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浦東臨港簡易注銷公司流程的具體怎麼操作啊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辦理,如果自己辦理只能是多跑多問。
1、公司注銷程序:成立自清算組; (待定,看情況)
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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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 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Ⅱ 自然人股東究竟是什麼
自然人股東是相對而言的,即相對於法人股東、機構股東等等 自然人股東指每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投資成為股東
Ⅲ 上海注冊外資公司有哪些要求
上海加大對外開放力度,臨港自貿區成立以來,招引各方外資入場。另外,上海的營商環境不斷提高,政府也在方針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所以在上海建立公司,已經是眾多投資者的挑選。那麼在上海注冊外資公司有什麼要求嗎?下面咱們就為我們介紹在上海注冊外資公司的一些要求和條件。
對外開放加大,上海注冊外資公司有哪些要求?
第一,是在監事的設置上,若設監事會,至少需三名監事成員,若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就能夠了。
第二,是關於股東的要求。外商獨資公司的股東,可所以外國企業,也能夠外國居民。中外合資公司的股東,關於中方股東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東不能是我國居民,必須是我國公司。
第三,是關於公司注冊地址的要求。必須是商用的工作地址,需供給租借協議、房產證復印件等材料。
第四,是公司章程的內容。注冊外資公司時,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門提交公司章程,內容包含公司的稱號,經營范圍、股東及出資份額,以及注冊資本,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力與義務等內容。
是關於法人代表的規定。注冊時需設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所以股東之一,也能夠聘請。
以上就是上海注冊外資公司的一些要求,如果想要在上海注冊公司,能夠聯系寶園小編,我們能夠協助創業者注冊公司、處理注冊地址的難題,為您提供注冊、代賬、商標等一系列企業服務。
Ⅳ 上海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量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Ⅳ 自然人股東什麼意思
自然人股東的意思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後成為的股東。
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自然人是基於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股東是股份制企業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工商變更登記只是股東變更的對抗性要件,而並非生效要件。
總結以下結論:
1、轉讓雙方依據股權轉讓協議履行完畢後,股權受讓方即依法取得股東資格,即使因未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變更工商登記;
2、股權轉讓後未依法變更工商登記的,已經轉讓股權的原股東不能以股權已經轉讓來對抗第三人。即對於第三人來講,轉讓方還是股東,應當對第三人承擔股東責任。即使股權已經依據協議轉讓。但在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轉讓方已經喪失股東資格,而受讓方取得股東資格,不因是否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而有所影響;
3、股權轉讓後依法進行變更工商登記的,轉讓方無論對於受讓方還是第三人來講,都不再具有股東資格。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Ⅵ 自然人股東是什麼意思
法人是想對企業來說的,自然人就是普通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或者叫散戶投資者。還有一種是以機構的名義持有的。比如:XXX證券投資公司持有A公司100萬流通股。
Ⅶ 自然人股東的操作指南
2009年5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在文件中明確,個人股權轉讓完成交易以後,負有納稅義務的轉讓方或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受讓方,應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並取得完稅證明之後,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本文擬就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予以剖析,切實防範中小企業自然人股東在轉讓股權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
一、股權轉讓完畢,因未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變更工商登記的法律風險。
二、工商機關對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只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的法律風險。
三、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程序。
四、股權轉讓需要准備的文件。
五、《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股權轉讓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行為。
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方式
1、公司股東內部之間轉讓
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且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2、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①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二、自然人股東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是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的前置性程序。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三、股權轉讓完畢,因未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變更工商登記的法律風險。
依據《公司法》第33條的規定,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工商變更登記只是股東變更的對抗性要件,而並非生效要件。故得出以下結論:
1、轉讓雙方依據「股權轉讓協議」履行完畢後,股權受讓方即依法取得股東資格,即使因未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變更工商登記。
2、股權轉讓後未依法變更工商登記的,已經轉讓股權的原股東不能以股權已經轉讓來對抗第三人。即對於第三人來講,轉讓方還是「股東」,應當對第三人承擔股東責任。即使股權已經依據協議轉讓。
但在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轉讓方已經喪失股東資格,而受讓方取得股東資格,不因是否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而有所影響。
3、股權轉讓後依法進行變更工商登記的,轉讓方無論對於受讓方還是第三人來講,都不再具有股東資格。
四、工商機關對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只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的法律風險。
依據國家工商總局工商企字(2001)第67號《關於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真實性是否承擔相應責任問題的答復》(以下簡稱總局《答復》)的規定,即「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是否真實的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登記主管機關的責任是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是否齊全,以及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及其所記載的事項是否符合有關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查,因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不真實所引起的後果,登記主管機關不承擔相應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有不法股東為了達到非法目的,偽造其他股東的簽名及其他文件,使申請文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欺詐手段騙取工商登記。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真實案例如下:
2008年底,自然人李某向某工商局遞交了變更某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申請書,同時提供了某個人獨資企業原投資人程某同意將其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給李某的轉讓協議書,程某、李某的身份證復印件,程某委託李某申請變更登記的委託書等有關材料。某工商局工作人員當場受理審查了李某提供的上述材料,向李某核發了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原投資人程某提出:自己根本沒有與李某簽訂過轉讓協議,也未曾委託他人代簽;某工商局未對申請變更登記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錯誤地作出核准變更某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行政許可,致使其喪失對該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權。
某工商局得知後立即調查,發現在上述投資人轉讓協議書上,原投資人程某的簽名系李某偽造。
故股權受讓方應當提高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對有關申請文件主動進行必要的「實質性」審查(包括確認轉讓股東身份),以防止因無效的股權轉讓而造成的財產經濟損失。
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程序
1、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2、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並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4、公司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六、股權轉讓需要准備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
Ⅷ 上海市法人跟股東變更需要什麼資料什麼程序,謝謝
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麼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 (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原件)
變更股東名稱(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託)書》;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 同意由於股東名稱(姓名)變更而修改相應章程條款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5. 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
6.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7. 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Ⅸ 臨港注冊獨資外資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外資如何管理有哪些注冊條件
隨著上海經濟不斷的增長,越來越多的外商和外資企業開始源源不斷的入駐上海臨港注冊獨資外資公司,對於上海外資公司如何注冊,有什麼流程和費用,目前相對以前簡化很多。外資公司注冊與原來相比最大的區別是:無需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無需投資方准備銀行資信證明。其他和原來成立公司基本相同。外資公司准備資料比較多一些:
資料:1、外國公司的開業證明、有權簽字人能來上海代辦外方股東簽字的(去國際公證處公證後去中國駐外國大使館認證,之後找國內翻譯公司翻譯並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外國自然人護照原件(簽證期內完成注冊)
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材料:
1、 股東、法人監事、原件及復印件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
2、擬設立企業的名稱(最好5個以上或更多)、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及投資人出資比例;
4、注冊地之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企昊可提供);
5、財務人員證件復印件;
6、其它規定的注冊材料。
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時間一般情況下為12個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況時間可能延長。
Ⅹ 什麼是自然人股東
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其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