13的規定。
7.2.4 LED路燈的LED模塊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或IEC 62031的規定。
7.2.5 LED路燈的LED模塊用連接器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或IEC 60838-2-2的規定。
7.2.6 LED路燈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或IEC 62471的規定。
7.3 電磁兼容性
LED 路燈的電磁兼容要求應符合GB 17743 和GB 17625.1 的規定。
8 特殊技術要求
8.1 燈具電性能
LED 路燈在標稱的額定電源電壓及額定頻率下工作時,其實際消耗的功率與額定功率之差不應大於
10%,功率因素不應小於0.92。
8.2 防護等級
LED 路燈防護等級A 級品不應低於IP67;B 級品不應低於IP66;C 級品不應IP65。
8.3 平均壽命
LED路燈的額定平均壽命不應低於30 000 h。
8.4 最大溫度
LED 路燈額定最大溫度tc值不應大於58℃。
8.5 最大熱沉溫度
燈具內各個 LED管的最大熱沉溫度不應大於65℃。
8.6 主要光參數
表1 LED 路燈主要參數
序號 項目 參數
等級
平均相關色溫
4000K~6500K
適用范圍
平均相關色溫
2700K~4000K
適用范圍
Ⅰ ≥78
適用於主幹
道、快速路
≥65
適用於主幹
道、快速路
1 LED 路燈初始光效
lm/W
Ⅱ ≥68
適用於主幹
道、快速路
≥55 適用於次幹道
Ⅲ ≥58
適用於主幹
道、快速路
≥47 適用於次幹道
Ⅳ ≥50
適用於次干
道
≥40 適用於次幹道
2 平均顯色指數 Ra≥65
3 2 000 h 光通量維持率 ≥98%
4 5 000 h 光通量維持率 ≥97%
5 光斑形狀 矩形/圓形/橢圓形光斑
6 配光曲線
按CJJ 45—2006 中4.2 規定的使用場合,選擇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或
泛光型
8.7 抗擾度
浪涌抑制性能(抗雷擊)的電壓保護水平應不低於2 kV(線-線)和4 kV(線-地)。
8.8 配光特性
燈具中部分LED 燈泡熄滅或整燈調光時,其光斑形狀和路面照度均勻性不應發生明顯變化。
9 試驗方法
9.1 外觀要求
目測檢查
9.2 安全
按GB 7000.1、GB 7000.5、GB19510.1和相應的國家標准或國外標准進行檢驗。
9.3 電磁兼容性
按GB 17743 和GB 17625.1 的相關規定進行。
9.4 燈具電性能
在25℃±2℃的環境溫度下,在穩壓電源(與燈具標稱頻率相同)及LED 路燈之間接入精度不小於
0.5 級的交直流電參數測試儀,使LED 路燈處於正常工作位置,接通並調節電源電壓至額定值(如燈具
標稱電源電壓范圍,則分別調節至電源電壓范圍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 燈具工作2 h,記錄功率和
功率因素值。
9.5 防護等級
按GB7000.1 的規定進行。
9.6 光衰和壽命試驗
9.6.1 燈具老化方法
燈具老化在沒有強制通風、溫度控制在20℃-30℃的環境中進行,燈具按正常安裝姿態架設,按燈
具標稱額定電壓或標稱的適用電壓范圍的最大電壓接通電源,燈具以滿功率工作。燈具在老化過程中,
每24 H 中關閉不少於2 次,每次關閉時間應為25 min~35 min,間隔時間至少應為30 min。樣品數量
不少於3 台。試驗中,燈具不得出現任何故障、燒毀,否則不合格。
9.6.2 光衰和壽命測量推算方法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離燈具高度2 米處下方測量中心點和沿道路方向的軸線上每距1 米一
個點的水平照度值,共測5 個點,與各點初始值對比並得出5 個點的平均維持率值。在2 000 H 至5 000
H 之間,每336 H 間隔測一次平均維持率值;如5 000 H 時燈具仍然符合要求,則以2 000 H 時的各點
照度值為初始照度值,已測得的每336H 間隔的照度值與2000 H 時對應的初始照度值比較並得出平均維
持率,由上述10 個點的平均維持率擬合曲線推算出平均維持率為75%時的壽命時間加上5000H 即為該
燈具的壽命。選取其中1 只路燈,同時用光度分布測試法測0H 和2000H 時的光通量,計算出2 000H
光通維持率作為校準值。測量照度時,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5℃±1℃穩定3H 以上的情況下進行。
9.7 最大溫度
按GB7000.1—2007 中第12 章的規定進行。
9.8 最大熱沉溫度
選取LED 中的熱沉溫度最高者,在該LED 最靠近底部的散熱器放置熱電偶。
9.9 燈具的主要光參數
9.9.1 平均色溫和平均顯色指數
在25℃±1℃的環境溫度和額定電壓、額定頻率下,用積分光譜測試系統測量,燈具樣品放入積分
球內,避免直射光射入測試探頭,燈具外表面應粘貼不明顯影響色溫測試的白色覆蓋膜。燃點1 h後測
試。
9.9.2 燈具光效和燈具配光曲線
在25℃±1℃的環境溫度下,用光度分布測試系統測量。首先測試燈具的光通量及光強分布、配光
曲線等,燈具光效為LED 路燈的光通量與燈具的實際消耗功率的比值。
9.10 抗擾度
按GB 17626.5 規定的方法進行。
10.檢驗規則
10.1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10.2 出廠檢驗
10.2.1 每個燈具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並簽發合格證明書後方可出廠。
10.2.2 出廠檢驗項目見表2;對於抽檢項目檢測不合格的,應加倍抽樣進行檢驗。復驗合格後,才能
重新包裝交付收方。復驗不合格的,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其他項目如有不合格,應修復,經檢驗合格後
方可出廠。
10.3 型式檢驗
10.3.1 型式檢驗應在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後,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產品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10.3.2 型式檢驗樣品從出廠檢驗合格品種抽取,每次抽取4 件,若燈具光電性能有不合格項,則判為
不合格。其它項目中若有不合格項目,應在同一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仍不合格,
則型式檢驗為不合格。
表2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 要求 試驗方法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外觀 7.1 9.1 √ √
安全a 7.2 9.2 √ √
電磁兼容性 7.3 9.3 √
燈具電性能 8.1 9.4 √ √
防護等級 8.2 9.5 √
平均壽命 8.3 9.6 √
最大溫度b 8.4 9.7 √ √
最大熱沉溫度 8.5 9.8
主要光參數 8.6 9.9 √
表2 (續)
抗擾度 8.7 9.10 √
配光特性8.8 √
註:表中「√」為需檢驗項目,「--」為無需檢驗項目。
a 出廠檢驗中安全性能只檢驗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
b 出廠檢驗中同批次隨機抽取1 只檢驗。
11 標志、產品使用說明書
11.1 標志
產品的污染控制標識要求應符合SJ/T 11364 的規定。
每件燈具應在適當明顯位置固定產品標牌,標牌應符合GB/T 13306 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產品
上還應標注以下內容:
a) 製造廠廠名、廠址;
b) 產品名稱及型號;
c) 產品編號及生產日期;
d) 主要技術參數;
e) 產品標准號、相關認證標志。
11.2 產品使用說明書
應符合GB 9969.1 的規定。
12 包裝、運輸、貯存
12.1 包裝
12.1.1 在產品包裝箱內,應裝有下列技術文件(裝入防水的袋內):
a) 裝箱單;
b) 產品合格證;
c) 產品使用說明書;
d) 附件及其它相關文件。
12.1.2 產品包裝若被拆開並仍需貯存時,應重新包裝。
12.2 運輸
燈具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劇烈振動、沖擊和保持包裝完好,運輸過程中應有防止雨雪淋襲的保護措
施。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 的規定。
12.3 貯存
燈具包裝後應貯存在通風、乾燥、無腐蝕性介質的倉庫內,倉庫內不應有各種有害氣體和易燃易爆
物品及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燈具不可重壓,且應無強烈的機械振動、沖擊和磁場作用。
《LED路燈》編制說明
一、任務來源
本標准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粵質監標准函【2008】25 號文件立項。
本標准由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大學、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深圳市陽光富源科
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宇之源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天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旭陽科技照明
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團富准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廣東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派拉蒙
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廣宏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品元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樂域塑膠電子製品有
限公司、東莞市科磊得數碼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標准由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編制的目的和原則
LED(發光二極體)是照明領域中最具發展前景的照明產品之一。LED為固態冷光源,具有高效、
節能、環保、壽命長、體積小、響應快、耐震動、易維護等優點。LED 照明最初用於顯示照明,隨著技
術和性能上的突破,現已廣泛應用於室內外普通照明、裝飾照明、城市景觀照明、汽車燈、信號燈、背
光源等多種照明領域。
本標准規定了LED(發光二極體)路燈的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
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等。本標准適用於250 V以下直流電源或1000 V以下交流
市電供電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場所照明用LED(發光二極體)路燈。因此,本標准
的制定十分必要。
三、編制說明
本標準的編寫符合GB/T1.1—2000《標准化導則 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和GB/T2000.2—2001《標准化工作指南 第二部分:採用國際標準的規則》的規定。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 年11 月28 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了該標準的起草小組會議。
會議對《LED路燈》標准中的技術要求和重要性能、檢測指標進行討論和協調,徵求有關單位和專家對
標準的意見。會上與會代表隊本標准進行了討論,並對標準的內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會後起草單位
對代表的意見進行了研究分析,對標准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標准中數據來源:
本標准中有關光效、光衰、壽命、溫度等數據指標要求,主要是依據參照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3 年的試驗和實際測量結果,再綜合同行其他工廠的意見,再考慮到目前LED 發展的客觀狀況來制定
的。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 年12 月15 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地方標准《LED路燈》研討
會。會議就《LED路燈》徵求意見稿聽取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會議上與會代表對本標准進行討論,
對標準的主要內容基本上達成了一致意見,對部分內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會後起草單位對代表的意
見進行了歸納和分析。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 年1 月5 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了關於《LED路燈》的協調會,
會上有關專家又一次對《LED路燈》進行了討論,對上次研討會代表的意見進行了研究分析,會後起草
單位對標准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審稿。
四、標准屬性
本標准為推薦性標准。
本標准為首次制定。
『貳』 怎麼製作產品宣傳冊電子版
下載「電冊」app,上傳產品圖片到「電冊」app並填寫電子版產品信息後點擊生成畫冊按鈕即可生成電子版宣傳冊,生成後的電子版宣傳冊可生成二維碼或生成PDF進行分享。
『叄』 明家科技什麼是時間上市在哪裡申購,代碼多少
明家科技(300242)周四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首次發行A股的發行價格確定為10元/股,對應市盈率為37.04倍。該股將於2011年7月4日實施網上、網下申購。
本次發行股份總數為1900萬股,其中網下發行378萬股,申購簡稱「明家科技」,申購代碼300242。本次網上申購單一證券賬戶申購上限為1.5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